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貸款買房是否可以只寫一方名字
夫妻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方名字。通常婚後買早旁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後面有括弧註明「單獨所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產權分割的事項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陸禪橡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襲漏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② 婚後貸款買房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買房不是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的,應當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房產。婚後貸款買房除有特殊情況外,因為是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一般都是夫妻共同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③ 婚後買房申請貸款一個人簽字可以嗎
婚後買房申請貸款一個人簽字是不可以的。因為婚後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購買,而且需要申請貸款,是夫妻兩人的負債,因此是需要兩人一起簽字確認的。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房子怎麼分?
1、婚前個人首付,婚後共同還款
雖然房子在婚前是由個人進行首付的,但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盡管房產證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離婚等情況,夫妻需自行商議。旅升禪對於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笑盯院一般會將房產判給房產證署名一方,未來房貸自己償還。但是對於另一方,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拆塵及房屋漲價的部分進行補償。
2、婚前個人貸款買房未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是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的有力證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屬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屬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屬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因為沒有房產證,需要你們雙方先自行商議,協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3、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加名
現在的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婚前全款買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這個條件下結婚並不能將其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加名,離婚房子毫無疑問還是個人的。但是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加名實質上算是一種贈與行為,加名後另一方有權分割房產。
④ 結了婚買房貸款一個人簽字可以嗎
結婚之後貸款買房,一個人簽字是不行的,因為婚後買的房子一般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通常都得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才行。
而在辦理的時候,借款人除了要准備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外,還需要准備好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身份信息資料,以及雙方的結婚證,用以證明婚姻關系。
還有,大家需要注意,貸款經辦銀行在進行貸款審批時,不僅會審查借款人本人的徵信報告,還會去審查配偶的徵信報告。因此,就算借款人本人信用良好,若配偶的旁睜徵信報告里存在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影響到貸款審批。
當然,如果已婚人士是以個人名義申請信用消費貸款,那就不用配偶簽字了,借款人個人到場簽字即可。客戶也可以在辦理前打電話仔細咨詢經辦銀行客服,問清楚究竟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哪些人需要到場。
夫妻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
第一,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須兩個人都來,這是第一點要注意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帶齊證件,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
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運喊歲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滲毀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第三,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如果說是准夫妻,還沒有領結婚證,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因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麼,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而在共同買房時,依然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於之前不了解政策,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⑤ 婚後買房能不能只寫一個人名字婚後買房需注意的問題
很多的夫妻在剛剛結婚的時候,手裡面的資金不是很充裕,就沒有買房子的打算。在結婚一定時間之後,手裡面也攢下了買房子的首付,這個時候就會去看房子,買房子。這時有人就會對於婚後買房能不能只寫一個人名字的問題產生了疑問,所以我們就要做解答,還有關於婚後買房需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一些?多多了解之後,我們再買房子的時候,才能去避免這些問題。
婚後買房能不能只寫一個人名字
婚後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未約定為一方所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緩源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脊哪笑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櫻含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後買房需注意的問題
1、提前進行資料准備
申請共同貸款前需要准備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結婚證等資料。另外,還需要提醒購房者,共同貸款買房涉及諸多手續的辦理,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簽署。
如若一方有事情無法到場,需要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才能夠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
2、房屋產權問題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不動產權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關於婚後買房能不能只寫一個人名字?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們夫妻雙方商量好了之後,是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的。即使是寫兩個人的名字,其中有一個人的證件也是屬於房屋所有人證件的。而關於婚後買房需注意的問題也是比較多的,我們一共給您介紹了兩個方面,需要注意資料的准備以及房屋產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