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夫妻雙方無法分割。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屬於男方婚前財產,若貸款都是父母在還,是不算入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氏喚夫妻雙方掘核缺無法對房子進行分割。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判辯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❷ 房子是父母名字,父母交的首付,我們自己還房貸,離婚的話可以分割嗎
住房權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所以,住房產權屬於父母所有,你們離異不能分割住房產權。
婚後你和配偶參與還貸,這筆錢,說你們對父母債權,可以主張要求還錢。得到這筆錢,你和配偶離異時可以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如果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而他的父母可以拿出相應的出資首付的證明,你分不到房子的財產。
婚後男方父母給買的房子,如果贈予的時候沒有贈予給你老公個人,房子是可以被認同為他們贈予給你們夫妻的結婚禮物的,那麼房子就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你有權利分割。但如果當時男方父母贈予房子時註明,該房子只是贈予他的兒子,那房子屬於你老公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你無權分割。
誰貸款,房產證就是誰的名字。你貸款,房產證就是你的名字。
你父母貸款,房產證就得是他們的名字,可以加上你這個共有人的名字。等於出三本房產證,一人一本。
您好:
根據2010年11月15日公布並正在向全社會徵求意見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八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是認定您父母贈與給誰的關鍵。如果房屋登記在您的名下,且銀行按揭貸款是以您為貸款人的,那麼可以認定為首付款是父母對您個人的贈與,房產屬於您的個人財產,銀行貸款是您的個人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且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銀行貸款,那麼您父母所付首付款就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而且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基本上是均等分割。
住房產權屬於誰,是看房產證的名字,
所以,你的情況,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就是你爹媽所有,和你三兄弟無關。三兄弟沒有權利分割父母住房產權。
三兄弟出資還貸,屬於三兄弟對爹媽債權,可以憑證據主張債權要求父母還款。這個法律支援,但是和產權無關。
住房如果是領取結婚證之後購買,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婚後共有財產,離婚時需夫妻協議分割住房產權。父母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主張,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畢住房產權之後,一起協議償還父母出資款。
如果住房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又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住房產權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產權屬於男方一人所有,女方可以得到自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領取結婚證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離婚,是協議分割屬於夫妻倆共有的財產,不能分割屬於他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物權法規定,住房權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所有,權益受法律保護,
該住房登記在父母名下,屬於父母所有,小夫妻離婚,不能分割該住房產權。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也就是說,該房產,屬於父母的房產,雙方離婚時不能分割。
本意 應該是屬於子女的。。除非子女還未成年、、、撫養權在誰這 。。。誰撫養孩子。。
❸ 婚前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❹ 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寫了父母的名字,如果離婚了,另一半有權分割房產嗎
社會經濟發展越來越快,人們的生活也是越來越富足,很多人也是因為各種原因而面向離婚,如果是婚前按揭貸款買房的話,寫了父母的名字,如果離婚之後另一半也是沒有權利進行財產分割的,不過對於貸款還款部分也是可以選擇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件事,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一定要與自己的另一半和諧相處,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的美好。
3、怎樣才能更好的維系我們的感情
我們都知道夫妻感情在於溝通,因此我們在生活中一定要經常與自己的另一半進行溝通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將問題扼殺在搖籃裡面,避免離婚現象的產生,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話也是可以進行離婚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追求自己的幸福。
❺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按現在市場價,父母首付部分對應比例是單方財產,婚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
比方說首付三成,那麼離婚時,首付方佔比65%,非首付方佔比35%
❻ 父母婚前付首付夫妻還貸款離婚
婚前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分割如下:
1、在購房時,一方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
2、如果購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餘的房款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分割時先認定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資買的,出資的一方有有權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割該房屋;
4、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首先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可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份額進行分割,沒有約定,按實際雙方應得比例分割。
離婚前共同財產如下: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該項指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即包括工資、獎金,也包括各種津貼、補貼等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該項包括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各種收入和投資所得的收入,如農村中的農業生產和城市裡的工業生產以及各行各業的生產經營投資收益,有勞動收入,也有資本收益,如股票債券收入、股份、股權等資本利得,亦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❼ 父母付首付夫妻還貸款離婚後怎麼分配
父母首付夫妻還貸離婚房產分割: 1、如果是在結婚前由雙方父母花錢購買的房屋,婚後由夫妻雙方進行共同還貸的,視為夫妻雙方按父母出資的比例份額共有房屋並進行分割。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沒有協議如何判斷父母是否明確表示贈與一方,需要看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
(1)如果房屋登記在支付方子女名下,則該部分出資屬於對該子女的贈與,離婚房產分割時應剔除該部分出資後,但房屋仍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則該部分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出資不另行處理。 4、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房產離婚如何分割這個問題,應該從產權證入手。也可能將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記在兒媳名下,也可能兩個子女名字都登上。
(1)在購房時,一方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
(2)如果購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餘的房款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分割時先認定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資買的,出資的一方有有權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割該房屋。
(4)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可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份額進行分割,沒有約定,按實際雙方應得比例分割。 5、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❽ 如果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夫妻還貸,離婚時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出資貸款買房離婚時財產分割,如果房產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婚後雙方沒有承擔還款義務,則屬於私人財產,如果婚前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登記是一個人,離婚財產分割時,如果雙方有約定,按照約定分割,如果沒有約定,雙方償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父母出資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一、婚前父母出資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如果房產是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屬於一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前一方父母為了結婚而為子女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1.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並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把房子賣掉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沒還清貸款,這樣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是不屬於夫妻兩個的,你們夫妻雙方無權辦理房屋分割住房產權手續,可以把房屋分割細則寫入夫妻雙方的離異協議,再夫妻雙方離異協議拿去公證一下,以後還清貸款,在依照夫妻雙方離異協議好的去分割住房產權。
3、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是屬於個人所有,另一方在離婚的時候是沒有權利要求分配這套房子的,大家對於離婚房產分配的內容要能夠好好區分清楚。
綜上所述,婚姻法規定婚前私有財產屬於個人,不應當參加分配,如果父母還貸,屬於私人財產,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應當按照還貸數額,對房屋進行估價,補償沒有房屋的一方,離婚財產分割,對於不能分割的財產,應當按照市價估量,再進行均等分割,有協議的,按照協議。
❾ 如果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寫了父母的名字,婚後雙方共同還剩餘款,如果離婚了,另一半有權分割房產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子女、女方以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你們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起訴至法院的話,那麼法院一般不會對該房產另行分割,因為該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涉及了第三人利益,法院一般不會進行處理,而是讓雙方另行提起訴訟解決。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房產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按以下情況處理:1、如果雙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由雙方競價取得;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然後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折價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❿ 如果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寫了父母的名字,婚後雙方共同還剩餘款,如果離婚了,另一半有權分割房產嗎
房子上面沒有你的名字,雖然是婚後共同的還了剩餘的款項,但是你手裡要是有還款的證明,離婚的時候也有一半產權,也會掙到一半的錢,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