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法律分析: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Ⅱ 婚後貸款買房父母還貸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法律分析:1、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2、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且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Ⅲ 婚前付的首付,婚後父母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婚前買房時,是你自己父母支付的首付還是雙方父母均支付了部分首付呢?婚前雙方父母支付的部分,視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因此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無特殊約定,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資比列、婚姻關系存續時間長短等因素後進行分割。
房屋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在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另一方或其他相反約定的前提下,婚前父母出資購房不管登記在男女哪一方名下,都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屋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主張婚後房屋由父母還貸,如果涉及到訴訟需要提供明確的還貸銀行流水,但是否被認定,需要綜合證據材料和當庭庭審情況。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再聯系我們。
【相關法條】《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2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658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Ⅳ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如果房產證是你的或者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你爸媽出的錢,可以保留付錢的憑據,遇到離婚有爭議時,申請取回買房所用的錢,房子的增值部分由夫妻去分割。
Ⅳ 父母首付買房,婚後房屋貸款也是父母還的,這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對於父母出首付的情況,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留下證明:1、簽署相關書面協議。2、留好付款憑證,不要支付現金,要有據可查。如父母付款買房交錢是從銀行賬戶匯款交的,那麼,銀行付款流水單是可以列印出來的。只要銀行賬戶的本人持身份證到銀行櫃台,要求列印某年某月某日的流水賬單,銀行都可以列印出來的,這流水單有銀行蓋的業務章,可以作為父母出資買房的交款證明。如果首付是現金,那麼,收款收據就是證明,當然也可以到公證處公證。
Ⅵ 房子我名下父母還貸款算誰的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子,一方還貸房子屬於誰房產是特殊商品,國家以登記為准則,登記在男方名下,則房產所有權歸屬男方。第一種情況,結婚後,男方的收入為家庭共同財產,此是以共同財產支付房貸,女方可主張自己的權利。只要不離婚,也就沒什麼可主張的第二種情況,第一年也是共同財產支付房貸後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認為是男方父母對男方的個人贈與,如果他們之間有約定,也可以是借款。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男子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涉及情況很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婚前父母購買的房子,如果離婚的話房子該怎麼分配?如果你在產權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配偶就成為該房產的產權共有人。那麼離婚時,配偶就可以要求分割該房屋,如果有份額約定,則按份額,如果沒有份額就是共同共有,一般情況下離婚時一人一半。
但你如果有證據證明當時購房時的出資確是由你父母出資,配偶沒有出一份錢,可以要求適當多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物權的定義及類型】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九十七條【共有及其類型】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Ⅶ 婚後房貸由父母償還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雙方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婚後買房父母出資還房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一方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Ⅷ 婚後買房父母出資還房貸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雙方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婚後買房父母出資還房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一方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Ⅸ 婚前貸款買房還貸,婚後父母還貸款,算個人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按揭買房婚後父母還貸,還貸部分應該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