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提供什麼樣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後共同還貸
證據需要從兩個方面掌握。一個是從償還銀行貸款的時間看,還貸的時間只要處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般即可認定是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不必刻意區分還貸的資金來源於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沒有反證推翻,一方無須提供特別的證據來證明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實踐中有些錯誤認識,即認為夫妻一方還貸時應當保留銀行的轉賬記錄,其實這並無實質意義,無論是以哪一方的名字償還的貸款,只要還貸時間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均屬於共同還貸。因為夫妻雙方的分工協作不同,即使女方為全職主婦,但在子女教育、老人贍養、家務的操持付出了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如果恪守以誰的名義償還的貸款,以銀行轉賬記錄為證明依據的話,無疑對於女方是不公平的。
Ⅱ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了還要共同還款嗎
一、夫妻共同貸款離婚了還要共同還款嗎
1、夫妻共同貸款離婚了,還要共同還款。如果所欠貸款用於家庭日常開支,那麼這個債務無論是以個人名義,還是以夫妻共同名義所借的債務,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後按揭中房貸誰還
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房貸還清後,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歸屬權,那可以協商解決,另外一方來補償。如果雙方都想要房屋的歸屬權的話,那麼夫妻雙方就要競價,誰的競價搞,那麼房屋的歸屬權就歸誰。
Ⅲ 夫妻共同買房,要兩個人一起還貸款嗎
婚後買房貸款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簽字。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需要夫妻共同償還。
Ⅳ 夫妻共同還貸的認定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Ⅳ 公積金貸款可以夫妻共同還款嗎
公積金貸款可以夫妻共同還款嗎?
公積金貸款可以夫妻一起還款。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的時候由夫妻二人共同進行簽字,夫妻一方作為共同還款人,其公積金余額是可以用來還貸的。如果夫妻一起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兩人都是共同還款人,還款的時候一般只設一個扣賬帳戶,之後都在該卡中扣款。
2、公積金貸款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來償還貸款,夫妻兩人的公積金都可以進行提取,即便不是共同貸款,也是可以提取用來還貸的。
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
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要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申請;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的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3、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Ⅵ 什麼叫夫妻共同還貸
一、什麼叫夫妻共同還貸
1、指夫妻婚後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這筆財產還貸的性質,就是屬於該夫妻共同還貸。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二、房子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夫妻雙方婚後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後離婚的。根據相關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 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3、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一個人所有,房子就屬於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給予的遺產也屬於個人財產,接受遺產或贈與時不必交太多費用就是些手續費之類,但如果日後要將房子出售,則要交比較重的遺產贈與稅。
Ⅶ 房貸可以夫妻兩人共同貸款嗎
可以。
1、夫妻雙方是可以同時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提供身份證、結婚證、購房繳款憑證、雙方的收入證明、購房的合同、首付款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材料。
不過每個貸款住房公積金夫妻雙方的具體貸款額度是由貸款銀行及房改委資金管理結合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綜合確定。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雙方共同辦理公積金貸款,那麼這個貸款額度就是以兩個人繳存的公積金余額來計算,遠比一個人申請貸款的額度要高。
但是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確定是按照不可以高於夫妻雙方還款能力的系數計算。
3、夫妻雙方要沒有貸款過住房公積金或者是已經還清之前貸款的公積金才能夠申請。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
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別定製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Ⅷ 什麼叫夫妻共同還貸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還貸的意思就是夫妻婚後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這筆財產還貸的性質,就屬於夫妻共同還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Ⅸ 夫妻使用公積金共同貸款還款順序是什麼
夫妻雙方共同使用公積金貸款 有一個主貸人 先扣主貸人的錢 然後另外一個人的錢 轉到主貸人的賬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