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結婚的房貸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嗎你的看法是什麼
根據物權法的要求,誰買的房,該房子的領土主權便是屬於誰的,該房子的所屬者對該房子就具有了肯定的所有權,交易權,贈送權和處理權。又依據婚姻法的要求,男人女人自辦結婚證,一同生活在一起,變為合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內內,隨意一方的收益歸屬於彼此的一起收益,用一同收益增添的動產抵押和房產,歸屬於夫妻彼此的共同財產,彼此分別都有著一半的支配權。
當代法律是依照人人平等的標准制訂的。依照法律法規,結婚後夫妻彼此的資產歸屬於共同財產,負債歸屬於共同債務。假如房屋是通過夫妻里的一方在結婚前以自己的為名買的,那樣自備案之日起的還款一部分歸屬於共同財產。因而,在法律意義上,結婚後的住房貸款確實應當由彼此共同承擔。若房子歸屬於本人婚前財產且彼此承諾住房貸款是一方負債,一方償還,視作一方的負債,不用一同償還。
B. 結了婚買房子貸款一定要夫妻雙方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貸款一定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畢竟銀行考量的不再是借款人個人的還款能力,而是借款人家庭的還款能力。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雙方都沒有明確約定的話,即便房產證上只寫著一人的名字,也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自然得夫妻雙方都到場簽字才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C. 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貸款是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嗎? 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婚後貸款應由雙方共同承擔還款義務。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 房產贈與 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得,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 工資 、獎金; (2)生產、經營的受益; (3) 知識產權 的收益; (4)因 繼承 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既可以是法定 共同財產 ,也可以是法定個人財產。 對於是 夫妻個人財產 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在 離婚 時,主張權利的一方有 舉證責任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 證據 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以夫妻雙方的約定優先。有約定的,離婚時應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夫妻雙方的約定,可以以書面形式約定,也可以以口頭形式約定。對於口頭形式約定,必須雙方無爭議,方按口頭約定的協議處理。夫妻雙方關於共同 財產分割 的約定,不能規避法律。如果規避法律,則該約定無效。 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准,不是以獲得 房產證 的時間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 購房 款(房屋購買價 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綜述,貸款是否由夫妻共同承擔主要是看貸款時夫妻雙方是否已經 結婚 或已有結婚打算,如果是則作為共同財產一起承擔;如果一方不想承擔另一方的貸款時可以在婚前做一個 財產公證 ,注意這筆貸款的運作及收益也將與你沒有關系,將作為另一方的個人財產。
D. 結婚證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婚後買房貸款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簽字!根據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
E. 結婚後一個人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結婚後一個人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該貸款是否用在共同生活的開銷中。如果該貸款已經用在夫妻雙方的共同生活中,就屬於夫妻中的共同債務,那麼就需要夫妻雙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但是。如果該貸款沒有用在夫妻雙方的共同生活中,就屬於夫妻中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就不需要夫妻雙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只需要使用個人財產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F. 婚後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夫妻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的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關鍵要看所貸款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舉證責任由貸款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