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幫忙還貸款屬於婚後個人財產嗎
婚後父母幫忙還房貸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進行公平平等的分割,但如果父母幫忙還房貸有特別說明是給一方的財產,那麼可以認定為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可以進行分割處理。Ⅱ 婚後交房貸,房貸也是父母交的,如果離婚,對方有權分割房產嗎
婚前首付,婚後有還貸,這樣的房子現在相當普遍,如果以後離婚怎麼分?這得分幾種情況來分析:
如果一方沒有出資或者出資甚少,結婚時間不長就主動提出離婚,對方又沒有過錯的,即使婚後有加名,一般也不會分到多少份額。
Ⅲ 兒子婚後父母貸款買房給兒子,由父母還貸,房產證寫兒子名字,請問這套房子屬於兒子夫妻雙方嗎
由父母貸款購買和還貸,且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描述看,這套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婚後貸款買房父母還貸款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Ⅳ 房子我名下父母還貸款算誰的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子,一方還貸房子屬於誰房產是特殊商品,國家以登記為准則,登記在男方名下,則房產所有權歸屬男方。第一種情況,結婚後,男方的收入為家庭共同財產,此是以共同財產支付房貸,女方可主張自己的權利。只要不離婚,也就沒什麼可主張的第二種情況,第一年也是共同財產支付房貸後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認為是男方父母對男方的個人贈與,如果他們之間有約定,也可以是借款。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男子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涉及情況很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婚前父母購買的房子,如果離婚的話房子該怎麼分配?如果你在產權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配偶就成為該房產的產權共有人。那麼離婚時,配偶就可以要求分割該房屋,如果有份額約定,則按份額,如果沒有份額就是共同共有,一般情況下離婚時一人一半。
但你如果有證據證明當時購房時的出資確是由你父母出資,配偶沒有出一份錢,可以要求適當多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物權的定義及類型】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九十七條【共有及其類型】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Ⅳ 婚後父母幫還貸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幫還貸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在雙方婚後的贈與當中明確約定贈與夫或妻一方,否則應是為對夫妻共同的贈與。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磨蘆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旅蔽承或者受贈的拆游州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Ⅵ 婚後買房,只寫我一人名字, 首付和每月貸款都是我父母還的,如果分
住房是婚後分期付款購買,婚姻法規定,不管登記人是你夫妻倆誰名字,住房產權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產權權益。
離異,住房產權你倆一人一半,
一方父母出資首付,屬於對你倆債權,你倆分割完畢住房產權,需要依照分得的份額,償還父母出資款!
婚後還貸,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可以的啊,除非你父母有明確贈與協議,首付贈與你,房子才可能是你一個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盡管購房時間在你們兩人辦理婚姻登記後,但是由你父母出資並登記在你的名下的房產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認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如果是在結婚以前,那麼屬於你個人財產,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贊嘆的是一種偉大的關愛。
這是一種超越義務的偉大的奉獻和犧牲。
但願這種真純、質朴的來自血緣親情的偉大之愛,能夠換回一絲絲的感恩之心就已經足夠讓父母心滿意足了。
離婚時你提供了還房貸也有你的收入即可,到時候分割財產會把你們共同還貸這部分折算進去的,賣了房分錢或對方按比例給你算。
一人一半,沒做財產公證,可參考新婚姻法:ke../view/4727284.htm?subLemmaId=4727284&fromenter=%D0%C2%BB%E9%D2%F6%B7%A8&redirected=alading
希望能幫到你,祝你幸福。
這房如果是你婚前購買的,在婚前拿到房產證就屬於你個人財產
換房如果一分錢都不添,也能證明是你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婚後換房添錢,是用你的收入,或者你們夫妻的收入,多添這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的收入在法律上就認定是共同財產,所以即使婚後只有你一人還貸,還是會被認定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在還貸
您好,雙方可以就此房約定權屬並公證。
希望的解答對你有幫助,滿意 請採納!
這是要看購房時間,是在結婚前還是結婚後,如果是在結婚後,沒有書面約定,識為該筆房款贈予你夫妻倆,那該房產產權人就是你夫妻倆各半擁有產權。
Ⅶ 婚後買房一方父母出資還款如何證明
如果是婚後買房時是一方父母進行出資還款時,可以通過夫妻雙方的任何陳述、銀行轉賬記錄、貸款還款銀行轉賬記錄以及夫妻雙方認可父母出資購房的聲明等方式證明。雙方出現了感情問題後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配的。散液Ⅷ 婚後父母幫還房貸離婚怎麼算
婚後父母幫還房貸離婚需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劃分:
1、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2、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且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離婚財產如何劃分
1、一方個人財產除另有約定外,不得進行劃分;
2、夫妻共同財產自行協議劃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Ⅸ 婚後父母付首付還貸款 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給的首付不核純核一定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父母出首付,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或者是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夫妻褲孝雙方的名字的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父母還貸,並且明確表示該房子只給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改掘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