⑴ 我是擔保人,但是之後發覺被借款人欺騙,可以取消擔保責任嗎
借款必須借貸雙方及擔保人都在場才合法有效,而你所描述的(如果是真實的),實有借款人與對方串通詐騙的嫌疑,建議你帶著照片和錄音找社區法律顧問咨詢。
⑵ 貸款擔保人被騙了該怎麼辦
你要先還款呀,不然利息照常計算,最後銀行會讓法院執行你名下的財產。然後你再起訴貸款人,請求法院判決貸款人還你錢。當然,既然是騙子,估計也執行不到什麼實質性的東西。所以,擔保人一定要慎重。
⑶ 我在建行貸款建行說不要擔保費為什麼中介還說有擔保公司要,我是不是被坑了
你好!
你這典型被坑了,這是中介亂收的費用,擔保公司給你貸款提供擔保了嗎?你貸款合同上有他作為擔保人的簽字嗎?遇到這種事可以直接打12358舉報他價格欺詐,亂收費。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⑷ 大學生幫父親好友貸款被坑,他為何會答應替人擔保
我覺得這位大學生之所以會答應幫他父親的好友貸款是出於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急於證明自己已經成年了。貸款必須得有人擔保,而擔保的話又必須得是有償還能力的成年人才可以。作為即將步入社會的大學生,他急於向父親證明、向世界宣告自己成年了,有獨立做事的能力了。
其實這位大學生本身沒有錯,錯就錯在他低估了人心,低估了這個社會的險惡。
他答應幫這個叔叔去貸款、去擔保,是為了在父親面前證明自己已經成年了、是為了幫助父親穩固和這個叔叔的友誼、是因為信任父親轉而信任這個叔叔。所以他答應了擔保。
⑸ 貸款擔保被
不屬於詐騙,屬於民事糾紛。你說那些想被法院支持需要有證據。
⑹ 貸款擔保人不知情情況下被騙取保證,責任怎麼算
擔保人即保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你媽的情況,怎樣才能證明是被騙為甲的?這是問題的關鍵,要找出嫩讓法律認可的認可的證據,才能擺脫這個債務。憑嘴說,是沒有辦法證明被騙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⑺ 被人騙銀行貸款擔保人,
一、擔保人的分類
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變更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⑻ 擔保人被貸款人欺騙了該怎麼辦
如果擔保人發現被貸款人詐騙,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然後去法院起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