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後貸款買房子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房產證所需資料有哪些
一、離婚之後買房子貸款需要什麼辦理手續
1、最先,請銀行櫃台掌握相關情況。並辦理備齊之上的相關資料申請辦理住房按揭貸款。
4、假如貸款人為法定代表人的也必須提供經年審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財務報告。
房屋產權證(PremisesPermit),即《房屋所有權證》,是我國依規維護房屋所有權合理合法憑據,指的是買房者根據買賣,獲得房屋的合理合法使用權,可依法對所買房屋履行占據、應用、處分的權益的有效證件。
房屋產權證包含房屋不動產產權證和房屋一共有所有權證,是通過不動產權行政機關發放證實房屋使用權所屬的書面憑證。房屋使用者憑證管理與使用自已的房屋。房產證辦理必須原材料如下所示:
(一)房屋買賣協議原件和補充合同正本。
(二)商品房銷售原始的單據。
(三)房屋的內部測繪工程調研和平面設計圖的計劃。(假如房屋測繪報告的格式,它仍需要出示竣工驗收證書,填報申請表格麗水市城市房地產登記,新格式僅必須提供初始實地考察測繪工程建築的與家庭基本層次方案。)
(四)個人納稅證明(房產契稅)
(五)已婚者要准備:
1、身份證掃描件(正常情況下要提供原件校驗)。
2、結婚證復印件(原件校驗)。
3、假如一方無法參加該主題活動,則須提供個人用章。第三人受委託的,還應該提供夫妻雙方的個人用章。
(六)單身的人購房者(務必自己在場,不能代辦公司)
1、身份證掃描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本或居住證明影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當地則到民政局申請辦理。
房產證是對特殊房屋使用權所屬的書面證明,同時可記述特殊房屋一共有情況和是不是設置抵押權等情況。根據一物一權現實主義,房屋產權證以一房屋一房屋產權證為准則,即一個有獨立建築構造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含區分的房屋)只有一個,在房屋產權上只有有一項備案,而且由此只有派發一個房屋產權證。
Ⅱ 夫妻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辦理房產證
如果離婚之前在夫妻雙方房屋貸款還沒有完成還貸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情況來處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誰。 1.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並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沒還清貸款,這樣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是仿御不屬於夫妻兩個的,你們夫妻雙方無權辦理房屋分割住房產權手續,可以把房屋分割細則寫入夫妻雙方的離異協議,再夫妻雙方離異協議拿去公證一下,以後還清貸款,在依照夫妻雙方離異協議好的去分割住房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輪輪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備桐岩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Ⅲ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下來,夫妻離婚,房子怎麼處理怎麼辦手續以後不麻煩求解!
若要離婚首先需要約定房屋歸屬問題,就是約定房屋歸夫或妻或共同所有。
若房屋仍歸夫妻共同所有,不需要做任何處理。夫妻雙方按時、按約定份額還款即可。出售、轉讓房屋時雙方商定、收益雙方均分。
若房子判給其中一方兩種處置方法:
1、將銀行剩餘貸款一次性還清,提供離婚判決(或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將房產辦理為歸屬人所有,若期房還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將房屋備案改為個人所有。
2、由擁有產權方繼續還款,貸款還清後辦理房產證時出具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將房屋辦成個人產權。但需要和另一方約定清楚,貸款還清時另一方需要積極配合辦理及對方不再有該套房屋還款義務及收益的權利。
若出售房屋的開發商仍在還可以將實際的情況告知開發商,由開發商出面辦理或根據當地房管部門給出辦理意見。亦可咨詢房屋備案的當地房管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處理辦法。
(3)夫妻離婚貸款房產證擴展閱讀: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Ⅳ 離婚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