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需要還款嗎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依然需要還款
因為這是共同的債務,所以需要共同償還的
② 夫妻買房,主貸人是誰怎麼選擇比較好
現在對於年輕人來說,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產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但是高昂的房價讓購房者不得不選擇貸款買房。
看政策
在去庫存的背景下,各地出台了公積金和商業貸款的各種貸款政策,主貸方也要考慮這一點,否則會增加買房的成本和難度。
③ 夫妻買房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
具體差別如下:
一、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
申請房屋貸款的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二、資質要求不同:
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三、貸款年限不同:
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④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女方能不能當主貸人
法律分析:只要女方同意就行,主貸款的設定一般是:
1、主貸款人應該選擇夫妻中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便於貸出更高的額度。
2、主貸款人應該選擇夫妻中更年輕的一方,便於貸更長的年限。
3、主貸款人應該選擇夫妻中徵信情況更好的一方,如果徵信不良,有可能會影響銀行批貸。但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即使主貸人徵信良好,共同還款人徵信有問題也有可能影響到批貸。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抵押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抵押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地上無房屋(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及在建工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⑤ 主貸人是什麼意思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
買房很多人是沒有貸款資格的,這個時候就要看夫妻雙方誰比較硬氣一些,誰就要承擔主要的貸款職責,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主貸人,主貸人可不是那麼好當的,責任重大,但是一些新手朋友卻不清楚主貸人是什麼意思?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具體介紹如下:
買房很多人是沒有貸款資格的,這個時候就要看夫妻雙方誰比較硬氣一些,誰就要承擔主要的貸款職責,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主貸人,主貸人可不是那麼好當的,責任重大,但是一些新手朋友卻不清楚主貸人是什麼意思? 夫妻共同貸款 買房誰做主貸人?具體介紹如下:
主貸人是什麼意思?
1.先來解釋一下“主貸人”的概念。在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 貸款人 ”,而另一方是作為“共同貸款人”進行參貸。
2.“共同貸款人”除了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之外(夫妻、父母、子女),還必須為 抵押房 產的所有者之一。
夫妻共同 貸款買房 誰做主貸人?
1、主貸款人應選擇 首付 更高更穩定的一方,便於貸出較高的額度。主貸款人應選擇更年輕的一方,便於貸更長年限。
2、選擇 徵信 情況更好的一方,如果徵信不良,有可能會影響銀行批貸。但需要提醒 購房 者的是,即使主貸人徵信良好,共同還款人徵信有問題也有可能影響到批貸。需要注意的是貸款時銀行主要考核主貸款人的貸款資質,確定一個合適的主貸人,能更容易申請到額度較高的貸款和較長年限。
3、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 房產 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這樣即使未來抵押的房產出了怎樣的意外都有保險可賠償。
通過上文我對主貸人是什麼意思?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的知識解析,我們才知道原來夫妻購房也是分主貸的,主貸人承擔的責任會大一些,一旦主貸人還不上錢,次貸人就要承擔起還款的責任,這樣來說其實還是很合理的,希望上面我的介紹可以幫助到大家。
⑥ 夫妻買房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具體差別如下:一、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申請房屋貸款的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二、資質要求不同: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三、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⑦ 夫妻房貸主貸人次貸人區別是什麼
夫妻房貸主貸人次貸人區別是:
1、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這個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2、資質要求不同:通常情況下,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讓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3、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4、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使用公積金沖還房貸的時候,只有當主貸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被扣完了之後才會動用次貸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7)夫妻貸款買房主貸擴展閱讀:
關於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哪些?
1、房貸由主貸人一人承擔。
不管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只要參貸人參與了還貸,這套房子就有參貸人的一份。所以不管怎樣,就算是為了夫妻和美,夫妻還是應該盡量一起還貸。
這里要說明的是對於夫妻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這也就說明另一方不論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都是有資格參與還貸的。以後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幫忙還貸,對方以房本上沒有名字,房子不屬於他的來作為借口的時候,你就可以這樣反駁他了。
2、主貸人佔有大部分的房屋產權。
如果是婚前買房,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其實是可以在購房合同中去約定好的,並不是主貸人就一定佔有大部分的房子產權。而如果是婚後買房,那麼是不是主貸人,都與房產所佔份額並沒有關系,這套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將平均分配產權。
3、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
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那麼房貸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因此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有幾種情況下會出現主貸人和次貸人:
1、當一方年齡超過60歲的時候,如果需要貸款,那就一定需要一個人去一起貸款,如果是老人需要用錢,那就是老人是主貸人,另外一個是次貸人;
2、當企業或者商業貸款的時候需要自己很大,自己的信貸額度不夠的時候,就需要一個人一起貸款,這樣2個人的信貸額度就夠了,用錢方就是主貸人,而另一位就是次貸人。
⑧ 夫妻貸款買房 是不是主貸人的負擔更重
如果即將要結婚了,那麼房子就是不可避免的話題和問題了,我有一個朋友是女方(小明),最近即將結婚了,也看好了房子,在她和另一半(小李)去售樓部簽訂買房合同,另一半卻改變了心意,拒絕在不動產權證上面加她的名字,於是就間接導致他們的分手。
如果即將要結婚了,那麼購房就是不可避免的話題和問題了,我有一個朋友是女方(小明),最近即將結婚了,也看好了房子,在她和另一半(小李)去售樓部簽訂買房合同,另一半卻改變了心意,拒絕在不動產權證上面加她的名字,於是就間接導致他們的分手。其實我覺得,對於即將結婚或者已經邁入婚姻殿堂的人來說,不是不動產權證是否有誰的名字,而是如何最符合性價比的買房才是關鍵。
也就是說,如果你們雙方在動產權證寫誰的名字有分歧的話,那麼夫妻雙方就不妨共同貸款買房,這樣可減少吵鬧,也可減少雙方的還款壓力。那麼,夫妻貸款買房,是不是“主貸人”的負擔更重?
一、夫妻貸款買房,是不是“主貸人”的負擔更重?
夫妻在共同貸款買房的時候,一般往往都會涉及到這2個專業術語,那就是“主貸”和“參貸”,其實,“主貸”和“參貸”都是不標準的叫法。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
從上面的內容看來,“共同貸款人”的意思就很明顯了。然而,我還要提醒大家的是,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
什麼?這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說夫妻是個例外?還是用上面這個例子來說明:因為小明承諾過事後會一起還貸款,所以小李如果買房和小明結婚以後,而不動產權證上如果只有小李的名字,小明也可以申請成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就算小明不申請,她也有義務幫助還款。
也就是說,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過程中,並不是誰做主貸人就意味著負擔更重,因為是共同貸款,所以對於夫妻倆而言,就是共同債務,並無分誰的“負擔”之說。
二、“共同參貸人”的優勢在於?
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你是不是會碰到收入證明或其它因素不符合的問題,其實,這就是“共同參貸人”存在的優處。因為如今多數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設立“共同參貸人”就可以擴大貸款的額度。
如果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而且雙方都有著不錯的職業以及收入的話,若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就可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不少,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其實,在實際生活中,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現象並不少,因此就一定要選收入高、個人徵信優良的一方為主貸人,還有,房產對於家庭而言,是一筆的資產,不動產權證登記夫妻二人名字,可以省去不必要的猜忌,也能維系婚姻的幸福指數,而且買房時一定要詳細了解房產知識,結合自身的情況,避免影響夫妻感情。
⑨ 夫妻二人共同買房 誰做主貸人更合適
夫妻共同買房,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里,一般會把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那麼到底夫妻二人誰來做主貸人最為合適呢?有什麼樣的規定和標准嗎?
相信大家都會有這樣的疑問,首先我們來規范一個說法,「主貸」和「參貸」的說法是不標準的,一般使用上述說法。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此外,還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某些地區來說,非本地居民如無法提供當地納稅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證明,會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
特別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
最後,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為多少,需提前商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