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以下條件:
(1)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擁有穩定的收入;
(3)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4)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並且賬戶內有1年以上的繳存額;
(5)沒有公積金貸款的不良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房貸擔保人的風險有哪些
房貸擔保人有以下風險:
1、貸款買房子,如果為其他人做了擔保,而貸款人無法償還債務,需要由擔保人來為其償還。如果買房子所貸款的金額比較大,貸款人沒有能力付清,因此背上巨額的債務;
2、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如果雙方之間沒有任何的約定,就會被認為是連帶擔保。債務到期了之後,貸款人不能夠履行義務償還,擔保人就需要承擔連帶的責任,要償還本金和利息。
Ⅱ 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
有些90後在買房貸款時會被要求提供擔保人,而有的購房者去買房的時候則是不需要擔保人的,房貸是否需要貸款擔保人,銀行一般從貸款風險方面考慮,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條件。那麼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
有些90後在 買房貸款 時會被要求提供擔保人,而有的 購房 者去買房的時候則是不需要擔保人的,房貸是否需要貸款擔保人,銀行一般從貸款風險方面考慮,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條件。那麼 房貸擔保人 需要什麼條件?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
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 常住戶口 或長期居留身份。
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 徵信 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 公積金 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5、房貸擔保人如果是擔保公司的話,還需要有債權方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而具備了上訴條件之後的擔保人,還需要提供自己的 婚姻狀況證明 、個人/家庭 收入證明 、公司 資產證明 等等具備能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的材料。另外,做為貸款擔保人也應該要明白自己為他人做擔保,所需要承擔的擔保風險不低。
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
如借款人不還款,房貸擔保人有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 房屋貸款 ,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換句話說,當房貸擔保人有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 月供 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房貸擔保人有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以上就是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的全部內容,所以,不管是貸款申請人,還是替別人做貸款擔保的都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義務和責任。 貸款人 一定要做到按時還款,不要害己害人;貸款擔保人也不要盲目的替別人做擔保,要懂得保護自己。
Ⅲ 房屋抵押貸款還需要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用房屋進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為抵押物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所以一般是不保證人為債務作保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Ⅳ 房子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借款人用房屋進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為抵押物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所以不保證人為債務作保證的。向銀行貸款時候,銀行一般會要求貸款人為債務提供擔保,而提供保證人是債務擔保的方式之一,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是銀行貸款的主要業務之一,那麼房子抵押貸款不需要擔保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Ⅳ 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為什麼還需要一個擔保人
房產抵押一般是不需要擔保人的,因為抵押的房子就是最好的擔保物,貸款人只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加上良好的徵信就可以了。如果需要擔保人,通常是兩個原因:
1,貸款徵信或是收入較差,銀行可能會要求貸款人找一個擔保人。
2,房屋抵押的金額打折後不能覆蓋貸款金額也需要要擔保。舉例:貸款100萬,房屋值200萬,銀行按6折算,可以貸給你120萬,這樣就不需要擔保人。如果房屋價值不能覆蓋貸款金額,就需要擔保。舉例:貸款100萬,房屋價值100萬,銀行要打折算,只能貸給你60萬,還差40萬的缺口,這時候就需要擔保人。
Ⅵ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可以換人嗎
可以換人。 一、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 擔保人 ,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 二、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 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 三、根據《 擔保法 》和《貸款通則》相關規定,借款人申請變更 住房公積金貸款 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 貸款擔保人 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 身份證 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 證人 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 住房公積金 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 合同糾紛 ,由經辦銀行承擔。
Ⅶ 住房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住房貸款擔保人條件: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擔保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擔保人。 5.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一般銀行的主要條款: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個人貸款需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
流程: 1.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房產價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值核定貸款金額; 3.簽定借款合同等;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事宜; 5.銀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