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買房子可以用女方的名字貸款嗎
當然可以了,只要經過夫妻雙方的協商,達成一致,那是沒問題的。
⑵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⑶ 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法律分析:寫誰的名字都可以。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⑷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
夫妻貸款買房,已不再是困難的事情的,只要准備好充足的材料就可以辦到了。而夫妻共同貸款都會有一個是作為主貸人。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以及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主貸人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夫妻中,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能夠貸款更高的額度;②夫妻中較為年輕的一方,能夠貸款更長年限;③徵信不良會影響貸款,因而選擇徵信更好的一方,但要注意夫妻雙方的徵信都不能出問題。
二、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
誤區一:房貸是由主貸人一人承擔
無論是婚前購買了房子還是婚後購買了買房,夫妻一方只要是參與了還貸,那麼後期不管發生了什麼,房子都是有參貸人的一份。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即便是只要夫妻一房的名字,但另一方只要是作為公攤貸款人,都有資格參與還貸。
誤區二:主貸人占據的房產產權佔大部分
如果是在婚前購買房子的話,那麼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都是可以備注於合同中的,也就意味著主貸人戰績的房屋產權並不是大部分。而婚後買房的話,不管是不是主貸人,都和房屋的份額無關,是屬於夫妻公同財產,要按平均分配。
誤區三: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
如果是婚後購買房子的話,那麼房貸就一直屬於夫妻雙方,也就是說不管是不是成為主貸人,都有償還房貸的義務。只要當房產判定歸一方所有,那麼可解除另一方的還貸義務,並給予補償。
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以及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個,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夫妻公同貸款,是會以經濟實力更雄厚的一方最為主貸人哦。
⑸ 夫妻雙方買房子貸款用誰的名字有沒有影響
法律分析:有影響。辦理房屋貸款的時候,貸款人需要提供銀行流水,銀行一般放貸的條件是銀行流水是月供的兩倍或者2.5倍。所以,主貸人要選工資高的那一方。比如,小明和小紅是夫妻,所要貸款的月供每個月核算下來是3萬元,小紅有4萬月每月的銀行流水,而小明只有3萬,那麼小紅就應該作為主貸人,小明作為共同貸款人,兩方共同提供收入證明,只要共同的流水是銀行的2倍以上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⑹ 夫妻買房可以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嗎
⑺ 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寫誰名字一般都這么寫!
現在,房子的價格是越來越貴。很多夫妻是在結婚以後,共同貸款買房的。那麼,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上該寫誰的名字呢?今天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內容,供大家參考。⑻ 夫妻貸款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夫妻婚後貸款買房子是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無論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二個人名字,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歷凳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夫妻貸款買房的好處
1、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兩個人貸款,貸款額度會有所增加。還有很多銀行在進行購房貸款審批的時掘啟候,會要求每個月的月供還款額不超過貸款人員收入的一半。也就是說收入證明上的收入要至少是貸款月供的2倍,才能保證審批的順利進行,舉個例子,夫妻中的一方月收入8千,但是貸款要還5千,收入證明上起碼月收入要寫1萬,但是夫妻雙方加起來的月收入有1萬6,這就足夠了。兩個人貸款,還款也會比較輕松。
2、買房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肯定要先使用了,不過有時候房價太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足以支付房款。這時候夫妻一起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可以擴大貸款的額度。現在,5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是3.25%,而五年以上的商業貸款利率是4.9%,再加上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先還本金的,這樣算下判爛如來,自然是能貸到越多的公積金貸款越省錢。
⑼ 夫妻買房貸款女方是主貸人那男方還是借款人嗎
夫妻共同貸款,由誰提出貸款申請,那麼提出的一方就是主貸人,另一方自然成為共同貸款人。同一筆貸款,是不會有兩個主貸人的,因此夫妻之間誰的還款能力更強一些,一般誰就會作為主貸人。當主貸人沒有能力還款時,由次貸人進行還款。
如果貸款逾期,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徵信中均會顯示逾期,因此夫妻共同申請貸款,對於兩個人的徵信都是有影響的。
【拓展資料】
夫妻共同貸款的注意事項:
1.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簽約要求雙方親自到場。
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夫妻共同貸款,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卜段人的收入證明社保證明等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主貸次貸有講究。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正弊梁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舉運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說的通俗一點,就是和你一起帶款買東西,到時候你們都有這個東西的合法產權,而且你們如果有一個人因某些特殊原因沒辦法還貸款,另外一個人必須還!房貸共同借款人一般就是在銀行共同借貸的人,不管是配偶,還是直系親屬,或是共同產權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為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權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於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和把握。但對其他自然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於其他自然人與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動機、背景等諸多因素,以及社會和法律關系復雜,信息的不對稱性,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因此要加強防範該類共同借款人所產生的風險一般要求共同借款人是購房人的直系親屬或者是共同產權人,共同借款人對貸款償還負有連帶責任,即主貸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下,由共同借款人負責還款。既然只是朋友,建議你慎重共同債務人就是指配偶,因為夫妻財產是共同分配的,債務也是共同承擔的,當一個物業有按揭的情況下,轉讓的話一定要配偶簽字,不簽字的話不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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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購房合同(或者是不動產權證)上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一方是借款人,另一方是抵押人(兩個抵押人中的一個),可以參貸:提供收入證明,這在公積金貸款中比較常見,只有一方貸款的要求,這樣也能提高房貸審批通過率。此外,銀行會根據貸款者的收入證明來判定還款能力。因此,選擇收入高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貸款金額要符合個人的承受能力,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房子大小夠住就可以。不能貪大,房價不再是原來一樣只漲不跌,風險依然存在,下跌風險很大,特別是經濟不發達地區。選擇徵信較好的一方:因為銀行查徵信的時候主要查的就是主貸人,就會影響貸款額度以及貸款年限,嚴重的銀行就會拒貸。
夫妻共同買房,誰做主貸很簡單,看你們誰的收入高些,一般的收入證明是月供的兩倍,夫妻共同買房,肯定都出錢的。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兩個人可以一起貸款,夫妻兩人不分彼此。方設為「貸款人」,而另一方是作為「共同貸款人」進行參貸,並且「共同貸款人」除了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之外(夫妻、父母、子女),還必須為抵押房產的所有者之一。
常規嘛,選擇老公,唉,首先選老公嘛,工作時間長待會長一點,女同志們提前退休,工作時間會短一點的,第2個嘛,一般的老公的工作工資要高一點,那麼還貸也輕松一點。或者一個人貸款金額的多少來判斷。誰繳納的公積金多,公積金貸款多一些就用誰的名義來貸款。很簡單因為這樣所出的利息就要少,包括後續月供也可以用公積金還貸,就對生活沒有任何影響。
夫妻貸款買房,已不再是困難的事情的,只要准備好充足的材料就可以辦到了。而夫妻共同貸款都會有一個是作為主貸人。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以及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主貸人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夫妻中,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能夠貸款更高的額度;②夫妻中較為年輕的一方,能夠貸款更長年限;③徵信不良會影響貸款,因而選擇徵信更好的一方,但要注意夫妻雙方的徵信都不能出問題。
二、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
誤區一:房貸是由主貸人一人承擔
無論是婚前購買了房子還是婚後購買了買房,夫妻一方只要是參與了還貸,那麼後期不管發生了什麼,房子都是有參貸人的一份。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即便是只要夫妻一房的名字,但另一方只要是作為公攤貸款人,都有資格參與還貸。
誤區二:主貸人占據的房產產權佔大部分
如果是在婚前購買房子的話,那麼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都是可以備注於合同中的,也就意味著主貸人戰績的房屋產權並不是大部分。而婚後買房的話,不管是不是主貸人,都和房屋的份額無關,是屬於夫妻公同財產,要按平均分配。
誤區三: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
如果是婚後購買房子的話,那麼房貸就一直屬於夫妻雙方,也就是說不管是不是成為主貸人,都有償還房貸的義務。只要當房產判定歸一方所有,那麼可解除另一方的還貸義務,並給予補償。
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以及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個,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夫妻公同貸款,是會以經濟實力更雄厚的一方最為主貸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