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可以貸款嗎
可以,但是子女是需要同意的,而且需要子女本人簽字才可以,如果是父母貸款買房的話,貸款的年限應該是不夠的,可以讓子女幫忙貸款,這樣是不影響子女買房的
2. 用父母的名字買房,兒子還貸的貸款有么
可以,方法如下:
以兒子做為貸款人進行貸款
父親出資
產權證和銀行貸款都是兒子的名字
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會有還款卡
到時候父親每個月把月供存到還款卡上就可以了
有什麼不清楚的隨時追問
3. 兒子名義買房,可以用父母的名字貸款嗎
不可以的。購房需要以他自己的名義做貸款,但是父母可以以擔保貸形式作為共同還款人。
購房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3)男方父母買房用兒子名字貸款擴展閱讀:
房貸方式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
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等額本息貸款買房時,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計算原則:銀行從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餘本金利息,後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中隨剩餘本金的減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增加而升高,但月供總額保持不變。
4. 父母購房用兒子的名義貸款可以嗎需要什麼手續
購房合同是誰的,就用誰的名字貸款!
如果購房合同是你父母的,就不能用你的名字貸款。
5. 男方父母買房 交首付 還月供 但是房子寫兒子名,以兒子兒媳公積金貸款...
1、如果父母手中繳納首付款的收據上名字為父母的名字作為證據的,房子的現有市場價,減去首付款後(該款項應返還給交錢的父母親),剩餘價值兒子兒媳五五分割。
2、如果繳納首付款收據上沒有單獨載明是父母名字繳納的而是寫成兒子名字的。則房子全部價值兒子、兒媳兩人五五分割
6. 婚後男方父母買房.貸款也是男方父母還.房產寫的是其兒子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分不到
實際出資人是對方父母
如果到法院打官司
八成就沒有你的份
我就有點想不通
為什麼我們國家結婚都要先考慮離婚後房子能不能分到一份
就不能說好好過日子
賺出來的錢興許夠買好幾套房子
7. 兒子婚後家長買房自往用兒子名字貸款房證上寫兒子名父母首付∵父母還貸兒子離
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8. 父母買房可以用子女的名義進行貸款嗎
不可以。
以上海為例,《關於切實落實上海市房地產調控精神、促進房地產金融市場有序運行的決議》要求商業銀行把控第一還款來源,嚴禁通過成年子女、(雙方)父母、前夫、前妻或其他第三方參與共同還款並承擔還款責任等方式規避調控政策,接力貸被叫停。
杭州某股份制銀行的黃經理稱,房貸期限可以做到借貸人70周歲,但類似業務很少,這類業務基本不做,因為風控要求比較嚴格,很少有符合要求的客戶。
據了解,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年限最高是30年,還款可到70歲,並不表示70歲的老人還可以申請借房貸,而是以一個40歲的借貸者來計算,最多可以申請到30年的還貸期。
至於父母和子女共同還貸,多位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這在業內叫接力貸,並非新鮮事物,國內商業銀行推出已經有十多年了。銀行主要是出於降低自身風險考慮,將原先只能夠一個人或者是夫妻雙方還款的項目,變成了一家人都可以還貸。
(8)男方父母買房用兒子名字貸款擴展閱讀:
杭州一房產公司銷售周先生表示,因為目前限購,子女沒有購房資格時可以用父母的名字買房,然後用接力貸解決父母不能按揭的問題。這一政策直接影響的人不多,但容易被投資投機需求利用,以躲避限購、限貸。如果把老人作為主借款人,子女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容易造成鑽政策空子。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表示,2017年至2018年,很多城市房地產調控,執行嚴格的貸款約束,明顯抑制了樓市的多套房投資需求。但接力貸會鼓勵子女用老人的貸款資格,享受首套房待遇或者依然可以貸款,從而在事實上繞開限貸政策。
對此,部分專家建議,銀行應對借款人和共同還款人實施相同的准入要求,也即父母和子女都應具有購房資格,才可以使用接力貸產品,以避免部分投機行為。
9. 兒子婚後父母貸款買房給兒子,由父母還貸,房產證寫兒子名字,請問這套房子屬於兒子夫妻雙方嗎
由父母貸款購買和還貸,且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描述看,這套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9)男方父母買房用兒子名字貸款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