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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貸款房

發布時間:2023-01-18 13:47:53

㈠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要看具體的情況確定的,具體如下:
1、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於共同財產;
2、如果婚前雙方都出資了買房,如果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一個人所有,房子就屬於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
婚後買房註明單獨所有還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註明單獨所有不算共同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因此,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夫妻雙方明確約定,婚後購置的房屋為夫妻一方所有,則為一方個人財產,否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㈡ 婚前貸款房子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1、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不一定屬於共同財產。婚前由當事人貸款買房,且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也是由當事人用個人財產償還貸款的,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其配偶不得主張分割;
2、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貸款買房,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後又一起還貸的,則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均可對其主張所有權。
以下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㈣ 夫妻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婚後買房一人還貸離婚房產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一方或者雙方的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一人還貸的是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雙方可以均等分割或者請求法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㈤ 結婚前有貸款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有貸款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1、但是必須是婚前個人進行貸款,但是婚後夫妻共同的對房產的貸款進行償還。這個時候如果選擇了離婚,給予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事實,那麼該房產也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㈥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並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並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因此,婚前購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㈦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雙方還能貸款買房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情況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貸款買房,然後在婚後又想雙方共同貸款買第二套房,那麼像這種情況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雙方還能貸款買房嗎?就這個問題,給大家分析了幾種情況,具體如下。

情況一: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貸款已還清
這種情況,婚後夫妻雙方還能貸款買房,並且根據政策來看,還能算首套房,貸款的話首付只要出2成-3成。
情況二: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貸款未還清
1、婚後如果夫妻共同還貸,並且還想貸款買房的話,根據的政策,就屬於二套房了,不僅貸款利率會增加,首付也會增加到5成-6成。
2、有的銀行對於已經有房貸的家庭再申請房貸,要求會比較嚴格。如果說徵信記錄出現了逾期還款,並且夫妻二人還款能力沒有達到貸款要求,則銀行會拒絕本次貸款申請。
情況三:限購地區情況特殊
限購令仍然沒有撤銷,在很多地區規定,限購地區只能購買一套房,因此如果說婚前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的房產就在限購區域,那麼很有可能婚後就無法貸款買房了。具體貸款買房情況,需要根據當地的買房政策來決定。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雙方能否貸款買房,要分以上幾種情況來看。同時,貸款是否還清還關系著首套房與二套房的鑒定,對於二套房的政策普遍來說是不友好的,因此如果要貸款買的是第二套房,家庭的還貸負擔還是比較重的。

㈧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㈨ 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取決於是否是雙方共同貸款。

1、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婚後以一方財產還貸的,該房產歸婚前貸款一方所有。

2、婚前以夫妻雙方名義貸款買房,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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