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揭房夫妻離婚減名手續費是多少
按揭房夫妻 離婚 減名手續費是多少? 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 房產證 印花稅 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 辦理夫妻 房產證更名 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 房屋所有權 證,辦理手續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具體提交的證件因房屋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提交資料如下:(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 商品房 、 經濟適用房 ,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並簡單註明理由; (2) 結婚證 復印件(核驗原件) (3)夫妻雙方的 身份證 復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 購房 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7)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稅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 夫妻 房產證過戶 的條件: 同時也稱為夫妻房產證變更,首先必須是非按揭房,如果還有按揭就必須要銀行蓋章。一般情況下銀行不給蓋章,似各個銀行情況而定。要想夫妻房產證更名,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相關知識 房產證夫妻加名辦理手續及流程如下: 一、如果是婚前單方購買的房屋,婚後需要加另一方的名子時,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房產證明相關文件,到當地市級住房交易中心咨詢辦理。 二、如果是婚後(已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購買的房屋,即使房產證上只簽署一方的名子,原則上房子仍然歸夫妻雙方所有,是 共同財產 。此種情況下無須辦理加名手續。 至於辦理加名費用問題,由於此類行為不同於贈予、轉讓,因此在辦理加名手續時只需要繳納工本費。 目前,我國對於夫妻離異房產做更名手續的只收取一定的印花稅費用,並無其他費用。夫妻離婚一般採取 協議離婚 的已經事先對財產、房產等分割問題達成了一致的協議,但是還在按揭中的房產還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到銀行進行說明,明確離婚後貸款還款人,並要求銀行蓋章才可以。
2. 離婚了有房貸房產證上的名字怎麼去掉
離婚了有房貸房產證上的名字根據相關手續辦理後去掉。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5)取證。另外,需要的材料有:(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3)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如雙方未通過法院離婚,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場確認離婚協議及提供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雙方不能同時到場辦理的離婚協議書還需提交公證書;(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5)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為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為二處以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按揭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怎麼去掉一個人名字
一、離婚後按揭房怎麼去掉名字?
需要經貸款債權人的同意才可以。對於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在正常情況下都對該房屋進行了抵押登記,在未經抵押權人(貸款方)同意的情況下,如未還清貸款,該抵押不可以撤銷,也就無法辦理產權登記變更,不能從房屋產權登記上去掉對方的名字。要想將對方的名字從產權登記上去掉的,要先還清貸款,解除對房屋設立的抵押,之後才可以進行產權變更。
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稅。
二、離婚房產更名手續是怎樣的?
1、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2、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4.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為雙方名字,離婚後怎麼變更為一個人名字
這個不難,主要看是什麼實況。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的話,按照協議中的內容,帶著結婚證、離婚證、首瞎蘆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還有離婚協議這些證件,雙方約好時間一起去當地房管局辦理產權變更就行了;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話,以法院判者帶決為准。得到房產的一方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一個人去當地房管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神指就行。如果房產還有未還貸款的話,也是以法院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為准。當然,雙方私下簽定的離婚協議必須要有當地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
5. 夫妻離婚了按揭房去掉一方名字
離婚按揭中房子去掉一人名字可以。但是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如果說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話,是可以採取這樣的一種方式的,只不過說在實際辦理過程當中的話,可能會有相關的費用產生的。6.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去掉對方名字
一、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辦理
(一)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協議進行辦理。但是人沒有約定的,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 民法典 》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二)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 房屋產權 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二、離婚房子有貸款能去名字嗎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雙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況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辦理過戶。
三、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更名?
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 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 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爛慶談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以上就是關於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辦的全部內容。通過本文可以知道,如果房子是婚後夫飢碰妻一起購買的,那麼夫妻離婚房子貸款也由雙方共同償還。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麼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子判歸買房者所有,但是要把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一方。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差絕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7. 按揭房離婚了怎麼去掉一個人的名字
法律分析: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減名,具體方法是,需要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減少共有人。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