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一、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1、夫妻離婚銀行貸款具體處理情況為:
(1)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在銀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應當共同償還;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在貸款時,銀行與借款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貸款未用於家庭生活或者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二人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且銀行知道該約定的,一方貸款屬於個人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怎麼申請銀行貸款
1、准備資料;
2、辦理申請;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
3、貨款審查;
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除合同之外,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
5、銀行放款。
❷ 夫妻一起貸款後離婚了,一方還可以重新貸款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其中也包括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時確定承擔的比例。一般來說,如果是房屋貸款的話,通常是由獲得房屋一方承擔離婚時房屋尚余的貸款。
根據您的問題描述,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貸的款,在離婚時應當對貸款的承擔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在離婚後,如果您需要從銀行獲得其他貸款,則需要由您本人前往銀行進行咨詢,不同的銀行判斷是否發放貸款的考慮因素有所不同。例如有的銀行會考慮您的償債能力,您名下目前是否還有其他貸款,您名下是否有可供抵押的財產等等,建議您去意向貸款的銀行進行咨詢。
❸ 婚姻期間貸款離婚後銀行如何處理
一、離婚按揭貸款怎麼處理
1、婚前買房,婚後還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後還了部份按揭,離婚時如何進行分割?這種情況下,該房屋的產權歸屬是屬於婚前購買者的但是就婚後還款部份,以及婚後還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為夫妻共同財富進行分割。
2、婚後購房,共同還按揭。
這種情況下,該房做為夫妻共同財富進行分割,一般是這種房產處置是歸誰所有,就由誰歸還銀行按揭貸款,並且在法院的判決中,按揭貸款的利息是不予計算的雖然該利自息會實際發生。
3、婚後以一方名義辦理按揭。
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婚後以婚前個人財富購房。
這種情況下,該房仍依照夫妻共同財富來進行處理,但是處置前需先減去購買該房產的婚前個人財產的數額。
1、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在銀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應當共同償還。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在貸款時,銀行與借款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貸款未用於家庭生活或者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二人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且銀行知道該約定的,一方貸款屬於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❹ 夫妻一起貸款後離婚了,一方還可以貸款嗎
您好,具體詳詢相關銀行貸款部門。
夫妻一起貸款,貸款屬於共同債務,一般來說,共同債務在離婚時應該分割清楚,如果雙方約定一方還貸的話,是可以的。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清楚的,債務一人一半。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銀行共同貸款離婚協議表明歸一方承擔,銀行仍然有權找另一主承擔償還責任。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❺ 夫妻一起貸款後離婚了,一方還可以重新貸款嗎
一、夫妻一起貸款後,離婚了也是達成離婚條件了,沒有債務危機可以重新貸款。
結婚時的貸款也是離婚時的經濟賬單,兩人能夠離婚成功,也是經濟條件達成離婚世界,若是沒有信譽危機,以後可以重新貸款。
比如貸款是購買房子給予的經濟賬單,也是結婚時共同承擔的經濟清單,離婚以後的這些經濟世界都變成一個人的經濟清單。
若是房貸沒有信譽問題,就是繼續貸款也可以貸款成功,而且完全不是現實問題,僅是辦理貸款有一點點現實麻煩。
而沒有貸款的一方需要貸款,更是沒有被難為的現實世界。
只要負擔得起投資家業兩全的資金鏈,一次貸款還是兩次貸款都能如願以償。
❻ 兩個人離婚了還可以拿另一方人身份證去貸款嗎
不可以。離婚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用別人的身份證貸款屬於違法行為。
❼ 夫妻拿結婚證貸款後來離婚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
2、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 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