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房產是婚後由男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若明確約定只贈與男方,並且只登記在男方名下的,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可以雙方均分。若是約定贈與雙方或者沒有約定的,並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平均分配。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商品房的權利歸屬有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
2、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後取得房產證,產權登記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家人的出資一般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3、婚後配偶全款出資購買,無論登記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房屋通常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2. 由父母出資償還貸款買房的是否為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由父母出資償還貸款買房的不一定是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心甘情願的給孩子買房,並且願意給孩子償還貸款,其實父母是有權利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父母的名字的,像這種情況房產根本上就是父母的,跟夫妻兩個人就沒有任何的關系,或者房產證上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這也是個人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 婚後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錢,財產怎麼分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在原則上該房產應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男方父母並不是全資購買該房產,所以不可以視為只是對男方的贈與,不可以認定為男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准備離婚時,男方父母是可以提交支付首付的相關憑證,按照當時的房價比例讓其進行歸還,包括房產升值部分的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了男方只給你還款的補償,還款那一部份還是有的,因有你老公的名字,有一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只能得到三分之一的補償款,
5.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這件事你怎麼看
婚房對於年輕朋友的重要性,就不用小編多說了吧,不過有的家庭對於婚房,也是有著相應的謀劃。很多男方父母在婚前會共同出資首付買房,但是這個時候房子的名字大多數是在父母的名下,又或者兒子一個人的名下。這種事情在小編看來是非常不合理的,畢竟父母出錢,那麼這名字就要在父母的名下,日後兩個人要萬一離婚,這個房子女性一分也拿不到。
最後小編想說,買房是一件特別大的事情,因此一定要考慮清楚,另外也要和自己的對象談一下這方面的問題。畢竟現在大多數男生,是沒有這個能力自己買房的,因此也都是父母掏錢去付首付。如果父母並沒有直接表明贈予兒子,或者買的房子是兒子一個人的,那麼在法律上就被視為贈予小兩口的新婚禮物,所以小編建議,在買婚房時,兩個家庭一定要商量好。
6. 婚內買房男方父母出的64萬元首付款,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這要取決於兩個前提:房子登記在誰名下,以及當時男方父母的出資是否明確為“贈與”。若男方父母當時明確此筆出資為贈與,則不存在債務的問題——屬於男方父母“白給”。
若當時未明確為贈與,按照現在的傾向性判例,會認定此筆出資為父母的“借款”。又會有兩種情況:
1.如果是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則此筆借款為夫妻雙方共同債務。
2.如果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則此筆出資為男方個人債務。
購房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出資,簡單理解為女方並未出資。那麼:
1.若此房登記為男方個人名字,則萬一產生房產分割的爭議,會判定房子屬於男方。從對等角度,這筆債務,也將屬於男方個人債務。至於婚內夫妻共同償貸部分,大概率屬於夫妻共同償貸,本金及增值部分,男女各半。
2.若此房登記為夫妻雙方名字(或僅登記女方名字),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享財產,也要共同承擔償債務——男方父母的出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7. 婚後女方父母給男方買房怎麼分
女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如果是登記雙方名下的離婚先由夫妻雙方協議劃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如果是父母明確只給一方個人所有的,不需要分,歸一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8. 是不是男方婚前父母出錢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女生可以不用還貸
情侶雙方在經過熟悉和了解之後,就會自然而然的談到結婚這一步。不過結婚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涉及到的問題也特別的多,首當其沖就是有關於房子。絕大多數的女性在結婚前都會要求男方買一套房子,不過一套房子全款買下來壓力還是很大的,因此不少人就會選擇付首付,貸款買房子。這時候女生就會考慮到一個問題,婚前男方父母拿出首付的錢,那麼婚後自己究竟要不要幫忙還貸款。
自己單獨買房一直以來,房子都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不管是全款買房還是首付買房,總是有說不完的糾葛。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女性如果自己有經濟實力,那麼完全可以自己買房,沒有必要把買房的希望寄託在男方家人的身上。畢竟別人出錢買的房子,永遠都不可能只屬於自己,女性只有獨立強大起來才有足夠的話語權,不需要依附於任何人。
9. 結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款買房
法律分析:1、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那麼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2、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屬於借貸關系,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升值你們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證據,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10. 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父母還貸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房產登記在子女和配偶雙方的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