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有義務還嗎
需要看貸款的目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如果貸款僅是為了個人,則不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負義務。
❷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共同還款嗎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不需要共同還款,在於該欠款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要看所借之款是不是用來支持家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那麼就屬於共同債務,雙方都是有還貸責任的,若不是,而且另一方有直接證據證實借款是一方的個人負債,那樣該欠款就不是共同債務,需要由借款人個人還款。以上就是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共同還款嗎相關內容。
1 、借款人需要達到 18 歲,最大年齡一般不得超過 60 歲或 65 周歲;
2 、借款人具有貸款銀行所在城市的居民戶口或有效的真實身份;
3 、借款人有 穩定的崗位和平穩的工資,而且具有還款貸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人個人徵信情況良好,沒有逾期貸款記錄,個人徵信 不良記錄不多。
本文主要寫的是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共同還款嗎有關知識點,內容及作參考。
❸ 夫妻一方的貸款需另一方承擔嗎
夫妻一方的貸款是否需另一方承擔,需根據以下情況決定:
1、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由夫妻中貸款的一方償還;
2、如果是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如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❹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共同還款嗎
需不需要共同還款,先認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共同債務以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來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應當立足於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這一本質,從債務目的及用途著手分析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4)夫妻有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償還嗎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❺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有償還的義務嗎
法律分析:需要看貸款的目的。如果是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如果貸款僅是為了個人,則不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負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