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買房,男方出錢,只用女方名字貸款(女方未出錢),離婚時如何分割
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那麼所有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一般情況下肯定是一人一半的,如果是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那毫無疑問肯定是一人一半。
⑵ 夫妻買房貸款女方是主貸人那男方還是借款人嗎
夫妻共同貸款,由誰提出貸款申請,那麼提出的一方就是主貸人,另一方自然成為共同貸款人。同一筆貸款,是不會有兩個主貸人的,因此夫妻之間誰的還款能力更強一些,一般誰就會作為主貸人。當主貸人沒有能力還款時,由次貸人進行還款。
如果貸款逾期,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徵信中均會顯示逾期,因此夫妻共同申請貸款,對於兩個人的徵信都是有影響的。
【拓展資料】
夫妻共同貸款的注意事項:
1.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簽約要求雙方親自到場。
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夫妻共同貸款,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卜段人的收入證明社保證明等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主貸次貸有講究。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正弊梁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舉運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說的通俗一點,就是和你一起帶款買東西,到時候你們都有這個東西的合法產權,而且你們如果有一個人因某些特殊原因沒辦法還貸款,另外一個人必須還!房貸共同借款人一般就是在銀行共同借貸的人,不管是配偶,還是直系親屬,或是共同產權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為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權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於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和把握。但對其他自然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於其他自然人與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動機、背景等諸多因素,以及社會和法律關系復雜,信息的不對稱性,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因此要加強防範該類共同借款人所產生的風險一般要求共同借款人是購房人的直系親屬或者是共同產權人,共同借款人對貸款償還負有連帶責任,即主貸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下,由共同借款人負責還款。既然只是朋友,建議你慎重共同債務人就是指配偶,因為夫妻財產是共同分配的,債務也是共同承擔的,當一個物業有按揭的情況下,轉讓的話一定要配偶簽字,不簽字的話不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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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購房合同(或者是不動產權證)上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一方是借款人,另一方是抵押人(兩個抵押人中的一個),可以參貸:提供收入證明,這在公積金貸款中比較常見,只有一方貸款的要求,這樣也能提高房貸審批通過率。此外,銀行會根據貸款者的收入證明來判定還款能力。因此,選擇收入高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貸款金額要符合個人的承受能力,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房子大小夠住就可以。不能貪大,房價不再是原來一樣只漲不跌,風險依然存在,下跌風險很大,特別是經濟不發達地區。選擇徵信較好的一方:因為銀行查徵信的時候主要查的就是主貸人,就會影響貸款額度以及貸款年限,嚴重的銀行就會拒貸。
夫妻共同買房,誰做主貸很簡單,看你們誰的收入高些,一般的收入證明是月供的兩倍,夫妻共同買房,肯定都出錢的。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兩個人可以一起貸款,夫妻兩人不分彼此。方設為「貸款人」,而另一方是作為「共同貸款人」進行參貸,並且「共同貸款人」除了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之外(夫妻、父母、子女),還必須為抵押房產的所有者之一。
常規嘛,選擇老公,唉,首先選老公嘛,工作時間長待會長一點,女同志們提前退休,工作時間會短一點的,第2個嘛,一般的老公的工作工資要高一點,那麼還貸也輕松一點。或者一個人貸款金額的多少來判斷。誰繳納的公積金多,公積金貸款多一些就用誰的名義來貸款。很簡單因為這樣所出的利息就要少,包括後續月供也可以用公積金還貸,就對生活沒有任何影響。
夫妻貸款買房,已不再是困難的事情的,只要准備好充足的材料就可以辦到了。而夫妻共同貸款都會有一個是作為主貸人。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以及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主貸人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夫妻中,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能夠貸款更高的額度;②夫妻中較為年輕的一方,能夠貸款更長年限;③徵信不良會影響貸款,因而選擇徵信更好的一方,但要注意夫妻雙方的徵信都不能出問題。
二、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
誤區一:房貸是由主貸人一人承擔
無論是婚前購買了房子還是婚後購買了買房,夫妻一方只要是參與了還貸,那麼後期不管發生了什麼,房子都是有參貸人的一份。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即便是只要夫妻一房的名字,但另一方只要是作為公攤貸款人,都有資格參與還貸。
誤區二:主貸人占據的房產產權佔大部分
如果是在婚前購買房子的話,那麼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都是可以備注於合同中的,也就意味著主貸人戰績的房屋產權並不是大部分。而婚後買房的話,不管是不是主貸人,都和房屋的份額無關,是屬於夫妻公同財產,要按平均分配。
誤區三: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
如果是婚後購買房子的話,那麼房貸就一直屬於夫妻雙方,也就是說不管是不是成為主貸人,都有償還房貸的義務。只要當房產判定歸一方所有,那麼可解除另一方的還貸義務,並給予補償。
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做主貸人,以及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什麼,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個,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夫妻公同貸款,是會以經濟實力更雄厚的一方最為主貸人哦。
⑶ 夫妻一起公積金貸款購房,男方有購房資格,女方無。女方是否可以做為主貸款人。
這個不可能,夫妻雙方一起算的,不存在男方有資格,而女方無資格的事。主貸人一般選擇繳納基數高的一方。
⑷ 夫妻男的徵信有問題、可以用女方名義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按揭房房貸審批不通過,夫妻關系的話,男方徵信有問題,是可以通過辦理離婚手續,女方獨自貸款購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⑸ 夫妻雙方買房 男方貸款 女方名下有小額貸款沒有還完 影響雙方買房嗎
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男方申請貸款,女方名下有小額貸款沒有還完,只要按時還款沒有逾期的情況下,不會影響雙方的買房貸款。
買房貸款。
買房貸款是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貸款買房的流程為:看房前准備—實地看房—排號、挑選房源—認購、交定金—網簽、簽合同、付首付—貸款—收房驗房—交稅—辦房本,下面會具體介紹一下這些流程。
貸款買房的具體流程
①看房前准備看房前,首先要確定自己要買的房產類型,然後根據所購房的類型合理分配資金。
②實地看房了解整個樓盤的具體情況,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也可以向置業顧問詢問周邊的配套及規劃建設等相關問題;如果是期房,只能通過看戶型圖來了解房屋的結構等,由於周邊配套還在規劃中,購房者可以查詢周邊的規劃文件。
③排號、挑選房源一些集中開盤的樓盤,開發商會讓購房者進行排號,等到真正開盤那天,根據一定的規則進行選房。選房時,購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備用方案,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來考慮,包括:地段、價格、周邊市政規劃、環境配套、房屋結構和朝向和物業管理。
④認購、交定金選好房子認購前,購房者需要提前准備好購房資質審核的材料,在簽訂認購書後將材料交給開發商工作人員。同時,認購時,還要繳納一部分的定金,定金會有收據(銀聯小票),定金繳納金額不會超過合同表明總房款的20%。
⑤網簽、簽合同、付首付提交購房資質審核後,一般10個工作日就會出具審核結果。如果審核通過,開發商會通知購房者前來簽訂購房合同。(現房:現房買賣合同;期房: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看合同中有無空白條款,補充協議中的權利義務是不是對等、違約責任和賠償有沒有寫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標準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樓處都會有pos機,刷卡支付的銀聯小票要收好,等著拿開發商開具的首付款發票。一般當天就能拿到。
⑥貸款如果有銀行的工作人員駐扎在售樓處,購房者可將准備好的材料交給銀行。放貸時間與銀行辦理速度、樓房封頂情況有關。以北京為例,期房的話,商貸、市管公積金貸款的放貸時間在封頂之後,國管公積金貸款房貸時間與是否封頂無關。
⑦收房驗房購房者需要等開發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時間。驗房時要仔細核驗房屋的每個細節,也可以找專業人士來驗房。查看「三證兩書一表」,如果開發商拿不出這些證件,可以拒絕收房。
⑧交稅收房後,需要到地稅局辦理交稅業務。一般來說,商品房需要繳納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然後繳納物業費、取暖費、停車位等費用。
⑨辦理房本貸款買房,購房者只需把准備材料交給開發商即可,一般情況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現房)-270天(期房)發放。
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
①個人徵信記錄良好個人徵信非常重要,如果有連續三個月累計六個月的逾期記錄,那麼基本上銀行不會貸款給你。
②收入證明收入證明要覆蓋個人名下負債的2倍,銀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體銀行的要求來出具。
③保存好購房發票貸款買房的發票有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在交稅時需要拿著這兩樣發票去交稅;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存在面積差的情況,開發商一般會重新開一張首付款發票,並且回收之前的發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發票弄丟了,開發商是不會換發票的,而且還需要購房者去辦理發票丟失的手續,因為發票是沒有辦法補開的。
④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滿足連續足額繳納12個月的公積金,並在申請貸款前仍在繳存中。相比商貸來說,公積金貸款時間相對比較長。
⑹ 夫妻買房男方信用卡逾期,可以女方一人辦貸款嗎
不可以,因為貸款是夫妻為單位的,結婚的就要夫妻雙方出面辦理。
先讓男方把信用卡欠的錢都換上,然後和銀行解釋一下,一般銀行是允許有幾次逾期的。
如果還不行,就換銀行試試
再不行,就要先離婚再辦理貸款了。
⑺ 男方出首付以女方名義貸款
男方出首付以女方名義貸款
男方出首付以女方名義貸款,買房是雙方的事情,結婚之後一般大家都會選擇買房的,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也有很多方面的套路,一定要注意,以下了解男方出首付以女方名義貸款。
女方名義貸款購房的話,房產證登記女方名字,此時房貸屬於婚前個人債務,銀行只會找你來還,而不會找男方。但相對的,因為是婚前購買,如您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房子為雙方共同財產,那就屬於您的婚前個人財產了。
萬一離婚,男方只能要求您返還其首付款出資額及對應的利息,無權要求分割房產。這就有意思了,因為房產大多數情況下比現金增值要多得多,但此時男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只能主張首付款出資額及對應利息的返還(類似借款,增值幅度比房產少得多)。
(註:如有部分貸款系在婚後還的,這部分還貸數額及對應的房產增值金額的一半男方可以主張女方進行補償,房子歸女方、剩餘未還貸款由女方個人繼續償還)
男方出錢卻以女方名義貸款,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
按常理來想,男方出錢,一般都是以男方的名義貸,未來的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如果男方不能舉證自己提供了首付款,那麼這就是一套女方婚前購買,婚後雙方共同還房貸房子。如果離婚,女方只用適當向男方補償一定資金即可。從表面上來看,女方是占盡了便宜。可沒有人考慮到貸款這個層面會帶來哪些問題。
一、貸款有信用篩查功能
男方不願意貸款,要麼是不想貸,要麼是不能貸。不想貸比較復雜,不能貸卻只有一個理由,不符合銀行的要求。
銀行的要求也很簡單,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徵信;第二方面是涉訴情況;第三個方面是收入。
我們姑且不說收入,男方能拿出這么多的首付款,收入比較低或負債比較高,有積蓄,說明能攢得住錢。
可如果是徵信或涉訴方面的問題,那就需要注意了。我不知道這對一個人的婚姻會有多大影響,但至少另一方有必要知道,尤其是在婚前的時候。
不想大部分人都不會願意嫁給一個帶著很多負債,而且信用狀況不好,同時還牽涉幾件官司的人吧!
查清楚男方為什麼不願意貸款,其實是為了看看男方是否有什麼隱性的問題。
二、貸款的後續影響
由於這個房貸是在女方一人名下,徵信也只上女方一個人的。貸款按時還款還則罷了,如果因為家庭的什麼原因,導致沒有錢歸還房貸,徵信變壞的只有女方一人。
這對於沒有工作而且對家庭掌控力比較弱的女方來說,是有一定威脅的。如果男方變心,扭頭離去,女方沒錢償還貸款,房子還是會被收走。而且女方的徵信也變差了,在未來信用時代,很有可能寸步難行。
一、《民法典》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房產屬於誰?
1、一方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
對於一方出資,雙方都登記的情形,一般會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不動產的登記制度,只要房產證上出現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對於這種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資,但房產證上已經登記了他(她)的名字,則該房產應為夫妻共同財產。至於如何分割,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未約定按份共有的,可認定為共同共有,即人們常說的「對半分」。不過,這也並非絕對,對於這種情形而言,還會適當考慮到出資人的具體情況,因此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
2、一方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
對於婚前以個人名義買房並申請按揭貸款的情形,如果房產證上只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那麼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即人們常說的「婚前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即使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但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總而言之,有很多人之前對於這種情況的想法完全就是錯誤的,再有一部分人的印象當中就認為自己只要參與了還貸,無論如何該套房產都不應該只界定為其中一方的。但是《民法典》中還是保障了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效力,所以,女方既然有幫助還貸,最好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一、婚前:房產歸個人所有
(一)婚前自己出全款或者已經還清貸款的房子屬個人所有
結婚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單獨出資買房,在結婚前全款購房或者是已經還清貸款的,房產都屬於個人所有。即使是結婚後才拿到的`不動產證,仍然有效,歸個人所有。
(二)婚前父母為自己購房屬個人所有
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為子女購房,不動產證上寫的就是子女一個人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歸一方所有。
如果婚前父母出首付為自己買房,結婚後,無論貸款是否還清,房子仍然屬個人所有。但是一旦出現房屋糾紛或者離婚的話,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房屋所有人就要補償給另一方,但對方是無權獲得房產的。
二、婚後:房產歸個人所有
(一)父母全款買房,寫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
一般意義上大家認為,結婚前買的房子不一定有對方的份額,但結婚後買的房子一定是雙方共有的,其實不然。結婚後,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為子女購房,指定是給予自己子女的,那麼房子就仍歸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二)婚後用婚前個人財產購房屬個人所有
如果結婚前沒有買房,結婚後,一方用自己婚前的財產全款購房的話,房子就歸個人所有。如果是用個人婚前財產貸款買房,房子仍歸個人。但是對於貸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出現糾紛時,需要對該部分財產進行分割。
關於具體怎麼判斷用的是不是個人婚前財產這個問題,里邊的標准確實很多,具體的案例要具體分析。
三、3種情況下的房產屬雙方共有
(一)婚前一方出資,不動產證上的名字寫在另一個人名下,屬雙方共有
關於房產的出資方和記名方不一致的情況下,又有兩種情況。
比如婚前男方出資,名字寫在女方名下,這種情況下視為為了結婚目的而做出的贈與行為。在判斷房屋歸屬的時候,也會根據出資情況來分割。
另一種情況是,男方父母出資買房,記在女方名下,這種情況下也視為共同房產。除非有特別約定是單獨給女方的,視為個人所有,否則,為共同所有。
(二)婚前買房,加對方名字,屬雙方共有
婚前一房買房,出於結婚的目的,在不動產證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當然屬於雙方共同所有,這也是目前最為普遍的一種房產劃分案例了。不管這個房子是全款還是貸款,是自己的錢還是父母的錢,只要不動產證上有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只寫一人名字,屬雙方共有
如果結婚前雙方商議共同出資買房,但是不動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的話,這種情況下仍算作夫妻共同資產。房產歸屬的劃分是要參考出資方和不動產證上的名字兩方面的。只要沒有特別的協議約定,都會潛在的認定是共有產權,除非有特別協議,歸一方左右。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男方付首付後離婚後的房產歸屬也分為很多種情況,不同情況下,離婚夫妻雙方分到的財產比例會有差異。如果首付和全款都由男方出資,且都是在結婚前購買,那房產就歸男方所有;如果男方負擔首付,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那麼房產應當按照一定比例來分配。有意了解相關問題的,可以對應以上介紹的具體情況來分析,希望我的整理有您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