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嗎
如果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共同 還款承諾書 合法有效,夫妻應當共同承擔歸還貸款的責任,夫妻一方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 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② 房貸夫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規定是什麼
一、房貸夫妻存續期間共同 債務 的規定是什麼? 按照《 民法典 》的規定,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尚未還清的貸款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應共同承擔。如果雙方都想要房產,可以對房屋競價,房屋產權歸價高者得。獲得產權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的競價款。並從競價款中扣除銀行 欠款 的一半,最後由得房者獨立承擔對銀行償還貸款。 二、共同債務范圍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 夫妻共同財產 ,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 撫養 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 贍養 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 夫妻共同債務 的債務。 三、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 未婚同居 、婚外 同居 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 離婚 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 共同財產 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民法典處理。 所以,並不是只要夫妻共同償還房貸的就一定是屬於共同債務了,還有一點是要參考當初在 銀行貸款 的時候貸款人的簽字,如果貸款人的簽字就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這將被界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無疑。而且,房子的最終分配和房子的產權歸屬等,這些情況都會影響到房貸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
③ 夫妻婚內債務銀行貸款是屬於共同債務嗎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④ 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貸款時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貸款用途明確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經營活動的,就是 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 夫妻債務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⑤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借貸是現在很常見的一種借錢方式,不少人人為了買車買房都會跟銀行借貸,而夫妻共同欠下的貸款是要一起還的,下面分享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這種情況可以辦理離婚,和貸款沒有關系,共同債務的分割可以通過協商來達成一致。但是協商達成協議後,僅對夫妻雙方有效,不能對抗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夫妻離婚時有債務的,應先確定債務的性質,是夫妻的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個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清償,屬於個人由於造成的債務,債務人則要以自己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夫妻離婚時,如果負有債務,則首先需要認定該債務的性質,是夫妻間的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利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屬於個人債務的,由債務人用自己的個人財產清償。因此對於銀行的貸款,雙方協商也可根據債務性質明確償還方式。
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⑥ 法院離婚,夫妻共同簽字貸款的算共同債務嗎
夫妻兩人簽字借錢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具備兩個特徵:一是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二是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