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島市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實行「認房認貸」申貸條件政策。《個貸辦法》修訂後,申請我市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其中,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數為職工家庭在我市房產部門信息系統中記載的自住住房套數。
(二)執行住房套數差別化貸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貸款期限,執行相應檔次的基準利率;二套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現行的二次公積金貸款1.1倍利率規定。
(三)優化貸款程序。一是貸款流程再造,簡化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二是落實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購房傾斜的要求,優先發放首套住房貸款。
(四)完善申貸資料。一是根據住建部有關規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估價報告。二是根據住建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明確了異地貸款證明、還款能力證明、個人信用徵信報告等申貸材料。三是明確了公積金中心有權根據貸款審查工作需要,要求職工追加輔助申請材料。
(五)強化了風險防範及違規懲戒措施。一是補充了隱瞞事實申貸以及違約將抵押物出租、抵償債務等風險情形的防範及處置。二是結合當前誠信社會建設要求,補充完善了有關借款人信用審查、懲戒的規定。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有權進行不良行為登記,取消其五年內公積金提取、貸款資格,並採取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單位通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等懲戒措施。
法律依據:《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七條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房屋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八)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㈡ 青島父母買房可否提取子女公積金貸款
青島父母買房可否提取子女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青島父母買房可否提取子女公積金貸款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青島父母買房可否提取子女公積金貸款
可以,根椐《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住房公積金貸款查詢方法:
1、大多數銀行的月供卡開通網上銀行後,就能在網銀上查詢到房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
2、通過電話銀行955服務熱線,通過銀行人工客服查詢;
3、去查詢個人徵信的機構,列印一份個人徵信報告,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房貸余額。
4、持本人身份證,到銀行放發貸款的個貸中心,找經辦客戶經理查詢。
;㈢ 青島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青島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有些什麼新內容
青島市六區范圍內購買新建住房(含經濟適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調為30%,同時繼續執行首付款比例與房齡掛鉤的政策。
一是在我市購買新建住房(含經濟適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調為30%。
二是在我市購買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調為40%。同時,繼續執行首付款比例與房齡掛鉤的政策,具體為:房齡在10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齡,房齡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三是繼續執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政策。
四是新政實施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或合同簽約且交納首付款)時間為准。
另外,對於購買新建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執行所購樓盤項目已封頂、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開發商簽訂了貸款合作協議的規定。
無論是首套房、二次購房還是二手房在這次新政策里的首付款比例都相應上調了,最關鍵的是新政實施了購房合同網簽備案,過渡期僅一個月,市民在近期購房時一定要注意新政策的時間點,並在購房前和開發商明確相應的合同條款以免造成後續的合同糾紛。
㈣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本人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一年以上,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具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三、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 (不合配套費)30%以上的自籌資金。
【拓展資料】
公積金的定義:
公積金又稱公司的儲備金,是指公司為增強自身財產能力,擴大生產經營和預防意外虧損,依法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一種款項,不作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轉增公司資本。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法定公積金,也叫強制性公積金,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必須提取的公積金。任意公積金又稱任意盈餘公積金,是指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於法定公積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積金。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利息:
利息是指借款人為取得資金使用權而向貸款人支付的報酬,它是資本(即貸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間內的使用價格。貸款利息可以通過貸款利息計算器詳細的計算出來。
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㈤ 青島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
【導讀】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自2018年5月起,首次和二次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至30%。原規定中對於二手房購房使用公積金門檻較高,首次貸款購買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是40%,二次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則為60%。
2020年青島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青島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放寬貸款條件,縮短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二、對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理過購房提取業務的職工,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市房產檔案館出具的家庭住房情況證明,以確定該職工家庭擁有住房套數。
三、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新建商品房貸款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二手房貸款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四、繼續執行省內異地購房貸款政策。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其它市、州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市公積金中心為其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職工向戶籍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優化貸款辦理流程。市公積金中心在借款人以所購住房辦理抵押登記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
六、本通知未提及的原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繼續執行。
青島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首套房最高能貸60萬,二套房最高能貸50萬。
現在公積金貸款,一個人能貸款多少,夫妻一共能貸款的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根據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正常繳存余額、可貸年限、償貸能力、貸款次數、房屋類型及總價款等因素綜合確定。按照青島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首次貸款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二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即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36萬元;首次貸款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21萬元。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30萬元;二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18萬元。
青島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青島市二套房商業貸款利率一般在基準利率上上浮15%到30%,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其中,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青島銀行的二套房貸利率均上浮20%,工商銀行與農業銀行均上浮15%,招商銀行上浮15%到20%左右,平安銀行上浮30%。
青島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最新的央行基準利率是:
一、商業貸款:
一年以內貸款利率是4.35%;
一到五年貸款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貸款利率是4.90%。
二、公積金貸款:
五年以下貸款利率是2.75%;
五年以上貸款利率是3.25%。
青島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1、對購買了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的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於貸款購買了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的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2、如果是貸款購買了二套房以上住房的家庭,那麼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以及貸款利率都會大幅度地有所提高,不過具體的利率以及政策由當地的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里自主確定。
青島二套房認定標准
1、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詢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2、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3、全款買過一套房,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再貸款買房,不算二套。
4、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5、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種類
住房公積金貸款分為兩類,單純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1、單純公積金貸款指職工僅申請公積金貸款。
2、組合貸款是指借款申請人因公積金貸款不能滿足購房需要,不足部分向商業銀行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對借款人來說是一筆貸款,但借款資金構成,一部分來自住房公積金,一部分來自商業銀行,抵押權益同屬兩個債權人。
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可以任選其一,選定還款方式後,合同期內不得變更。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
㈥ 青島關於公積金貸款事宜!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最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維護住房公積積金繳存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青島市轄區范圍內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直系
親戚屬是指職工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產權證是指區(市)級以上房屋產權主管部門發放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
第五條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提取條件
第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農村進城務工工作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3年以上(含3年)的。
第七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第八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的,只能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第九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在提取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第三章 提取證明材料
第十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並應根據不同的提取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職工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相關的購房付款證明原件或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
(1)購買商品房未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商品房銷售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
(2)購買二手房未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買賣契約》原件或《青島市已購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
(3)根居房改政策有關規定購買已租住公有住房未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全額繳款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
(4)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2.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證原件);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3.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的質量監督手續證明(建設部頒發的《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其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時,除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關證明外,還應提供其相互關系的證明文件。屬於夫妻關系或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結婚證原件或戶口簿原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提取人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二)職工離、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原件。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應提供區(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手續原件。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原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
(四)職工出境定居的,應提供其移民批准文件原件或定居國(地區)長期居住證明原件。
(五)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或組合貸款的,應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原件。
職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購房貸款的,應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原件。
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結婚證原件或同住戶口簿原件。
(六)職工租住公房交納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應提供戶口簿原件、房管部門出具的租住公房房租計租表原件和承租人及其同住直系親屬單位出具的年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失業人員應提供失業證原件。
其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其相互關系的證明文件。屬於夫妻關系或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結婚證原件或戶口簿等原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提取人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
(八)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應提供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公積金繼承書或遺贈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多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還應提供經公證的其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對繼承或遺贈有爭議的,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九)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3年以上(含3年)的,應提供失業證原件。
第四章 提取額度
第十一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可提取最後一次付款發票所載明日期或房產證發證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償還購房貸款期間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職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購房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還款憑證所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第十三條 職工租住公房交納房租超過農行工資收入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該家庭當年實際交納的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四條 依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八)、第(九)、第(十)項規定,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十五條 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每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最多允許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提取兩次後符合銷戶支取的,可以辦理銷戶支取。
第十六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應向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由單位經辦人代職工統一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第十七條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應由單位經辦人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第十八條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准予提取的,在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加蓋業務章,單位經辦人到受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存取專櫃辦理提取手續,領取銀行存摺。
第十九條 單位經辦人將銀行存摺交給職工,職工憑存摺和身份證原件到受託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監督
第二十條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規定審核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並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單位審核不嚴或拒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責令單位限期改正,單位拒不改正,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造成損失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單位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出具虛假證明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對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㈦ 青島子女公積金貸款買房父母的公積金可否提出
子女公積金貸款買房父母的公積金不可提取
㈧ 青島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賬戶余額、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依據以下條件: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首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二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
2、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齡,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8)青島公積金貸款父母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30%以上的自籌資金,二手房為40%以上的自籌資金(有房齡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兩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㈨ 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1、本人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一年以上,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3、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 (不合配套費)30%以上的自籌資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㈩ 子女用公積金貸款是否可以在房產證上落父母的名字(青島地區)
房產證上不只可以寫一個名字,寫你和你父母的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