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給貸款人擔保,後來貸款人被判貸款詐騙,問擔保人有沒有責任
咨詢者你好:擔保人仍要承擔責任,責任的限額是貸款人不能承擔責任部分的1/3。
麻煩採納,謝謝!
❷ 擔保人告貸款人詐騙罪在什麼情況下成立
擔保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承擔的責任也不一樣。
❸ 幫別人從銀行貸款做的擔保人,現在貸款逾期了,我被單位停職清收這筆貸款,請問我能不能告借款人詐騙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可以是主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合同中,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擔保合同的債務人,不享有擔保合同的權利,也不承擔擔保合同所設定的義務。在擔保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擔保權人因擔保合同享有請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的權利。受償權和保護請求權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擔保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但是不能直接處分擔保人的財產,包括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但定金合同除外,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擔保權人有權受領所清償的物或金錢,並取得所有權;即使在主債務人享有抗辯權而沒有行使的情況下,擔保人清償其擔保債務的擔保權人仍有權受償,擔保人不能以不當得利要求返還。在擔保人的行為足以危害擔保權人的擔保權利時,擔保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停止其行為;在擔保物的減少或者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人權利時,擔保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擔保權人在請求擔保人履行其義務時發生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享有抗辯權,這種抗辯權在第三人作為擔保人的擔保合同中,不僅是對主債務人而言的代位權的內容,更重要的是一種獨立的權利。在主債務人放棄抗辯權的情況下,擔保人仍有權抗辯。這一權利在我國《擔保法》中對保證人有明確規定,而對其擔保合同中的擔保人,未有明確規定。但依據權利義務對等這一法律原則,也適用於其他擔保合同中的擔保人。依此權利,擔保人行使債務權時,如果存在法定事由,擔保人可以對抗擔保權人行使請求權。抗辯權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也未約定由合同的哪一方當事人首先履行合同時,認可一方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之前,可以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所負擔的義務的權利。不安抗辯權也稱為保證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一方根據合同本應向對方履行義務,但如果在其履行之前發現對方的財產顯著減少或履行能力明顯降低,可能難以履行給付義務,即可以要求對方恢復應有的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若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該當事人可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主債務未屆清償期,擔保權人向擔保人行使請求權的,擔保人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擔保義務。
❹ 替擔保人簽字構成貸款詐騙罪嗎
擔保人有責任
❺ 借款人詐騙銀行貸款,並且欺騙擔保人簽字,擔保人還用承擔擔保責任么
按實際情況,由於銀行並沒有存在過錯,借款人詐騙銀行貨款的,擔保人仍然有義務就貸款承擔擔保責任,另外,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❻ 擔保人後期發現借款人有騙貸嫌疑,並舉報。是否可以免除擔保責任
你們應該是被公司老闆詐騙了.首先看看你們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經失效,沒有約定擔保責任期間的,給予債權人在主債務期滿後六個月內及張擔保責任的權利期間,這個期間是不變期間,如未主張,則擔保人同樣免責;如果債權人主張的,擔保期間終止,重新計算二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可能是銀行員工與你們老闆勾結騙貸。你也是被騙而且是公司員工是在你們老闆受意下擔保的。
具體想免除擔保責任請聯系我
❼ 民間借貸借款人犯詐騙罪 如有擔保人,他需要承擔責任嗎 如果不需要,那錢找誰能還回來
1 、如果借款人的詐騙罪與借款無關,那麼借款人和擔保人都應承擔還款責任;如果借款人因借款而犯詐騙罪,那麼借款合同無效,並因此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這種情況下,要看擔保人有無過錯,如果擔保人無過錯,那麼擔保人就不用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擔保人有過錯,那麼擔保人承擔的還款責任不能超過借款人不能償還部分的三分之一。擔保人不承擔還款責任或者擔保人不承擔還款責任的部分,應當由借款人賠償,至於能否還回來,就要看借款人的清償能力了。
2、如果借款人所犯詐騙罪與借款無關,那麼詐騙行為並不影響民間借貸關系的法律效力,民間借貸關系是有效的,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及擔保人均有義務償還借款本息。因借款人涉嫌詐騙罪,出借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3、如果借款人系因借款而構成詐騙罪,那麼借款合同因違法而無效,並因此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這種情況下,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以及承擔多大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根據擔保人有無過錯來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❽ 貸款人詐騙貸款,擔保人資料做假,擔保人是刑事責認,還是民事責任
如果擔保人明知貸款人為的是詐騙,而提供擔保,可能會成為共犯,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涉及刑事責任的,也可能因為存在資料作假等,有一定的過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可以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❾ 擔保人代為還款信用社能否起訴借款人詐騙
詐騙是對借款人而言的,除非擔保人當初明知仍然擔保
你還錢,那是因為連帶責任,與詐騙是二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