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貸款,我做的擔保,現在人找不到了,我該怎麼辦
1、你的情況中,擔保問題與借條問題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問題,不連帶。
2、你的擔保:如果是一般擔保,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在擔保期限內債權人只有先起訴債務人並等法院判決下來強制執行後,債務人仍不能償清債務的,擔保人才承擔不能償清的部分。
3、若是連帶責任擔保,則在擔保期限內,只要債務人不還款,債權人就有權向擔保人要求還款,而不需要走法律程序了。
4、你的借條問題:那是另外一個和擔保無關的普通民事借款問題,該協商協商,該起訴起訴,都是可以的。
2. 給別人做擔保,借款人跑了怎麼辦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按照擔保合同承擔還款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 我幫朋友貸款做擔保人,我朋友跑路,
你就虧大了,保留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幫你追查老賴。
4. 朋友去銀行貸款,我做擔保人,現在朋友過世了,怎麼辦
大家都知道在銀行借款,除了信用卡以及少數極優的客戶外,大部分人借款都是需要有擔保措施的,這其中既包括抵押,也包括保證,還包括質押,那麼一旦貸款人出現出現意外,作為擔保人的我們該怎麼辦呢?
總結
對外擔保不是開玩笑,是要承擔責任的,現實中,如果非至親之人(父母、妻兒),不要輕易對外擔保,否則一旦發生不良,後果很嚴重。
作為擔保人,你為了自身的信用記錄不受影響的話,可以先代償這筆貸款,然後保留還款憑證,想借款人的親屬起訴,對借款人的剩餘資產進行處置來償還你的代償款。所以,擔保無小事,並非兒戲,也不是幫個忙,還個人情這么簡單。給其他人提供擔保一定要三思而行,搞不好真的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5. 給朋友擔保貸款,現在朋友走了,當時我家裡人不知道,這個擔保有效嗎
如果當時擔保有合同,你朋友走了不還款,那最後就是擔保人去還。以後別亂幫別人擔保,這年頭擔保可不是開玩笑的。
6. 我給別人做擔保,有點親戚關系,現在人不見了,連本帶利40W,現在天天跟我催債,怎麼辦
首先,連本帶利的40W是怎麼回事?他欠下的300W多,是否在你擔保范圍之內?
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
保證: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也就是他不能還貸的時候,你要給他付錢。)
抵押。估計樓主也是第二種,如果沒錢就用房產,車子物質來,替代拍賣。
注意了,如果房子他已經賣了,所有之前能抵押的都賣了,那你就基本那個了。
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也要賠,基本上都是全賠(為什麼是全賠?因為你是擔保人,那可不同別的東西,那可不像五五分賬的。你有錢,你就要給,),除非他還有房產。
如果他有房產就抵押房產,不夠的,你承擔剩餘的。
繼續完善,,,你是擔保人,就必須
承擔連帶責任
什麼是?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當然,拿錢沒錢還,也是屬於違法)
7. 幫朋友擔保的貸款,現在找不到他人了,派出所找我,我該怎麼辦
你應負有還貸款的連帶責任,可以藉助派出所尋找借款人。
8. 幫別人貸款擔保,但是人找不到了,我怎麼去吿他
有沒有身份證號碼?有身份信息就可以起訴的,不管他本人到不到場?都會強制執行的!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