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計演算法院判決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1、中國人民銀行官網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表:
2015.8.8日~2015.6.7 日利率6.56%;
2015.6.8日~2015.7.5 日利率5.85%;
2015.7.6日~2016.1.31日 利率6.00%;
若新利率低於原利率,在簽訂展期合同時一般按原利率確定或按照有關法規雙方協議確定。
2、2015年分期利率表:
短期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利率4.6%-4.25%;
中長期貸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5%-4.75%;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2.75%。
3、一年期以內貸款遇利率調整仍執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貸款遇利率調整時,借貸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確定貸款利率,合同中約定調整的,在合同期間可按月、按季、按年調整,合同中無約定調整的,仍執行原合同利率。
4、銀行貸款的擔保方式主要有四種:質押、抵押、保證、信用;越往後擔保能力越差,相應的貸款利率越高。一般來說,除了房貸,個人的貸款利率均會高於企業。
5、同期貸款利率有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檔次,許多當事人對此沒有注意在執行階段少計算了利息。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糾紛判決書擴展閱讀:
貸款種類
從宏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分析不同經濟成份的貸款之間的比例關系,便於具體貫徹國家經濟政策,尤其是產業政策,合理配置社會資金,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從微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加強企業管理,增強還本付息能力,提高貸款效益。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目前主要有6個月、1年等期限檔次的短期貸款。這種貸款也稱為流動資金貸款,在整個貸款業務中所佔比重很大,是金融機構最主要的業務之一。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⑵ 判決書有繼續追繳金額單位可以收回住房公積金嗎
是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屬於公民的收入,公積金依照《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民法通則》相關規定來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為對勞衫冊動者渣塌芹享有繳存公積金權利的特定保護,所以為特定法。而作如畢為特定法的《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公積金中心有行政決定的權利,但並沒有規定追訴時效。
⑶ 2016年商丘中級人民法院隋強案判決書
是這個判決嗎
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6)豫1403民初4206號
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所地商丘市。
法定代表人蔡勇,該單位主任。
委託代理人曹亞斌,系該單位職工。
被告隋強,男,漢族,1964年9月16日出生,住商丘市睢陽區。
被告王鳳琴,女,漢族,1960年10月16日出生,住商丘市睢陽區。
兩被告共同委託代理人隋帛芳,女,漢族,1986年2月2日出生,系兩被告之女。
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原告)與被告隋強、王鳳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於2016年9月5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後,依法向原、被告雙方分別送達了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6年11月16日在本院第四審判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委託代理人曹亞斌,被告隋強、王鳳琴的委託代理人隋帛芳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訴稱,2014年6月10日根據被告的申請,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中國建設銀行宋城支行借給被告住房公積金13萬元,借款期限為10年,即從201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0日止。被告貸款後經過多次催收,至今已經拖欠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11696.18元被告沒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還款,為維護我單位及光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故依法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商丘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借款合同》,被告一次性清償住房公積金借款本息119710.82元(本金116638.66、利息3072.16元)及還款日期間的利息和罰息。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隋強、王鳳琴庭審時辯稱:對原告的起訴無異議,但有以下情況需要說明:1、宇鑫國際是我們的唯一住房,房子又是生活的必備品,隋強已開除公職,出獄後沒有任何生活來源,我懇請法官酌情考慮隋強出獄後的居住問題,可不可以為他保留出獄後的住房租金及最低生活保障。2、隋強次女王丁可尚未成年,目前正在就讀高中,無任何經濟收入,沒有生存能力,我懇求法院能夠從房屋變價款中扣除王丁可讀大學的費用,讓她能完成學業,獨立生存。3、隋強該套房屋自2014年6月10日向住房公積金貸款13萬元整,因隋強無法獨立償還貸款,隋帛芳借款給被告隋強、王鳳琴還貸款共計17405.8元,懇求法官將隋強借隋帛芳的房屋貸款錢從隋強的房屋折價款後扣除,返還給隋帛芳。
根據本案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合議庭歸納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原告訴訟請求是否具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是否應予以支持?
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支持其主張向本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有:證據一,借款合同一份,證明被告借款事實存在。證據二,個人貸款支付憑證一份,證明被告已領取該借款合同的借款。證據三,借款人單位證明,貸前調查筆錄,證明被告在我單位存在借款事實。證據四,被告夫妻雙方身份證及結婚證,證明借款事實存在及借款人身份。證據五,個人貸款對賬單,證明被告實際欠款本息結算情況。
被告隋強、王鳳琴為支持其主張向本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有:四份個人貸款還款憑證,證明被告的女兒隋帛芳一直在替兩被告償還貸款共計17405.78元。
庭審時,被告隋強、王鳳琴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一、二、三、四、五均無異議。
庭審時,原告對被告隋強、王鳳琴提交的證據無異議。
根據雙方的舉證、質證,本院對以上證據分析認定如下:被告隋強、王鳳琴對原告提交的證據無異議,故本院確認原告提交的證據內容客觀真實,來源和形式符合法律的規定,與事實相關聯,可以作為有效證據使用。原告對被告隋強、王鳳琴的女兒隋帛芳一直在替兩被告償還貸款共計17405.78元的舉證無異議,可以作為被告的女兒替被告隋強、王鳳琴還款的有效證據使用。
依照上述有效證據並結合當事人的陳述,本院確認以下案件事實:2014年6月10日被告隋強、王鳳琴與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宋城支行簽訂了商丘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借款合同;2014年3月7日,被告隋強、王鳳琴與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了商丘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借款抵押合同;2014年6月10日,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宋城支行簽訂了商丘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借款金額130000元;借款期限從201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0日止;貸款月利率為3.75‰,本貸款利率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則本合同將按新的利率執行。在借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則自下一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歸還貸款本息;解除合同的方式:借款期內,借款人累計三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該筆借款被告隋強、王鳳琴自願用位於商丘市南京路歸德路宇鑫國際廣場第1號樓4單元25層2505號房作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抵押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違約責任:借款期內,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在還款期內歸還借款本息,委託人對貸款余額按本合同約定的月利率3.75‰計算利息,對未收取利息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月利率3.75‰計算復息,對拖欠的分期還款額和實際拖欠天數以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罰息率收取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後,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14年6月10日依法委託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宋城支行按合同約定將借款130000元借給被告隋強。被告隋強違反合同約定,逾期償還借款已超過3個月。截止到起訴之日即2016年6月14日,被告隋強、王鳳琴仍下欠原告借款本金8624.02元,利息3072.16元,共計11696.18元未還。現查明,被告隋強、王鳳琴的女兒隋帛芳已向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的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替被告隋強、王鳳琴償還借款17405.8元。
本院認為,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宋城支行與被告隋強、王鳳琴簽訂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和委託貸款借款抵押合同,形式合法,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該合同為有效合同。本案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委託受委託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宋城支行為被告隋強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130000元,被告隋強、王鳳琴則違反合同的約定,逾期還款累計超過了3個月,依合同約定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即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應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的規定,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被告隋強、王鳳琴一次性償還拖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和罰息。因此,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被告隋強、王鳳琴共同償還借款本息11696.18元及2016年6月13日以後的利息、罰息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依據《中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解除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宋城支行與被告隋強、王鳳琴簽訂的商丘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二、被告隋強、王鳳琴一次性償還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款本息11696.18元(2016年6月13日以後的利息、罰息按雙方的合同約定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上述款項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
四、駁回原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一審案件受理費2694元,由被告隋強、王鳳琴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同時按照不服本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戶名:商丘市財政局,開戶行:中原銀行商丘慧商支行,賬號:80×××11),上訴於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上訴期滿之日起七日內未足額交納上訴費用,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判長金士軍
審判員蘇醒
代理審判員張鵬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書記員孫雪敏
⑷ 保定公積金提取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運作,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住房公積金提取,及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按照工作職責,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運作。管理中心設立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以下簡稱分中心或管理部),在管理中心授權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具體業務。
第四條 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但不得辦理提取的現金支付業務。
第五條 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情況,管理中心不得拒絕。
第六條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應當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則,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等技術手段,推行網上辦理,提高辦事扮悔山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章 提取范圍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前鎮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四)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五)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六)離休、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半年以上未繼續繳存的;
(十)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一)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三)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第三章 申請資料與額度
第八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一)至(三)項規定,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余額不足的,其配偶可以同時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出實際支出總額或者規定額度。
第九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應當提供身份證件、銀行卡、結婚證或戶口簿。
職工委託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應當提供受委託人身份證件。
第十條管理中心應當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匯入職工本人銀行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管理中心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匯入繼承人、受遺贈人銀行帳戶或經繳存單位同意的職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職工應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可以每年(自然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並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租賃證件)和租金交納憑證。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廳中職工本人和配偶的無房證明。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限額按保定市市場租金水平和普通型住房面積標准測算確定,具體為13500元/年。
第十二條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購房當月之前(含當月)職工賬戶的余額,並應當提供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售房單位簽章的購房款發票,或者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憑證等資料。不能開具發票和契稅完稅憑證的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可提供購房款收據。
第十三條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批准建造、翻建當月之前(含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並提供規劃、建設部門建造、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翻建自住住房的,還應當提供原房屋不動產權證書。
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為C級或D級的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第十四條職工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每年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還款付息額,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只需提供本人身份、夫妻關系證件外,其他情況還應當提供借款合同、當期償還貸款本息憑證等資料。
第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對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可以提取核發竣工驗收備案文件當月之前(含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並應當提供不動產權證書、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加裝電梯工程費用發票及分攤方案等資料。
第十六條職工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每年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並應當提供有效期內的低保證件。
第十七條職工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余額,並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取額度不超過個人承擔費用總額。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十八條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六)、(七)、(九)、(十)、(十一)(十二)項規定,可以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職工離休、退休的,應當提供本人離、退休證件或審批表。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能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集中封存帳戶或在單位賬戶已封存的,可以直接申請辦理。
(二)職工出境定居的,應當提供戶籍注銷或者出境定居的相關資料。
(三)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半年以上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需提供本人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聲明;應轉移至集中封存賬戶但未及時辦理,且在單位賬戶封存半年以上的,還需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半年以內的,也可按照本辦法其他相關規定申請提取。
(四)職工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單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五)職工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供應征入伍通知書或者入學錄取通知書、單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六)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供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勞動能力鑒定資料、單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第十九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也可以轉入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繼續存儲。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能認定職工死亡的相關材料、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對該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職工帳戶余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提取可免予公證,經繳存單位同意後由職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全部存儲余額,也可轉入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繼續存儲。
第四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條 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貸款已還清的職工,因法律糾紛,人民法院可依法強制執行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償還債務。
第二十一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已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解除擔保後可按規定提取。
第二十二條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情形的職工,應當向所在地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請。手續齊全情況下,分中心或管理部應當場辦理,即時辦結提取手續。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需赴外地核實申請材料的,審核時間不計入在內。經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應當告知申請人,說明原因和理由。
職工對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分中心或管理部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二十三條管理中心應當開展網上提取業務,方便繳存職工辦理日常業務。網上提取業務包括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對沖還貸、約定還貸、離休和退休、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半年以上未繼續繳存等提取業務。
第五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四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符合規定條件並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對提供虛假證明資料騙提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管理中心應當責令限期退回提取資金,取消其5年內的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類提取和貸款資格,列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黑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運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住房公積金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保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市房金委字〔2017〕8號)同時廢止。
政策來源:點擊查看
⑸ 住房公積金貸款裝修能貸多少申請條件介紹
不僅購置房子的時候可以貸款,投資的時候可以貸款,而且在裝修的過程中,我們也可以尋求靠譜的銀行和貸款機構,進行類似下文所述的裝修貸款,那麼今天為大家推薦的就是關於裝修貸款大致利率以及具體貸款的額度和一些注意事項方面的普及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了解,相信可以派上一定的用場,藉此也可以最大化裝修貸款的申請過程中的價值、縮短等待的時間成本。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裝修能貸多少
公積金裝修貸款是使用公積金貸款用於房屋裝修,享用公積金貸款利率的一種貸款福利。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超過20萬元的由中心審貸委員會審批。一般以借款人月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確定貸款額(但還款能力強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公積金裝修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正常連續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
(2)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非農業);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須是大(裝)修住房的產權人,與正規的裝修公司簽訂工程實施合同;
(5)借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直系血親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參與公積貸款額度計算。
(6)抵押物為借款人實施個人大(裝)修的自住住房,並擁有個人完全產權。
三、申請方法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准備以下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於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於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7、借款人出具的質押權利清單慎山彎、權屬證明文件(或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額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為1至20年。但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自貸款發放之日起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的年限(男60歲,女55歲)。
推算公式為:貸款年限≤借款人法定寬悶離退休年齡—借款人現年齡(周歲)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執行國家規定的優惠利率,比銀行按揭貸款利率平均低1個百分點。其中1—5年期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超過20萬元的由中心審貸委員會唯茄審批。一般以借款人月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確定貸款額(但還款能力強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通過上文可以得知,裝修也是可以申請貸款的,只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地方是比較多的,包括我們能不能滿足條件,以及准備資料和應該注意的流程和方法,它們綜合決定了後面的效果是不是令人滿意?更進一步的可以得知,一般來說,裝修貸款利率還取決於各種銀行本身的規定和對於我們的評估,大家可以參考上文學習。
⑹ 北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變更業務操作流程
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償還過程中,可以申請辦理還款賬戶、借款人、抵押人、延長貸款期限、所購房屋(抵押物)變更。
一、變更還款賬戶
借款人如因還款卡或存摺丟失、損壞等原因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可通過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公積金APP、北京通APP或至任意一個貸款經辦部門櫃台變更還款賬戶。
(一)通過個人網上業務平台變更還款賬戶
對於通過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的借款人,在除還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託建行發放的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貸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中心),選擇「我的貸款」—「申請貸款變更」—「還款賬戶變更」錄入新扣款賬號並確認後提交。
(二)通過北京公積金APP變更還款賬戶
對於通過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的借款人,在除還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託建行發放的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貸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辦理),登錄北京公積金APP,選擇「服務」—「還款賬戶變更」功能,錄入新扣款賬號並確認後提交。
(三)通過北京通APP變更還款賬戶
對於已在「北京通」APP實襲襪卜名認證的借款人,在除還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託建行發放的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貸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辦理),登錄北京通APP,選擇「公積金」—「還款賬戶變更」功能,錄入新扣款賬號並確認後提交。
(四)至貸款經辦部門變更還款賬戶
在還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託建行發放的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貸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辦理),借款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本人名下符合還款銀行扣劃要求的新還款卡或存摺,至管理中心所屬的十個遠郊管理部、貸款中心及受託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代辦點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
提示:對於借款申請人編號為G或Z開頭的貸款,申請人為借款人之一即可;對於借款申請人編號不是G或Z開頭的貸款,申請人為已預留還款賬戶的借款人。
二、借款人、抵押人、延長貸款期限、所購房屋(抵押物)變更
借款人在貸款償還過程中,如發生離婚、死亡以及失業等意外變故,無法按借款合同約定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需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貸款期限等相應事項進行變更的,在貸款正常償還的前提下(即貸款在逾期狀態下無法辦理),可於還款日之外的工作日(委託建行發放的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貸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辦理),通過個人網上業務平台或至貸款業務櫃台提出相應變更申請。
第一步 准備所需材料及辦理注意事項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所需材料
1.借款原申請人(抵押人)及新申請人身份證原件,雙方戶口本、婚姻關系證件(已婚或離異者提供)原件;
2.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3.其他材料:
(1)借款人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原件和確認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的離婚協議原件(經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原件);
(2)借款人死亡的,提供死亡憑證原件、確認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且繼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證書》原件(經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決書原件)。
提示:對於貸款擔保方式為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連帶責任保證的貸款,若借款人不變,只是貸款所購房屋所有權人發生變化,相關手續應到擔保中心辦理。
(二)延長貸款期限所需材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婚姻關系證件(已婚或離異者提供)原件;
2.其他材料:
(1)借款人失業的,提供失業登記憑證原件;
(2)借款人收入明顯下降的,提供近三個月工資銀行流水記錄憑證原件;
(3)借款人患重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提供醫院診斷書及醫療費收據原件。
提示:借好早款人申請延長後的貸款期限須在政策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范圍內。
(三)所購房屋(抵押物)變更所需材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婚姻關系證件(已婚或離異者提供)原件;
2.售房人出具的換房相關憑證以及新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提示:1.對於借款人因購買一手房而辦理的貸款,在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未辦理前,如因換房等原因,可以提出變更抵押物申請。2.對於貸款擔保方式為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連帶責任保證的貸款,貸款所購房屋發生變化,相關手續應到擔保中心辦拍穗理。3.抵押物變更後的房屋售房人與原房屋售房人必須一致,並且變更後貸款金額、年限不允許變更。變更後房屋總價增加的,不再增加貸款金額,差額部分由借款人補齊,並提供相應的房款發票或收據;變更後房屋總價減少,導致貸款余額超過變更後房屋最高可抵押值的,借款人需提前償還差額部分貸款。
第二步 提出變更申請
(一)通過個人網上業務平台提出變更申請
對於通過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的借款人,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中心),選擇「我的貸款」—「申請貸款變更」菜單欄中相應的變更功能,按照系統提示錄入變更申請信息並上傳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變更申請後,中心工作人員會通過電話與借款人進行溝通核實並告知後續手續要求。
(二)通過「北京公積金」APP辦理
對於通過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的借款人,在除還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錄「北京公積金」APP ,選擇「服務」—「我的貸款」—「申請貸款變更」菜單欄中相應的變更功能,按照系統提示錄入變更申請信息並上傳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變更申請後,中心工作人員會通過電話與借款人進行溝通核實並告知後續手續要求。
(三)通過「北京通」APP辦理
對於已在「北京通」APP實名認證的借款人,在除還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錄「北京通」APP,選擇「公積金」—「申請貸款變更」菜單欄中相應的變更功能,按照系統提示錄入變更申請信息並上傳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變更申請後,中心工作人員會通過電話與借款人進行溝通核實並告知後續手續要求。
(四)至貸款經辦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對於管理中心發放的貸款,借款人可至管理中心所屬的十個遠郊管理部、貸款中心及受託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代辦點辦理變更業務相關手續。
⑺ 公積金貸款變更借款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更換借款人。
借款人變更規定:公積金貸款期間,借款人出現離婚、死亡等情形,經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借款人。
因如核離婚變更借款人,需提供《變更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申請表》、離婚證、經公證的財產分割協議或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變更後的借款人身份證件、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同意變更的書面證渣啟掘明。
因死亡變更借款人,需提供《變更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申請表》、醫學死亡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銷戶證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經公證的房屋繼承證明、變更後的借款人身份證件、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同意變更的書面證明。
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原公積金貸款辦事處提出申請,由辦事處對變更後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進行綜合評價,經審查同意後,雙方旁核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自動終止。
⑻ 莆田公積金貸款政策
本月起,央行再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也相應下調。3月11日,記者從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獲悉,目前,莆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已執行存貸款利率下調後的新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利率為3.5%,五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4.0%,均下降了0.25%。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年以內利率從原先的3.75%下調為3.5%,五年以上從原先的4.25%下調為4%。下調後,利息少了,購房者每月的房貸也將相應減少,還款壓力減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人士介紹說,莆田市已嚴格按照央行降息決定,執行新的公積金貸款利率。
建行莆田分行一名理財師為記者算了一筆賬,根據目前莆田市最新的公積金政策,夫妻雙方公積金可貸到的最高額度為65萬元。那麼,在利率調整前,購房者如果採取每月等額本息還款的方式,按5年以上利率4.25%計算,貸款20年每月需還款4025.02元,貸款30年每月需還款3197.61元。此次利率調整後,5年以上貸款利率降為4%,貸款20年每月需還3938.87元,貸款30年每月需還3103.20元,兩個貸款檔期分別少還86.15元、94.41元。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有關規定,對於2015年3月1日(含)以後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調整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而2015年3月1日(含)以前發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015年3月1日後其公積金貸款利率仍執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開始,執行調整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如果隨後利率還有調整的,則以最新調整的執行。
莆田公積金貸款條件
從莆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查看相關公積金貸款政策得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在本市轄區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別墅除外)的專項住房貸款。
具體的莆田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借款人必須是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軍轉人員自到地方報到當月起有連續足額繳存即可,但需提供轉業證),當前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擔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無不良銀行借款記錄的職工。
2、借款人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其產權共有人(含配偶)所購住房為首套,或名下在購房所在地(以縣、區為單位)房管部門登記信息反映已持有一套且人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莆田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是41.5平方米,今後人均住房面積隨著統計部門公布的面積而適時調整。】、所購住房為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建築面積≤144_)。住房套數認定以購房所在地(以縣、區為單位)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查詢證明為准。
3、借款人(含配偶)及其產權共有人(含配偶)有過公積金貸款的記錄,新購房不認定為首套房,但在貸款還清後,若條件符合可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4、離異的職工,在離婚時間一年之內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的日期為起始日期)。離異職工在婚姻存續期間只要一方有過公積金貸款,新購房均不認定為首套房。
5、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應留不少於最近12個月的繳存額。繳存未滿12個月公積金的職工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得辦理提取手續。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經房產查詢,若其產權共有人已擁有其他房產,則該借款人所購房產不認定為首套房。
8、首付款認定: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建築面積>90_,首付款不低於30%;建築面積≤90_,首付款不低於2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於50%。
9、借款人及其共同還款人其徵信要求:①在申請時點兩年之內取得或續存的各類貸款,單筆連續逾期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不超過6期(含);②申請時點兩年前取得或續存的各類貸款,單筆連續逾期不超過6期(含),累計逾期不超過12期(含);③單筆信用卡借支逾期不超過6期(含)。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必須是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
2、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擔保,且無不良銀行借款記錄的職工;
3、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因單位原因斷繳3個月(含)之內,單位全部人員補繳到位後可以視為連續繳存;
4、職工因調動原因斷繳3個月(含)之內,新單位開戶後補繳到位的可以視為連續繳存;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以借款人的繳存情況認定其貸款額度。
個人徵信認定:
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含配偶)任何一方的徵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個人信用報告中存在當前逾期尚未償還借款的;
(2)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或者擔保貸款五級分類非正常的;
(3)個人信用報告中出現連續3期(含)或累計6期(含)的逾期記錄的(含信用卡);
(4)個人信用報告中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陳述或承諾等情形的;
(6)因存在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被納入公積金中心信用黑名單的;
(7)負有公積金貸款擔保責任,且擔保責任未結束的。
法律依據
《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
第七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持單位成立批文或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代表和經辦人身份證,到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後,由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受委託銀行要建立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八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與比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項目計算。
各縣區(管委會)、各單位應按省政府批準的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法。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和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受委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專戶,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第十條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的起訖日期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各繳存單位應於每年的7月1日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進行統一調整,一年一調。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審查工作,確保按規定標准繳存。
⑼ 住房公積金怎麼使用貸款
不少人在購買住房時,都會選擇進行 公積金貸款 。 住房公積金貸款 比商貸的利率要少很多,也劃算很多。那麼, 住房公積金 如何 貸款 呢? 公積金 貸款 買房 流程: 1、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經濟適用房 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 北京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 公司 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託擔保畝雹手續。 (5)簽訂 借款合同 。那裡的樓盤合適要看你自己的具體要求了,不如距離工作單位的遠近啦,周遍的生活條件啦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城鎮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個人資料: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 身份證 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 婚姻證明 ( 單身證明 、 結婚證 書、 離婚證 書或 離婚 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 死亡證明 )的復印件各4份;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 收入證明 各4份;合法的 購房合同 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2、房屋建審資料: 商品房 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 建設工程 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 土地使用證 ;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託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塌鬧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1、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1)借款人身份證件(指 居民身份證 、 戶口 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及婚團耐罩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家庭財產和收入證明; (3)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資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資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保證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有所購(建、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有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建、修)住房的首付款;(6)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7)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大修的、應出具自有住房產權證明; (8)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 質押 ,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9)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3、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 4、受託行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保證合同》後,辦理借款手續。 5、受託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託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