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貴陽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貸款額度均可在其計算可貸額基礎上上浮50%。
最高可貸額度可在現行最高額度上上浮50%至150%。具體為:
A、B類人才,最高可貸額度上浮150%(單職工家庭125萬元;雙職工家庭150萬元);
C類人才,最高可貸額度上浮100%(單職工家庭100萬元;雙職工家庭120萬元);
D、E、F類人才,最高可貸額度上浮50%(單職工家庭75萬元;雙職工家庭90萬元)。
在貴陽市、貴安新區購房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首付。
在貴陽、貴安行政區域無房且租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額度可在現行額度基礎上上浮50%(20100元/年)。
設立人才服務綠色通道。
調整幅度大最高可貸50萬元
新政的第一個變化是,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卓公積金滿6個月申請卓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卓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戶。第一次使用卓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卓的職工家庭首付降至2成同時可申請提取個人卓公積金余額用於追加首付。
貴陽市卓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過去第一次使用卓公積金貸款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卓的職工家庭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為20%。
5月1日起針對第一次使用卓公積金貸款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卓的職工家庭不再限制房屋面積首付比例最低都按照20%執行。
此前貴陽市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是按照繳存比例來確定的。公積金繳存比例達5%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按12%繳存比例正常足額繳存卓公積金、信用等級良好、具有較強還款能力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才為50萬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B. 貴陽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1、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計算公式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職工(夫妻)月繳存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貸款職工(夫妻)繳存余額×5。
2,調整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職工家庭已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滿12個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3、暫停受理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4,控制「商轉公」貸款規模。2021年「商轉公」貸款受理規模控制在5億元以內。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C. 貴陽購房政策2022
1、要求做好土地供應管理,各區(市、縣)和開發區要結合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開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和上市節奏,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2、完善住房供給結構,嚴格限制投機炒房行為。明確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內不得轉讓;嚴格執行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要求、首付資金真實性檢查、償債能力審查等要求。
3、為切實穩定住房價格,通知中表示將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制度,住宅樓盤表一
房一價由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追加該套住房的首付。職工家庭已辦
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在結清滿一年後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D. 貴陽可用外地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是什麼
貴陽可用外地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是暫停受理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購買第二套房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應低於百分之50,高於首付百分之30的首付比例。首套房貸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結清一年(含一年)後,必須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同時,第一次公積金貸款和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累計貸款金額不應超過40萬元。
E. 外地戶口想在貴陽買房.需要什麼條件嗎
外地戶口想在貴陽買房,需要條件:
1、在貴陽當地一-年納稅證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證明,當地收入證明(月供的兩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之類的。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到期時男士年不超過60歲,女士年齡不超過55歲,有穩定合法的職業和收入來源,有還本付息能。
個人買房需要資料: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證明及復件。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格式由銀行提供)。
貴陽買房政策
1、首套住房,原政策對超過144平方米的稅率是3%,新政策不再劃分144平方米界限,統一-規定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稅率是1.5%。對於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2%。
2、二套房首付已經可以申請到4成,利率上浮10%,"如果還清首套房的貸款,第二套可以算作是首套房。首套房貸目前執行基準利率。在貴陽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
F. 貴陽新政:落實相關信貸政策 首套房首付20% 不隨意停貸、抽貸
4月28日晚間,貴陽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了築府辦發〔2022〕12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試行1年。
觀點新媒體查閱獲悉,《通知》稱,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強省會」決策部署,持續優化提升房地產領域營商環境,強化惠民措施,更好滿足群眾合理購房需求,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減輕企業開發成本
(一)調整土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20%)執行,允許按掛牌起始價成交。
(二)統籌實施公共設施配建。新出讓土地房地產項目周邊教育配套、保障性住房、基礎設施配套等,由屬地區(市、縣)政府結合規劃設計條件和貴陽市新建改建居住區教育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統籌組織實施區域配建。
(三)地下車位土地出讓金專項用於項目公建配套建設。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的停車位土地出讓金,扣除中央、省規定計提部分外補助給屬地區(市、縣)政府,專項用於該地塊配套公共建築的投入。
(四)推廣使用裝配式建築及磷石膏建材。支持屬地區(市、縣)政府結合自身實際,科學推廣使用裝配式建築、磷石膏建材,合理控製成本。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商品房項目,牆體預制部分可不計入規劃總建築面積核算。
二、滿足合理信貸需求
(五)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利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採取個人補息貸款方式撬動商業銀行資金,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面。新增個人補息貸款規模20億元,貸款發放時間控制在3個月內。
(六)爭取金融機構信貸支持。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好相關信貸政策,針對優質房地產企業,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並購業務等支持力度,滿足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引導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不隨意停貸、抽貸,最大限度支持在建工程項目建設如期竣工交付。
(七)降低個人住房消費門檻。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實行首套房貸款首付20%政策。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三、提升商品房存量流通性
(八)多元化盤活非住宅存量。加快盤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項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設施的前提下,允許按程序申請調整性質用於住宅或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教育產業、體育產業等用途開發建設,促進非住宅去庫存;對於調整為住宅的,原則上用於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
(九)拓寬安置房源籌集渠道。鼓勵實物安置,按照自願參與、擇優選房、自主選擇原則,由屬地區(市、縣)政府組織存量房作為安置房、調劑存量安置房等方式,拓寬安置房源籌集渠道,充實健全安置房源庫。
四、完善住房供應體系
(十)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補貼政策支持。對符合《貴陽市市級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規定》租房人員,按標准連續發放兩年租金補貼;對新落戶並在貴陽貴安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人員,原則上按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租金80%收取房屋租金。
(十一)放寬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滿足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連續繳納社保3年及以上、完稅兩年及以上中任意一條,均可申請購買銷售型共有產權住房。
(十二)完善多元化住房產品體系。加快制定房屋租賃市場實施方案,搭建全市范圍內房屋租賃綜合管理功能平台,引導住房產權人、房地產開發企業等主體整合商品房市場存量閑置資源,共同培育住房租賃經營體系,推進住房租賃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經營。
(十三)完善置業配套政策措施。在貴陽貴安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可以申請到購買商品房所在社區落戶,同時保障落戶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外地人員到貴陽貴安落戶和居住的,按規定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醫療保障。
五、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十四)推進「拿地即開工」。由屬地區(市、縣)政府在土地供應前完成綜合評估事項。鼓勵帶方案出讓,將地塊規劃方案納入土地出讓合同;推行免費幫代辦服務,壓縮企業開工前辦理相關手續時間。
(十五)加大審批力度。嚴控未取得施工手續進行施工的行為,對依法取得用地批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手續、符合相關質量安全條件的項目,合理縮短審批時間,施行分階段辦理,實施「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建築基礎及主體」兩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十六)優化房屋交易流程。推行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繳稅、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工作模式,實現交易同時,多環節手續同步辦理,提高不動產登記辦理效率。
(十七)推行「交房即辦證」。建立健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強化信息互聯互通,逐步推行「交房即辦證」,實現商品房交付購房人即可辦理《不動產權證》。
G. 貴陽公積金貸款利率
貸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6%和3.1%。
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保持不變,即貸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不低於3.025%和3.575%。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H. 築公積金字〔2020〕112號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權益,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指導意見》(黔建房資監發〔2015〕3號)和《貴州省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黔建房資監發〔2015〕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貴陽市實際,以嚴控風險為前提,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異地貸款」)是屬貴陽市戶籍或貴安新區戶籍(即原安順市公安局平壩縣局馬場派出所、高峰派出所、原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湖潮派出所、思雅派出所、黨武派出所、原貴陽市公安局清鎮市局馬鞍山派出所轄區戶籍),並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和貴安新區直管區范圍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在貴陽市行政區域或貴安新區直管區購買自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時,向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貴陽中心)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二章 異地貸款條件
第三條 職工不能同時分別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和貴陽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四條 異地貸款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為單位繳存職工,且戶籍所在地為貴陽市或貴安新區;
(二)申請人所購住房為用於自住的貴陽市行政區域或貴安新區直管區內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請人須在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應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六)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記錄良好,逾期記錄不得超過累計6期(含)或連續3期(含);
(七)有符合法律規定及擔保條件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八)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九)符合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異地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五條 異地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可貸款額度=職工月繳存工資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職工繳存余額×5倍。計算公式中「職工繳存余額」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貸款最高額度按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標准執行。
第六條 異地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自委託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第七條 異地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第四章 異地貸款申請資料
第八條 申請人需提供的基礎資料
(一)《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有共同購房人的需填寫《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補充資料)》;
(二)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以下簡稱《繳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個月內有效);
(三)申請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及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四)申請人(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婚或離異的填寫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
(五)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查詢授權書(現場填寫);
(六)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收款人銀行開戶情況證明;
(七)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申請人需提供的購房資料
(一)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二)首期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購買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表、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購買商品房現房的,如已完稅並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書,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和完稅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未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書,提供現房銷售備案登記表。
第五章 異地貸款流程
第十條 異地貸款申請
(一)申請人持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身份證、戶口簿向貴陽中心城區管理部申請開立異地貸款個人賬戶;
(二)申請人持《繳存證明》及貴陽市規定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資料向貴陽中心委託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第十一條 異地貸款受理及審批
(一)貴陽中心受託銀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受理並上報貴陽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審批;
(二)貴陽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貸款審批工作人員在進行異地貸款審批前,須通過電話等方式向繳存地中心核實《繳存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在《繳存證明》上備注核實情況並加蓋業務審核章;
(三)審批未通過的,受託銀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並返還《繳存證明》回執聯;審批通過的,按貴陽中心貸款流程予以辦理,在異地貸款發放後,由受託銀行向申請人返還《繳存證明》回執聯;
(四)申請人將返還的《繳存證明》回執聯提交繳存地中心。
第六章 異地貸款償還和貸後管理
第十二條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異地繳存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貴陽中心發放的異地貸款。
第十三條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貴陽中心應及時協調繳存地中心協助配合開展貸款催收工作,必要時商請繳存地中心根據借款合同扣劃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第十四條 異地貸款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計6個月(含)或連續3個月(含)以上未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貴陽中心可宣布貸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剩餘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第七章 附則第十五條 異地貸款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以欺騙手段獲得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由貴陽中心撤銷准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決定,限期退回所貸的住房公積金款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購房人或其配偶(共同購房人或其配偶)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和貴安新區直管區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適用本細則。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貴陽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築公積金字〔2016〕1號)同時廢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