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辦
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
2、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
B. 婚姻期間貸款離婚後銀行如何處理
一、婚後共同貸款離婚後怎麼處理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該房屋為婚後由雙方共同購買,共同還貸,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應均等分割。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拓展資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C. 夫妻鬧離婚期間,可以停止還房貸和生活費嗎
摘要 離婚期間可以暫停還房貸。
D. 離婚後,一方撤出房屋貸款,房屋貸款將如何續貸
1、延長貸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還房貸,可以向銀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銀行批准後,就可以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申請延期還款通常只有一次機會,延長後的最長期限不能超過30年。
2、申請還款展期:目前很多銀行房貸都可以申請,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可以暫時向銀行說明情況並申請還款展期。展期的時間可以由借款人自定,但有一個最長期限的限制,並且展期也通常只能申請一兩次。
3、在實在無法償還房貸的情況下,可以找親友幫忙,暫時解決下困境,盡量不要出現房貸斷供。如果斷供時間長,房屋很有可能會被拍賣。
4、如果購房者因變故無法按時償還房貸,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貸款行申請貸款展期,經銀行查實後,會適當延長房貸期限,並降低月供。
E. 我在貸款期間離婚了,現在銀行貸款到期了又還不上,該怎麼申請展期呢
您只能到銀行去溝通協商,說明自己的情況,取得銀行的同意。
F. 離婚後貸款展期算誰的債務
屬於產權歸屬一方的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G. 夫妻貸的款離婚後銀行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具體處理情況為:1、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在銀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應當共同償還;2、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在貸款時,銀行與借款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貸款未用於家庭生活或者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二人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且銀行知道該約定的,一方貸款屬於個人債務。怎麼申請銀行貸款1、准備資料;2、辦理申請;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3、貨款審查;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除合同之外,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5、銀行放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H. 夫妻在農村信用社的貸款,離婚後還能延期嗎
夫妻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同時向農村信用社進行了貸款,夫妻雙方作為共同借貸人,離婚後是否還能延期,就要看這筆貸款是過戶到其中某一個人的名下,還是進行了債務分割。
總的來說,這個問題應該按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界定,如果兩人的資質、信用等各方面的狀態都良好的話,延期還是有可能的。但是一般情況,銀行在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都不會選擇延期,哪怕是先將貸款還清之後再進行續貸都是一種解決方式,畢竟這中間牽扯了夫妻之間的離婚。會是一個比較麻煩的事情,但具體的情況還要按具體的情形來決定。符合續貸延期的條件和標準的話,還是能夠續貸延期的,但如果不符合,怎樣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