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貸款買房離婚後要怎麼分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購買的房彎握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具體方法分割如下: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可採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競價方式在理論上是公平的,但實際上對弱勢的一方並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會問題,所以在有些情況不適用競價方式。如女方帶著哺乳期的孩子,並且沒有其他住房存在生活困難等情況,如果男方采競價方式獲得住房,將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難甚至難以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可由法院判決確定住房歸屬,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計算依據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3、如果競價不成,可由法院判決確定。4、如果雙方都不要房猜清,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由雙方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穗鬧前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貳』 貸款房子離婚怎麼分
離婚貸款房子分配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房產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貸款購買,婚後雙方共同償還房貸的,並且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方所有,對另一發償還的部分予以補償;如果房產是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則房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配。雙方也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叄』 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分割公式
房屋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准,並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的。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一、夫妻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處理:
1、凡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房屋屬於買受入夫妻所有,辦理產權證僅是時間問題,取得房屋產權具有必然性;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婚前一方享有購房資格,但婚後夫妻如果不交納購房款,就無法取得房屋,支付房款是取得房屋的對價,因此,該房屋的取得不論從財產的形成,還是取得的時間上,均應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二、房產增值部分分割賠償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1、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總價款(房屋購買價格 貸款總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2、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房款(房屋購買價格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共同還貸部分;
3、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_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肆』 離婚房產有貸款怎麼分
一、離婚房產有貸款怎麼分
1、離婚有房貸房子的分割有以下方式:
(1)協議分割,離婚時房子有貸款原則上由雙方進行協商分割;
(2)判決分割。若夫妻不能達成協商的,則個人貸款,並由個人還款的部分,不進行分割,共同財產還貸的,則可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並由登記人向另一方予以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伍』 離婚貸款的房子怎麼分配
夫妻雙方因為感情破裂離婚時,貸款的房子分配情況要分情況而定。
首先,房產屬於雙方共同出資作為首付購買的情況,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不管房產證上有幾人的名字,只要能夠證明首付的出資比例都要視為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平均分配,貸款的房子比較特殊,可以根據當時房產的實際市價由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的房產資金,一方獲得所有的房產所有權。
其次,如果房產屬於其中一方婚前首付購買,婚後共同還貸,那麼該財產的分配又有了適當的調整,對於貸款和首付的相應比例計算,婚後還貸部分由雙方共同分配,婚前首付部分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參與分配,這時由首付一方將還貸部分歸還另一方為最簡單合理的處理方式。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在法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新婚姻法對房產問題有著深刻的而又嚴密的規定,我們只要緊跟法律的條例,就能快速的將問題解決。同時,兩人在面對婚姻只是都對未來抱有美好的想像,但是事實往往不如人意,這是令人失望的,但是當我們走到感情的盡頭,要結束一段婚姻時,也不能將過去的一切都抹殺掉,曾經的美好也不會就此消失,所以哪怕是財產問題,也要處理的問心無愧。許多人在離婚時因為財產問題掙得你死我活,絲毫沒有了曾經的溫柔和美好,這是完全的否定了自己的曾經,可悲又可恨,在我看來好聚好散才是對這一段無疾而終的婚姻最好的表達方式。
所以,離婚時對於房產的分配問題不要有過多的要求,根據法律條款分配即可,這是最為公正的一種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陸』 夫妻共同按揭買房後離婚怎麼分
夫妻共同 按揭買房 後 離婚 怎麼分? 1、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 夫妻共同財產 ,應當平分。 2、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較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 購房 款(房屋購買價 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3、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 共同財產 的形成。 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 夫妻共同 買房 時需要注意什麼 1、辦理手續證件要齊備 辦理房產共有的相關手續需要帶齊夫妻雙方的 結婚證 、 身份證 、戶口本和 購房合同 ,證件帶齊才能順利的辦理好相關的登記手續。 2、買房時必須夫妻雙方到場 買房過程中會有很多簽約的流程,不管是簽訂 買賣合同 、 銀行貸款 合同、 房屋過戶 等手續,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 根據《 物權法 》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 房產證 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要提前約定好房產的份額 有些夫妻即使婚後也會將財產分清楚,以免日後糾紛,所以這類夫妻在買房前一定 要約 定好個人佔比,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寫清楚,以免日後因為房子分割問題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4、分清主貸人和次貸人 夫妻共同買房在簽銀行貸款合同時也是大有講究的,一定要分清主貸人與次貸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選擇夫妻雙方中收入較高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也要注意年齡的限制,因為銀行貸款對於貸款人的年齡是有一定要求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之間的財產不管是存款還是房產只要是在婚後辦理的那麼都是屬於共同的財產,如雙方要離婚那麼這一筆財產都是需要平分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阻礙他人的權利,所以,房產的分割一定要好好的協商,如果還在貸款中,那麼就必須要還清了再進行分。
『柒』 房子有貸款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貸款的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是:首先可以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原則進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債務也歸該方,產權登記一方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捌』 夫妻離婚有房貸的房子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