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可以和父母一起用公積金貸款么
如果同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且父母和子女都是房屋共有人,就可以一起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要求償還貸款。
❷ 可以用父母和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聯名買房嗎
公積金夫妻之間聯名,是以家庭為單位.可以一起聯名去申請.這樣可以提高貸款額度.具體的使用的時候是只能使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
選擇2人當中額度高的進行貸款.
可以一起還款``但是不用一起貸款``銀行只接受一個人.
❸ 兒子和父親一起用公積金貸款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因為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❹ 子女公積金貸款買房加上父母共有
法律分析:子女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以父母做擔保,一起還貸款。
法律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❺ 子女買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嗎
子女買房是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的。子女購房並申請父母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血親可使用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共同還款。主貸人必須上房產證,共同借款人必須是主貸人的配偶或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申請公積金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❻ 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但是必須添加父母的名字到房產證上,可以理解為要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就需要讓父母共同參與買房。和父母一起買房的話以後再把父母的份額過戶給子女就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❼ 公積金貸款父母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還貸人員為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因此是可以公積金貸款父母共同還款人。父母可以作為住房商業貸款的共同還款人的,具體需要提供的貸款材料和要求以銀行的規定為准。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❽ 公積金貸款父母共同還款人
法律分析:組合貸款父母不能作為共同貸款人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❾ 可以和父母一起用公積金還房貸嗎
可以的
用公積金還房貸,有三種辦法。
一次性還款法。從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很多人退休後,採用這一方法還貸。還貸後,若還有貸款未還清,就對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確定以後每個月的月還款金額。
停止還貸若干月法。從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余額,提前歸還貸款。提前還貸後,貸款人可以停止還貸若干月。(停止還貸的時間長短,根據提前歸還貸款的數額決定,不過不能超過12個月)停止還貸期結束後,貸款人須繼續按月還款。停還期的欠息,不收罰息,不計復利,在停還期結束後的每月還款中逐月扣還。有些購房者在某一階段收入情況出現變化(如生病、生育、失業等),多採用這一方式還貸。
逐月還款法。每月直接從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貸款人要及時補足還款金額。
申請用公積金還貸,可直接到貸款銀行提出申請,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書》(簡稱《委託書》),《委託書》的有效期至貸款本息結清後自行終止。採用一次性還款或停止還貸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簽訂《委託書》,4-6月份辦理公積金還貸;在4-8月份簽訂《委託書》,9-10月份辦理公積金還貸;在9-12月份簽訂《委託書》的,次年4-6月份辦理公積金還貸。採用逐月還款法的,在銀行受理的31天後辦理公積金還貸。
採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住房組合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買房人,均可辦理公積金歸還貸。買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積金還貸。
′更公積金還貸方式,須向貸款銀行提出辦理變更委託的申請,並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變更書》,但辦理公積金還貸方式的變更,必須在原委託或變更委託滿一年以後。貸款本息結清前,買房人可與貸款銀行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終止書》,辦理終止委託,但一年內不可再辦公積金還貸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