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有夫妻共同貸款怎麼辦
一、婚後對於共同貸款,雙方都有償還的責任。因為屬於共同債務。一般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夠償還,則雙方協商。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二、共同貸款買的房產分割方法
(1)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想要房產,另一方不想要,那麼可以協商解決,得到房產的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即可;
(2)如果雙方都想要房產,那麼就必須對雙方對房屋進行競價,誰的競價高,房屋產權就歸誰。獲得產權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競價款,並從競價款中扣除銀行欠款的一半,由得房者獨立還貸。
三、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共同房貸離婚處理方法
房貸是一方個人債務,由歷賣個人償還的。
婚前一方貸款購買房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尚未還清的房貸屬於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作出返爛滲公平裁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漏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B. 夫妻欠銀行貸款離婚怎麼辦
夫妻共同欠銀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需要雙方共同償還,具體償還比例可以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關於夫妻欠銀行貸款離婚怎麼辦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C. 共同貸款離婚後怎麼處理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
1、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2、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較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3、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D. 夫妻共同向銀行貸款離婚後不還銀行怎麼處理
按照描述,這就是共同債務,不還的話,銀行肯定會對你們進行起訴的。
E.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買房,現打算離婚,不想繼續供房貸,房子會怎樣處置
像你說的准備離婚,不準備繼續供房子了,那可以考慮賣掉房子,把之前交的首付賺回來。否則你們單方面終止還貸,最終的結局就是銀行起訴你們,申請執行,拍賣房子來抵償貸款和違約金以及律師費,最終你們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所以,感情不在了也不要盲目停止供房,可以考慮出租,拿房租來還貸,這樣壓力小些,將來升值了再賣,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註明大家到時候怎麼分錢就是了。打算老死不相往來的,就先一起供著房子,一邊找中介掛出去賣,用首付或者自己墊錢把貸款還清把證贖出來過戶給買家,過戶後賺的錢再兩個人分,或者讓法院來判。
F. 夫妻組合貸款離婚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 , 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 , 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 , 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 , 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意提前清償 , 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 , 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並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 ,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 , 並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
3、雙方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 、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 , 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 , 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 , 也僅具有對內效力 , 並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離婚後 , 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 , 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 , 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