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貸款不還子女還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父母貸款不還,子女能否貸款,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通常情況下,子女作為獨立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父母的貸款是否還清,有沒有出現逾期不還的情況,一般影響不到子女貸款的辦理。
不過若子女給父母的貸款做了擔保的話,那父母辦理的銀行貸款不還,也就會記錄到子女的徵信報告上,從而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子女貸款的審批。
當然,子女也可以選擇去網貸平台或者民間借貸機構申請貸款,這些機構、平台很多以大數據為主,與徵信沒什麼關聯,門檻也比較低,所以順利辦到貸款的可能性也很大。
其實無論是否會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大家都不應該借了款不還。畢竟貸款不還,個人是肯定會受到影響的,屆時個人信用受損,後續的貸款、辦卡就也會因為信用問題而受到阻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❷ 父母欠債對子女買房貸款有影響嗎
父母欠錢不會影響子女貸款。一般親屬的信用只會對配偶有影響。因為貸款的時候屬於夫妻的婚姻關系存續其間,配偶在這時已經構成表見代理,銀行有理由相信一方的借貸行為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
人民銀行對每一位儲戶都有一個徵信信用情況的記錄,如果有信用卡逾期記錄等等以後要是申請房貸會有一些麻煩,特別是如果配偶信用不良,另一方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會有影響,而父母欠錢則不會影響子女貸款的。
父母欠債一般不會影響子女。父母一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承擔其債務,因此子女對父母的債務不承擔責任。但是父母如果被限制高消費的,則會影響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❸ 父親欠債兒子買房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父親欠債和兒子買房並無關聯性。欠銀行錢逾期不還會影響到個人徵信,不會影響到家人包括配偶和子女。父親和兒子是兩個獨立體,如果個人徵信良好,是完全可以貸款買房的,但在父親在徵信刷新之前就無法以父親的名義貸款買房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❹ 父母欠債對子女買房貸款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父母欠錢不會影響子女貸款。一般親屬的信用只會對配偶有影響。因為貸款的時候屬於夫妻的婚姻關系存續其間,配偶在這時已經構成表見代理,銀行有理由相信一方的借貸行為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徵信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照規定報告其上一年度開展徵信業務情況的,由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❺ 父親銀行貸款逾期會影響子女貸款嗎
法律分析: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於個人行為,對其子女貸款、上學、就業、參軍等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父親銀行貸款逾期不會影響子女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❻ 父母欠銀行的錢未還,子女可以貸款買房嗎
父母的債務正常情況下與子女無關,只要子女信用方面沒有問題,就不影響子女貸款購房。
❼ 母親有貸款沒還影響兒子買房貸款嗎
父母的信用記錄不影響你的信用記錄,但是這並不能說對你的貸款完全沒有影響,因為家庭成員的信用記錄會在貸前調查時作為參考數據,一般來講如果家庭成員中有人長期拖欠銀行貸款,會被要求家屬還清貸款才給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三條抵押財產變價後的處理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