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經營類貸款擔保風險有哪些
一、來自中小企業的風險[3]中小企業的風險,是指受保企業的違約風險,這種違約風險的大小可能與中小企業整體存在的問題有關系,也可能與單個受保企業的狀況有關系,包括以下風險:(一)企業經營者素質和競爭力風險企業經營者(領導者)素質包括經營者經歷、經營者管理能力、道德水準、在職工中的威望和受教育的程度等。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經營者的文化層次普遍很低,尤其是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經營者多數出身農民,文化水平較低,經營思想有很大的局限性。經營者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大小,經營者素質低下將導致中小企業脆弱的競爭力。在當前買方市場顯現,市場競爭力升級為品牌競爭的情況下,低素質的中小企業發展便更難以為繼,其所面臨的競爭風險與經營風險明顯增大。(二)市場風險中小企業所面對的市場是一個充滿競爭的市場,不僅中小企業之間相互竭盡全力爭奪有限的市場份額,而且大企業也隨時關注著中小企業市場的變化,一有機會或一旦發現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產品,大企業便會毫不猶豫地利用自己的資金與技術優勢介入中小企業之間的競爭。因此,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市場風險是不可忽視的,有時甚至就是經營失敗的直接原因。(三)技術風險技術創新對中小企業的生存至關重要,然而,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缺乏,生產技術落後,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能力有限。由此帶來的結果是中小企業技術含量低,缺乏市場競爭能力,即使具有某方面的技術,也往往由於後勁不足而無法形成長遠的技術優勢。(四)財務風險財務風險包括會計核算組織、財務人員水平、會計處理方法和資金運作所造成的風險。例如:某公司在財務管理上,實行內部銀行結算,分車間核算,車間設置會計人員和統計員,這些措施,可以提高財務數據的可信度,風險比較小。又例如:A公司貸款目的實際是歸還欠款,B公司貸款目的實際是補交所欠稅款,並沒有將資金用於擴大生產,這使貸款擔保的風險極大。在會計處理方法上,某公司在對外會計報告中,以收付實現制原則核算,即以開具發票來確認收入,而內部會計報表以發貨時間來確認收入。這兩種方法計算的收入相差數百萬元,比較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財務數據的准確性,增加了判斷風險的難度。(五)關聯風險企業與企業的關聯,包括資本的關聯、人員的關聯和業務的關聯。資本的關聯是一企業與另一企業有投資與被投資、持股與被持股的關系;人員的關聯是一人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擔當重要職務;業務關聯是一個企業在一種產品生產或經營中處於其中的一個環節,該企業的生產經營受到上一環節和下一環節的生產或經營的影響和制約。從資金的角度考慮,關聯企業的資金很容易在關聯企業之間流動,造成貸款企業的資金流失,到期無法償還貸款。同時,關聯風險又是「關聯保險」,貸款人是善意的話,可以從其他關聯企業調劑資金,歸還貸款。例如A公司是在B公司已投入實物的基礎上成立的,機械設備、資金和人員可在兩公司之間調劑和轉移。所以,負債和損失難以判斷。同時A公司與B公司有著資金的關聯與人員的關聯,B公司的總裁是A公司的董事長,B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又是A公司的財務經理,可以說「一榮俱榮,一損俱損」。A公司對B公司擔保額上億元,對B公司所屬的美食娛樂城及所屬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擔保上千萬元。這樣,貸款擔保風險變得撲朔迷離。(六)信用風險這是指在信用活動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導致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信用最基本特點是到期履約、還本付息。然而如果債務人經營不善或客觀原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或有意欺詐,到期不履約,保證人將遭受相應的損失。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信用已經成為個人和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通行證。他們通過良好的信用和較高的信用等級體現公司及自身的形象和價值,把信用當作自己的生命去看待。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信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卻有不少企業和個人不把信用當回事。擔保機構的服務對象,除政策性擔保另有規定或少數其他領域的擔保外,多數是以高科技中小企業為主,而這些企業的信用等級、抵押物有相當一部分是不被商業銀行認可,或提供不了抵押物,另外,抵禦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的能力也最為薄弱,這就使得擔保機構處於更為復雜的市場環境中。目前我國個人的誠信度尚不是很高,因此,擔保業務目前存在較大的信用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如不嚴加管制,會有數量眾多的擔保業務演變成呆壞賬。另外地方政府扶持、控制擔保公司,行政干預其業務辦理,非市場行為極易引致借款人與擔保公司信用缺失。(七)「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信息經濟學認為,在經濟運行的具體交易中,信息不對稱就會引起「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這在信用擔保活動中也是存在的。一方面,受保企業由於得到了來自擔保機構的保證,其所做出的經營決策及自身行為即使引起損失,也不必完全承擔有可能產生的損失,這便促使其傾向於做出風險更大的決策,以獲得更大的利益。同時,為了獲得更多的貸款與信用擔保支持,受保企業還會通過採取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真實情況的手段騙取貸款與擔保,或者在取得貸款以後,改變貸款合同與擔保合同規定的貸款使用方向,使貸款風險增大,進而使擔保風險增大。另一方面,由於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大權往往掌握在企業法人代表手中,其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不確定因素較多,無論是貸款人還是信用擔保機構都不容易把握。所以,擔保過程中信息的不對稱性,增加了信用擔保機構的內在脆弱性。二、來自政府部門的風險政府部門給信用擔保機構帶來的風險主要來自政府不適當干預和中小企業政策的不穩定性兩個方面。(一)政府部門不適當干預的風險古典經濟學家在分析市場作用時,將引導協調人類生產交換活動的市場機制稱為一隻「看不見的手」。相應地,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則將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管理稱為另一隻「看得見的手」。但是,「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並非完美無缺。比如,長期以來,由於體制性因素的影響,我國各級政府過度干預銀行貸款,形成了「倒逼機制」怪圈和貸款供給制,以致我國銀行不良貸款比例居高不下,存在嚴重的金融風險隱患,嚴重威脅國家經濟、金融安全。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幹預銀行金融業務的能力大為減弱。信用擔保業作為新生事物,由於其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普遍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從目前情況看,全國各地信用擔保機構從組建到運作(盡管還很不規范),無一不體現著政府行為。如果這種政府行為得不到有效制約和規范,就會使信用擔保重蹈政府幹預貸款的覆轍。各級政府會以出資人身份,以發展地方經濟和促進社會安定為理由,以行政命令指定擔保等各種形式和途徑直接干預信用擔保機構的擔保活動,將信用擔保資金變為中小企業的救濟基金或第二財政,使信用擔保演變為「市長擔保」、「縣長擔保」、「局長擔保」、「條子擔保」等指令擔保。這些指令擔保往往是以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要求和標准為代價的,因而是沒有安全保障的。(二)政府政策不穩定性的風險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過度干預對信用擔保機構的安全運作帶來不利,但是要使信用擔保機構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又離不開政府的各項政策支持特別是財力上的支持。而這種財力支持力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對中小企業政策的穩定性。近兩年來,在擴大內需增加就業崗位的宏觀背景下,各級政府都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如,不少地方政府積極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組建工作,並根據本地的財力狀況,給擔保機構注入了必要的啟動資金,成為目前信用擔保機構的最大資金來源渠道,為確保擔保機構的正常運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若宏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或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也可能會發生改變,或者政府減少對信用擔保機構的資金投入,使信用擔保機構沒有穩定的資金補充來源,入不敷出,信用擔保機構將難以為繼甚至被迫倒閉。三、來自擔保企業自身的風險(一)資本風險擔保行業屬於高負債行業,按照國家規定,擔保公司對外總擔保額可以放大到其自有資本的10倍。因此,擔保公司在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同時增大了自身的風險。這就要求擔保公司有較強的資本實力和抗風險能力。(二)業務操作風險擔保公司必須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金融企業制度健全內控機制,從風險管理出發拓展各項業務。然而由於擔保公司屬於新生事物,眾多公司具有金融從業經驗的人員較少,有些擔保公司的經營者以前幾乎從未涉足過金融行業,對擔保公司的職能、業務定位、公司治理結構、組織構架、風險管理等缺乏清醒的認識。而對擔保公司進行審批的是工商管理部門而不是金融監管部門,存在著對管理者行為、信用記錄等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審批把關難度較大。擔保公司突破政策規制,個人、公司貸款擔保業務齊頭並進,大量開展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股票等質押貸款擔保業務,但由於缺乏專業的評估人員和風險評判人員,業務風險較大。目前擔保公司的主管部門為經貿委,而經貿委不甚熟悉金融業務,對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業務審批、業務范圍的規定無法切合實際,過於籠統,以致無法指導和監控其業務發展。(三)決策風險這是指擔保企業在審議擔保或投資項目時,如對受保企業的資信、還款能力、還款來源未審議落實,導致決策失誤;在決策過程中,未注意擔保及投資需要投向不同的行業及企業,當業務向某一行業或企業過度集中時,該行業及企業的衰退就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決策層不能從項目實際出發對擔保及投資業務進行實事求是的評價,而是受外在因素的干預,做出不利於公司利益的決策等。(四)內部控制風險這是指擔保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完善、全面,存在漏洞;制度執行不力,如對擔保業務不堅持雙人調查、雙人撰寫調查報告、放鬆貸後檢查等;授權和相互制約機制不健全,部門與部門、崗位與崗位、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協調與相互制約不夠;考核指標體系不科學、獎罰機制不健全等。(五)道德風險以權謀私,內部人員貪污受賄,提供人情擔保。個別擔保機構業務管理人員利用其特殊職權營私舞弊,進行權錢交易,辦理人情擔保,這種情況雖然是極少數,但給擔保機構資金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四、來自銀行的風險(一)來自銀行貸款操作的風險貸款銀行對貸款對象選擇是不是很合適和准確,貸款操作是否規范,也直接影響著信用擔保資金的安全性,如果貸款銀行出於轉嫁貸款風險的動機而有意放鬆貸款條件、企業的資信調查、貸款審查和審批,使本來不應該獲得貸款擔保的中小企業進入信貸程序,勢必給信用擔保機構留下巨大的潛在的風險隱患。同樣,如果貸款銀行將貸款安全性寄託在信用保證上,不如實履行信用擔保關系中的義務與責任,信貸人員責任心不強,隨意放貸,或者以貸謀私,違規操作,甚至銀行與企業相互串通,提供虛假信息,共同騙取擔保,則擔保機構同樣會遭受巨大損失。(二)來自銀保關系中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在擔保風險的分擔上,協作銀行往往只要求權利而不願意承擔義務,即要求擔保機構承擔100%的風險,這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使風險一邊倒,加重了擔保機構的風險;二是在保證方式的選擇上,協作銀行往往是堅持有利於己的連帶保證責任方式而不願意甚至拒絕採用一般保證方式,擔保機構則處於被動地位。五、來自擔保體系的風險(一)擔保法律體系不健全的風險長期以來,我國由於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和束縛,在經濟發展中片面強調發展國有大企業忽視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此相適應,法制建設上也出現了「跛行」的狀況,至今為止,尚無一部與中小企業相關的專門法律或法規。由於缺乏基本的法律制度保障,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穩定性較差,內在風險也較大。更為突出的問題是,信用擔保機構作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信用中介組織,其設立程序、法人地位以及運作方式等一系列問題都缺乏基本的法律規范和法律保障,實際中操作起來十分困難。盡管我國已頒布實施了《擔保法》,為信用擔保機構的運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但由於信用擔保機構屬於專業擔保的范疇,對於其運作過程中涉及的擔保行為當事人及其法律行為活動,現行《擔保法》中的部分條款規定過於籠統,不適應專業擔保業務活動的需要,甚至某些條款在提法上值得商榷,在執行中存在自相矛盾,使信用擔保活動無法可依,有法不依,信用擔保機構的權利難以得到法律保障。比如,按照《擔保法》之規定,保證方式可根據銀保雙方協商確定採用一般保證方式或連帶保證責任方式,這在實際中很難行得通,因為幾乎所有銀行為了保全貸款債權,規定各分支機構一律採用連帶保證責任方式。又比如,現行《擔保法》側重於保護債權人利益,對擔保人的權益保護不夠,擔保范圍較寬,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加上要求承擔連帶責任,風險一邊倒,影響擔保業的健康發展。(二)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缺乏的風險各國經驗表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沒有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的支撐,中小企業難以健康發展,信用擔保機構也就難以實現良性運作。這是因為社會服務中介組織通過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咨詢、市場分析、技術指導、經營診斷、管理咨詢、人員培訓等服務,能幫助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與決策水平,幫助其對症下葯,擺脫困境,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獲得生存發展。中小企業素質提高了,信用擔保機構的安全性才會增強。從目前情況看,我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嚴重滯後於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加之我國缺乏這方面的經驗和做法,而服務體系建設又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對現有的各類社會中介機構(如信息咨詢、科技開發、資產評估、產品推介等)進行重新組合、優化和發展。要完成這項工作,需要政府部門、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不同行業、部門的通力合作,也需要工程技術、經營管理、金融、財會、法律等多學科專業人才的積極參與。而這一切都需要耗費較長的時間,需要經過一個從無到有,由不完善到完善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會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影響到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發展,從而進一步影響信用擔保機構的穩定發展。
B. 如何撰寫貸款調查報告
�芯糠治鍪槍丶��芙岜ǜ媸牆峁��1、調查:它是人們認識世界的一種途徑,是正確認識事物和解決問題的一種科學方法。也是我們做好各項工作的基本手段,也是寫好調查報告的基礎。貸款調查的方法。2、研究:研究以調查為基礎,在調查中研究,沒有調查的研究是空洞的研究,只有調查研究分析,就達到我們解決問題分析問題的目的。3、報告:它是調查研究結果的具體體現和集中反映。經過周密調查,獲取了大量的有關材料,再對這些材料進行認真分析與綜合,弄清被調查對象的事物全貌和內在聯系,形成正確的觀點,這就可以決定調查報告的主題,著手撰寫調查報告。4、調查報告必須堅持客觀公正,事實求是的原則,所反映問題必須是事情發展過程的真實反映,對人物的介紹都必須根據調查的結果、真實、客觀、准確的反映,寫作調查報告必須用充分的事實為依據,用典型的事例,准確的數據來反映調查事物的真實面目。闡明調查所得出的正確結論。怎樣撰寫貸款調查報告:貸款調查報告:是信貸人員對貸款對象、借款項目進行綜合調查分析後,形成的書面文字材料。是貸款審批機關審查、決策、審批貸款的重要依據,由於信用社涉及的貸款對象戶多、面廣、金額大小不一、用途廣泛,無法形成規范的文本格式。在實際工作中,信貸員雖注重了貸前調查,但在撰寫貸款調查報告時卻忽略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基本內容,使一些本應在報告中載時的情況沒有反映出來,給貸款審查、決策帶來了許多困難。現將撰寫貸款調查報告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基本內容講解如下:撰寫貸款調查報告的基本要求:1、必須堅持「事實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真實准確地反映借款人和貸款項目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財務收益、貸款物質保證、還款來源等方面數據要真實可靠,既不能誇大其辭,又不要片面抵毀,夾雜個人感情和觀念,報告中反映的情況必須有據可查,真實可信。2、貸款的發放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人民銀行頒布的行政規章和當地政府部門的產業政策,必須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因此貸款調查報告應圍繞這些規定和原則,闡明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為貸與不貸,貸多貸少的結論提供可靠的理論依據。3、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信貸人員必須明確表態,貸與不貸、貸多貸少,貸款期限、利率、貸款方式等內容撰寫貸款調查報告應注意的事項:1、評價用詞要恰當,不能冠以「最佳」、「十分可觀」、「非常好」等誇張性詞彙。2、數據要准確,同時忌諱用模稜兩可之語。特別要求:1、申請人為集團性公司的,在貸前調查中既要分析母公司(合並報表口徑)的整體經營和財務情況,也要分析母公司本部自身經營和財務情況,重點調查分析母公司本部與下屬公司在人事、財務、銷售等方面有無控制關系、有無經營性現金流入、具體融資用途、有無過度舉債等。2、向相關聯的多個企業之一發放貸款時,應按照省聯社對關聯企業貸款管理相關規定,統一評估與申請人相關聯的所有企業的資產負債、財務狀況、對外擔保以及關聯企業之間的互保情況,集中控制風險。3、對於低風險業務,側重於申請人合法性、融資用途及貿易背景、質押物權屬、出質人擔保意願等方面進行貸前調查,經營及財務狀況的調查與分析可適當簡化。4、對於首次申請人,必須按照本規范的要求進行全面、細致、深入的調查、分析並撰寫調查報告。對於非首次申請人,側重於申請人近期經營及財務變動情況和融資用途的調查與分析一般農戶貸款調查報告應具備的內容:1、標題2、借款人的基本情況。主要闡明借款人的姓名、年齡、性別、文化程度、住址、家庭主要成員、住房情況、每一位成年家庭成員從事的職業,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擁有的有效資產,經營項目、負債情況。3、申請借款的用途金額以及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主要是貸款用途真實性調查,包括申請貸款的原因、種類、金額、期限、還貸方式和用款計劃,簡單分析借款人申請借款項目的資金籌集情況和經濟效益。4、 原有貸款償還情況,主要反映和借款人發生業務往來的信用程度,有無不良信用記錄。5、擔保、抵押情況:主要反映本筆貸款的擔保抵押情況。屬擔保貸款的,必須在調查報告中全面反映擔保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所從事的產業、經濟收入、信用程度、是否具備擔保資格。屬抵押貸款的,必須闡明抵押物的品名、保存地方、產權是否明晰、數量、質量、評估價值、變現能力等內容。6、借款人的收入來源和還款計劃。主要闡明借款的經濟收入來源,年收入多少,還款能力預測,能否按期歸還貸款本息。7、調查人意見:是調查報告的結果。要明確表明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利率、貸款擔保抵押情況、還本付息方式等內容。8、貸款審批小組(或審貸款委員會)意見。企業貸款調查報告應具備的基本內容1、標題、開頭(又稱導語)。簡要闡明借款(人)單位因何原因申請貸款,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借款單位計劃提供的貸款擔保抵押情況。放款單位考察貸款的情況。2、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創辦時間、企業性質、所處地理位置、法人代表、注冊資金、經營范圍、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及人員結構,投資規模、經濟效益。3、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資產結構:按照企業提供的最新資產負債表資產類逐項進行說明。其先後順序為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一些金額較大的項目要分類明細說明。同時要注意前後數據要銜接一致。分項合計要等於總數。負債構成:按照企業提供的最新資產負債表負債類項目逐項進行說明。其現後順序是負債總額、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對一些金額較大的項目要分類明細說明。在說明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項目時,要對企業的銀行貸款作詳細說明。所有者權益:按企業提供的最新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類項目逐項進行說明。其現後順序是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在說明實收資本項目時,對企業的股權結構進行詳細說明。4、企業經營情況:依據企業提供的損益表詳細分析上年度企業經營情況,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按照企業提供的損益表逐項進行說明。同時,對企業本年度前期經營情況進行分析。預測企業全年的經營情況,收入情況和盈利情況。5、項目投資情況:根據企業提交的項目可行性評估報告,闡述項目投資規模,要分詳明細逐項進行說明,資金籌集情況,自有資金額度、申請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和還款計劃。6、貸款擔保抵押方式。闡明本次申請貸款的擔保抵押方式。擔保單位的資產負債情況、從事的經營項目、經營效益,擔保單位的信用狀況,是否具備擔保資格。若貸款方式為抵押,應闡明抵押物的品名、數量、評估價值和變現能力。7、項目效益預測及貸款歸還情況。詳細分析貸款扶持項目的風險狀況和經濟效益。要重點從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產品科技含量、產品附加值、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分析。得出企業年銷售量和盈利水平,進一步推算出企業每年可歸還貸款額度,分析企業幾年可收回投資,還清貸款。在分析貸款項目效益時,可參照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分析8、調查人意見。根據以上分析情況,綜合評價借款單位的經濟實力、信用狀況、經營狀況、貸款項目的效益預測情況、貸款擔保抵押狀況以及貸款風險狀況。最終闡明調查人的觀點,明確表明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利率、貸款擔保抵押情況、還本付息方式等內容。青島貸款青島無抵押貸款青島開發區無抵押貸款
C. 銀行發放個人貸款的風險有哪些如何防範
銀行發放個人貸款跟公司貸款面臨的風險並無太大不同。
其中最大的風險是借款人違約
至於樓上說的抵押物的問題,雖然說借款人違約銀行可以處理抵押物,但是銀行要付出管理成本(處理資產保全的人員是要發工資的),而且抵押物變現所得只能用於償還貸款直接導致的損失,如本金,利息,訴訟費,多餘的還要還給借款人,萬一抵押物跌價了,賣不了那麼多錢,那追索起來也比較困難,所以說對貸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償還能力不是抵押物,哪個銀行都不希望借款人違約,導致要處理抵押物的!
其他的風險還包括政策風險(個人貸款還有經營性的,如果經營的是政策要收緊,風險就比較大了)
還有一些非正常的風險(如這次地震導致的房貸一筆勾銷)
至於防範的方法,無非也就是貸款調查,審查,審批要盡量規范,對抵押物的評估要審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場價格來評估,特別在房地產泡沫較嚴重的時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場價,另外貸後管理也很重要。
D. 請結合工作實際,談談個人經營性貸款的特點及其主要風險點。
(1)個人經營性貸款的含義。
(2)個人經營性貸款的特點:①貸款期限較短。一般不超過3年,對於特別優質客戶,貸款期限最長可為5年。②貸款用途多樣,影響因素復雜。由於受宏觀環境、行業景氣程度、企業本身經營狀況等不確定因素影響較多,因此貸款用途多樣,影響因素復雜。③風險控制難度較大。除對借款人自身情況加以了解外,銀行還需對借款人經營的企業進行詳細了解,對企業資金運作情況加以控制,以保證不被挪用。這對銀行來講,控制風險的難度較大。
(3)個人經營性貸款的主要風險點:貸款投向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借款人經營實體是否存在經營風險,貸款用途是否符合規定等。
E. 為什麼個人貸款是風險較高的貸款
無抵押,純信用,導致貸款門檻低;
貸款利息相對較高,還款壓力比較大,導致客戶一旦出問題就還不起。
很多客戶都是借新還舊,導致窟窿越來越大。
F. 個人信貸業務存在的風險
當前個人信貸業務存在的主要風險
1、信用風險: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由借款人到期拖欠還款和賴賬行為而帶來的風險。表現為個人貸款的風險相對較高。
2、徵信風險: 個人信貸業務是一個面向個人客戶的營銷的信貸業務,對個人的徵信系統有著非常強的依賴性,徵信風險是由於銀行無法取得借款人客觀、全面、真實信用,而導致的貸款損失。
3、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因現行法律法規不健全,無法保障銀行債權而出現的貸款風險。
4、支付風險:支付風險是由於借款人經營及收入的不確定性,發生變化而失去足夠的支付能力,導致不能按時還款付息,使銀行貸款出現風險。
5、自身風險
自身風險是指銀行在從事個人貸款業務中,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人員素質差等原因造成的風險~
G. 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自查自糾情況的年度工作報告
我行收到省行《轉發省銀監局關於進一步規范消費信貸管理堅決遏制案件風險的緊急通知》後,分行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示分行個人業務部將文件轉發到各支行,布置分行本部、各支行對個人消費貸款開展全面性的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X年X月末我行個人消費貸款的基本情況
我行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房屋裝修貸款、助學貸款等4個貸款類別。截止X年X月末全行個人消費貸款余額為X萬元,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X萬元,占個人消費貸款總額的X;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為X萬元,占個人消費貸款總額的X;房屋裝修貸款余額為X萬元,占個人消費貸款總額的X;助學消費貸款余額為X萬元,占個人消費貸款總額的X。
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狀況方面。X年X月末全行個人消費不良貸款余額為X萬元,不良佔比為X,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不良余額為X元,不良佔比為X;房屋裝修貸款不良余額為X萬元,不良佔比為X;助學消費貸款不良余額為X萬元,不良佔比為X。
X年前X個月全行只發放個人消費貸款X筆X萬元。
二、我行在個人消費貸款發放和管理中碰到的問題
(一)個人消費貸款業務逐漸萎縮
我行從20xx年開始發放個人消費貸款,20xx年達到了一個高峰,20xx年以來逐年萎縮。近幾年我行個人消費貸款投放少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國家宏觀政策調整的影響。由於人民銀行逐年上調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促使消費者購房行為變得理性,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充分考慮了利率變動對自己支付能力的影響,貸款需求減弱。
二是優質個人客戶和優質樓盤少。我行地處經濟欠發達地區,市民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不高,優質個人客戶和優質樓盤均不足。
三是X地區信用環境較差,貸款經辦人員對此產生了一定的畏懼心理。
四是提高了個人消費貸款准入門檻。我行信貸資產質量差,虧損嚴重,省行將我行歸為「審慎發展行」和四類行。為防範貸款風險,我行提高了貸款准入門檻,將個人消費貸款客戶定為我市公務員、移動通信、電信、電力等高收入群體,限制了中低端客戶的准入。
五是加強了內控管理和個人消費貸款風險管理,加大了處罰力度。在這種情況下,客戶經理普遍有一定的心理壓力,擔心「做多錯多罰款多」,缺少了對市場的熱情,對市場拓展的積極性不高,導致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停滯低迷。
六是未建立個人消費貸款激勵機制,未能充分調到經辦行和經辦人員的積極性。
(二)我行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較大,資產質量較差
至X年X月末我行除汽車消費貸款不良佔比為0外,其他3個消費貸款品種的'不良佔比都在X以上。我行個人消費貸款資產質量差的主要原因有:
1、存量個人消費貸款資產質量不高,風險進一步顯現
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存在數量多、客戶分散、還款期限長、單筆風
險狀況難以確定且具有潛伏性等特點。20xx年以前我行沒有針對個人消費貸款這些特點進行認真研究,與其他商業銀行在個人消費貸款的數量和市場份額上展開競爭,形成了一部分個人消費不良貸款。
2、貸款形態正常的客戶提前還款的現象逐步增加
近幾年由於人民銀行逐年上調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部分個人住房貸款客戶出於貸款成本考慮,紛紛提前還款,而且大部分都是還款一直正常的客戶來提前結清銷戶。
3、個人消費不良貸款起訴清收難,抵押物處置損失大
對不良貸款起訴清收要經過受理、審理、判決、申請執行、執行、拍賣抵押物歸還貸款本息等一系列過程,持續時間長,清收難度大。另外,抵押物處置時因當初貸款發放時抵押物評估價過高,導致抵押物拍賣價款不足以全額收回不良貸款本息,也形成了一部分貸款損失。
4、政策性因素的影響
20xx至20xx年,我行為響應國家號召,支持貧困大學生上學,發放了一部分助學貸款。助學貸款著重於社會效益,由於單筆貸款金額小、戶均催收成本高、未提供有效擔保、就業壓力大、部分借款人已無法聯系等原因,大部分已形成了不良貸款。
通過這次全面性的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排查,我行沒有發現新的虛假消費貸款案件。
三、今後的工作方向
1、繼續加強對個人消費貸款的許可權管理
為防範經營風險,繼續上收下屬各支行個人消費貸款審批許可權。由於我行個人消費貸款不良比率超過控制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7條有關審慎監管措施的規定,我行決定繼續上收下屬各支行個人消費貸款審批許可權,全市個人消費貸款業務一律由分行行長或經授權的主管副行長審批發放,對金額較大的貸款必須經貸審會審議。
2、切實加強對分行本部、各支行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自律監管
檢查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加強對全行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監測和貸後管理,力促全行個人消費貸款。
H. 貸款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範文
×××項目貸款可行性評估報告
第一部分概要
一、評估說明
本評估報告是根據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委託方)的委託,對××××項目申請開發貸款的可行性進行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03年9月17日,本評估報告只為委託方審核貸款申請提供參考,不作其他用途。
二、評估目的
為委託方審核貸款申請提供參考
三、評估依據
本報告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委託方、借款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評估,委託方和借款企業應對其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主要評估依據有:
1、全國人大、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廣東省和廣州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委託方和借款企業提供的有關資料;
3、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價格信息;
4、我司掌握的有關資料及評估人員現場實地勘察所獲取資料;
5、其他資料。
四、項目概況
1、地理位置及環境
××××項目位於機場路和黃石路交匯處東南角,西為機場路,北鄰黃石路,東面和南面均有新規劃路聯絡,南面的白雲國際機場即將搬遷到花都區新國際機場,周邊有多個大型商住小區已建成入住或正在建設當中,機場路和黃石路有多條公交線路通過,且鄰近地鐵二號線站(××),交通十分便利。鄰近有祥景花園、白雲駿景花園、黃石街辦、白雲金貴客運站、北區供電局等,公建及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完善。
目前,白雲國際機場即將搬遷,其原有用地計劃用於興建超大型綜合居住區——白雲新城。該項目處於未來白雲新城北側,佔地總面積約11.5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近22.6萬平方米,預計總投資約8.3億元,整個項目建成後,將成為廣州市內大型生態居住社區之一。
2、項目背景
××××項目由廣州××××發展有限公司(×××××)向廣州市白雲區新景街蕭崗經濟聯合社征地,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該花園共分東區、西區和南區三部分,除東區由××公司開發建設外,西、南兩區由××公司進行開發建設。西區佔地近3萬平方米、建築面積6
I. 關於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呢畢業論文
你好,解析如下:
一、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發展現狀
在個人消費信貸中,由於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占據了重要地位,近年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具有強勁發展勢頭的「零售業務」,被視為拓展信貸營銷業務、優化信貸資產結構的主要手段,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自然成為商業銀行重點拓展的貸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間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佔全國消費信貸余額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則到達80%左右。2005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為18400億元,是2000年的5.45倍,1998年的43.19倍,與2004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相比,增長16.07%,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無論是在增長速度上還是在總量上每年均發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單位:億)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國消費信貸余額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比重 90.25% 70.19% 79.74% 80.09% 77.40% 74.87% 79.02% 83.37%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增長比例 80.75% 338.57% 65.77% 47.52% 42.67% 34.55% 16.07%
資料來源:統計公報(2000—2005)
商業銀行之所以爭先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以及國家信貸政策的支持;二是商業銀行普遍認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優質資產,不良貸款率極低,比批發類貸款風險小得多。事實上,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貸款率低、風險相對小並非必然的,它是同經濟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的,上世紀80年代美國住房抵押公司風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相關。隨著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快速增加,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率也開始不斷上升,2002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貸款率達到1.5%左右,其中農行高於2%。在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較發達地區上海,2004年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平均不良率只有0.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0.86%,兩年多時間上升7倍多。
我國市場經濟處於發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個人信用徵信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存在很大風險,實際的貸款違約率高,特定條件下(如貸款高速增長),用於風險分析的不良貸款率指標滯後性非常明顯,掩蓋了實際風險狀況。房地產市場具有周期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每筆貸款數額小,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調整或振盪,貸款違約等風險就會顯現,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還沒有遇到真正考驗,因此加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防範,完善風險管理機制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走向良性發展的一條必經之路。
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分析
在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環境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發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這主要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場環境等諸多內、外部因素決定,具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主要面臨以下幾個方面風險: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風險。一般有下面幾種形式:
一是被迫違約。被迫違約是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是指借款人在購買房產後,因實際支付能力下降或突發事件的發生,無法繼續正常向商業銀行按照規定還本付息。我國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就業條件嚴峻,教育、醫療等支出急劇增加,都會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惡化,使借款人無力繼續償還貸款本息。
二是理性違約。理性違約是借款人的主動行為,是指借款人主觀上認為放棄繼續還款能帶來更大的收益而產生的違約行為。當房價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較大,繼續還款的成本大於放棄還款的收益,借款人會理性違約。主動違約最有可能發生在貸款合同簽訂後的頭二年,因為此時違約的機會成本相對較低,損失的僅僅是首付款、交易費用和一部分貸款本息[2]。
三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是借款人主動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額度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行為。當市場利率低於合同利率時,提前償還貸行為就有可能發生,提前還貸一方面使商業銀行損失原合同利率帶來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還得遭受為還貸資金尋找合適投資渠道的損失[3]。
四是惡意騙貸。惡意騙貸一般稱為「假按揭」,是一種欺騙行為,主要特徵是實際借款人將套取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資金用於風險更高的投資,如挪用到房地開發,或者進入資本市場,導致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住房按揭貸款成為被挪用入市檢查重點。
2.抵押風險
貸款抵押物是商業銀行第二還款來源,但是商業銀行也常面臨如下抵押風險:
一是抵押處置風險。當抵押物變現渠道窄、成本高,商業銀行不能順利、足額、合法變現,就會遭受抵押處置風險。我國住房二級市場處於起步階段,交易法規不完善,手續煩瑣,交易費用高,導致銀行的抵押物變現困難。
二是抵押物價格風險。抵押物價格風險包括抵押物價格市場風險和抵押物價格人為風險。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和房屋自然磨損而導致抵押房屋價格下跌的風險。當房地產市場處於調整或不景氣時,價格下跌有可能導致抵押房屋價格不能夠覆蓋銀行本金和利息。後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內對房屋的損壞造成抵押物價值下降,或者由於估價人員因其過失或故意過高估價抵押物而產生的風險。
3.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金融市場利率波動導致存貸款利差縮小,甚至出現貸款利率低於存款利率,導致銀行收不抵支的風險。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利率風險有:一是「不匹配」風險,抵押貸款的長期性和存款利率與貸款利率調整的不同步,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調,銀行的資金成本就會上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浮動利率且下浮時,如果銀行資金成本不變,銀行的利差也會縮小。二是由利率風險引發的提前還貸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住房貸款債權不能及時足額變現遭受的利益損失。引起流動性風險原因在於商業銀行經營特徵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特徵,商業銀行資金主要來源於企業存款、居民儲蓄存款等短期資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回收慢,資金的來源和運用在時間上明顯不匹配,存在「短存長貸」的問題。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變現性比較差,一是因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零售性業務,每筆貸款的貸款利率、到期日、貸款成數以及貸款期限等都不同,商業銀行無法實現標准化管理;二是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導致貸款的投資者無法逐筆估計每筆貸款的違約風險成本,投資者望而卻步;三是住房等消費品二級市場尚未形成,抵押物變現難影響住房抵押貸款變現性。
5.法律制度風險
法律制度風險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對失信、違約行為懲罰辦法不具體,執行力度不強,使商業銀行面臨損失。良好的社會法律環境是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基礎條件,如美國1968年頒布了《統一消費信貸法典》、《消費信貸保護法》,1974年又頒布了新的《統一消費信貸法典》。我國還沒有針對消費信貸的專項法律、法規,《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擔保法》、《票據法》、《合同法》等法規都是為生產信貸而建立的,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特點不相符。
6.市場政策風險
市場政策風險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指國民經濟在整體發展過程中存在由繁榮到蕭條周而復始周期性波動,影響房地產業的市場風險。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高漲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增加,貸款數量急劇擴大,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劇下降,房價下跌,商業銀行勢必會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損失。二是政府經濟政策的調整引起房地產市場變化給商業銀行帶來損失。我國整個經濟處於轉軌時期,市場機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確,由於住房消費是居民的大額消費,投資乘數大,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具有較強的拉動作用,從而成為政府調控經濟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行業。當房地產市場發展脫離個人消費能力,出現泡沫和經濟過熱,與調控宏觀目標相違背,政府會採取房地產調整政策,隨著房地產業的調整和收縮,商業銀行也將面臨政策風險。
7.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內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出現問題,導致的信貸風險。從貸款政策、管理流程、組織結構、技術基礎等方面看,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基本上處於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如商業銀行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上存在重業務拓展、輕業務管理的沖動,不計風險代價搶占市場份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運作中隨意性較大,尚未形成合理評價標准和業務流程;熟悉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專家人才匱乏,管理經驗和人員的培訓跟不上業務的快速發展;個人信用信息基本屬於封閉狀態,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個人的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缺乏統一信息資料庫和個人信用評估體系等等。這些管理因素均導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增大。
8.操作風險
違規操作是銀行內部形成資產風險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經營機構在制度管理上放寬貸款要求而造成的業務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是在業務導向激勵約束機制下,經營機構重業務輕管理,甚至違規經營,未經批准擅自或變相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借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名違規開辦個人股票質押貸款等高風險業務;二是部分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或思想素質不高,工作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有的甚至與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約束。
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的防範
針對上述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八大風險,商業銀行可以採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範。
1.開發和建立內部評級體系和內部評級模型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信貸管理主要圍繞單一借款人風險展開,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關於風險管理精神,現代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不僅僅包含單一借款人風險管理,更加重要的是,應當以優化配置風險資本和配置信貸資產組合為風險管理模式,對銀行面臨的整體風險進行測量、監控和主動管理,因此要求商業銀行對整體信貸業務開發和建立內部評級體系,採用內部評級法,用統計模型測算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風險暴露(EAD)和期限(M)指標,全面准確把握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狀況,對未來整體風險做出合理預測。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借款人個人資料和歷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學的償債能力和資信評估模型,逐步完善單一借款人信用評級體系,對借款人進行市場細分,以此作為開展業務的重要依據。
2.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防範管理和操作風險
商業銀行應制定一套嚴密、詳細、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貸管理水平。
第一,根據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內部評級模型的相關數據制定貸款風險資本配置和信貸組合計劃,確定業務發展方向、比重以及發展節奏和進程,避免貸款政策管理失誤帶來損失。
第二,加強貸款流程全過程管理,從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和貸後檢查等環節分析相關風險點,落實管理職責,規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促使業務人員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解決重業務拓展輕風險管理的導向機制;強化損失責任追究制度,根據資產的實際損失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在組織結構上,可以逐步實行審批官和風險控制官派駐制,實現審貸分離和風險監管分離,保證貸款審批和風險控制的獨立性;成立專門審查審批中心,實行集約化經營,逐步培養優秀的專業化審批官和風險管理官,提高管理專業水平。
第四,加強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質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結果可能越准確,為較好預防和控制信用風險評價提供客觀依據[4]。
3.建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
房地產業是一個與宏觀經濟高度相關性的行業,受宏觀經濟的影響並反過來給宏觀經濟以強烈的作用,建立風險預警系統主要是為了防範市場系統性和政策風險,建立預警模型對宏觀經濟指標、產業經濟指標以及國家相關政策分析,對房地產市場及整個社會經濟環境進行預測,及早做出反應,避免由此帶來的損失。預警系統構建完善是一項龐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風險預警的資料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針對我國實際情況,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
4.加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風險管理和流動性管理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不斷推進,利率風險會逐步顯現,商業銀行在防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風險上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的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利率調整周期可以是1個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商業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把由商業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的風險轉移給借款人,同時也把由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的風險轉移給商業銀行。
第二,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固定利率抵押貸款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貸款模式下,商業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商業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利率互換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第三,套期保值,我國金融期貨市場正逐步開放,商業銀行可以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實行套期保值進行利率風險管理,通過市場交易抵補資產負債由於利率變化導致的價值變化,如可用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和交易所期權進行短期利率風險管理,用銀行間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和雙限期權)、互換和互換期權進行長期利率風險管理。
第四,大力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交易的二級市場,通過該市場商業銀行可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形成債權出售,換取貸款資金或流動性高的短期債權,提高流動性。
5.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轉移機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貸款保險機制。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的目的在於規避或分散三類風險,一是房屋毀損的風險,二是貸款的信用風險,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風險。我國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構層次和險種均較單一,銀行信貸風險和保險機構承保的信用風險、人身風險沒能合理劃分,亟待通過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制來解決,在保險品種上,可以開發與消費信貸相關的財產險、失業險、人壽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等保險品種,在保險機構上,可以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險機制的抵押貸款保險,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檔住房提供商業性專業保險公司抵押貸款保險業務。
第二,推進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存短貸長」的矛盾使商業銀行面臨著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等多種風險,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能從根本上解決商業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5]。我國2005年12月開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工作,隨著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的推廣和資產證券化業務品種的豐富,可以適時推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上所承受的風險。
6.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法律制度環境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涉及到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立法支持。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使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相關環節均有法可依,通過立法強制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個人信用管理的經驗,如美國的消費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報告法》、《誠實信貸法》、《誠實借貸法》、《公平信用結賬法》、《信用卡發行法》、《平等信用機會法》、《公平債務催收法》等[6];同時改善法律執行環境,建立處置銀行抵押資產的小額債權速審法庭,減少繁雜手續和環節,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處置成本,提高處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