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買房時,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並且還的房貸,另一方有份額嗎
婚後買房時,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並且還的房貸,另一方有份額嗎? 對於這個問題,不能簡單的看是哪一方付的首付或者還得貸款,還要看房屋登記在哪一方名下並且購房的實際情況是什麼樣的?
根據題目描述題目,題目中並沒有交代房屋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所以沒有辦法做出特別准確的回答。只能設想一下,如果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那麼一般情況下,無論是哪一方支付的首付或者還貸款,該房產都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反正我老婆是這樣,你們的是什麼樣我就不知道了。人家給你生孩子,養孩子,完了再幫你還貸款,你還有什麼不知足的,還非要分那麼清嗎?有時間糾結這個,不如好好想想自己怎麼才能讓家人更幸福,更有安全感!以上是屬於我個人的一些建議和想法 ,僅供參考, 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你們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評論在文章的下方 。
B. 父母付首付自己還貸房子歸誰
父母付首付自己還貸房子歸誰,視情況而定:
1、父母付首付自己還房貸,如果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並且在婚前將房貸償還完的,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
2、如果父母付首付,房子的貸款由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申請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1、具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2、具有購買商鋪房的合同或協議;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不低於所購商鋪全部價款的50%的購房首付款;
5、同意以所購商鋪作為抵押物或提供貸款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有具備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人保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C. 婚後父母付首付父母還貸歸誰
法律分析:婚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歸誰,在雙方對房屋權屬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應當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哪一方名下,若登記在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名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作為贈與或者債務予以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D. 婚後由女方父母出首付和按月還房貸,房產登記在夫妻名下,離婚時女方父母仍在還房貸,這套房子怎麼分割
你好,這套房屋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建議夫妻雙方先協商決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如果訴訟離婚,這套房子一般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女方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訴訟離婚分割時還會參考雙方貢獻大小、 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進行分割,做一定程度的分割比例的調整,具體還要結合雙方掌握的證據判斷。
如有相關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們。
【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29 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E.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你好,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要明確房屋寫在誰的名下,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可以進行分割。如果是寫在男方名下,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按約定,如無約定一般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如果房屋寫在女方或雙方名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為了避免發生糾紛,建議在贈與前父母寫一份贈與協議,明確房產贈與給子女個人,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F. 婚前父母首付婚後父母還貸款
法律分析: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房屋,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婚後父母繼續為上述購買的房屋歸還貸款的,歸還貸款的數額也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仍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3、對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明確指定贈與本人的財產,均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G.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H. 婚後父母付首付父母還貸款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出首付買的房產,如果父母沒有特別說明是贈與一方子女,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的,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子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怎麼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I.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房產證上寫著男方名字,這也應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法律是講證據的,如果有父母承擔全部還款,可協商對女方少分。協商不成,持有關證據起訴解決。
J. 婚後父母出資還貸,怎樣證明婚後父母還貸部
可以通過父母的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確定父母出資部分的金額。
但是,對於婚後父母部分出資購買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後父母部分出資給子女購買房屋,在無明確約定出資部分是贈與給夫或妻一方的,則視為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相應地,婚後父母以子女一方或者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房屋,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溫馨提示:只有存在以下二種情況之一的,婚後購買的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第一,夫妻雙方自行約定房屋只歸一方所有的;第二,一方父母出全款購買的房屋,並明確表示只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