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信用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辦理農村信用社貸款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
在辦理信用社貸款的時候是必須由夫妻簽字的,有的夫妻在辦理了貸款後就離婚了,一方拿走了所有的財產,一方沒有錢財就會無力償還貸款。所以辦理貸款的時候信用社為防止貸款方欺詐要求雙方夫妻必須簽字。
銀行貸款是否需要夫妻雙方簽字,這個要看貸款的申貸人是誰。如果是夫妻雙方,那就必須夫妻雙方都要簽;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話,就不需要。
拓展資料;一、貸款(電子借條信用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二、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利融網作為國內領先的消費信貸信息服務企業,是國內唯一一家開展了MBA助學貸款項目的企業,其給MBA新生提供的過橋助學貸款可以幫助學生輕松解決學費問題。MBA新生只要憑錄取通知書就可以到利融網申請一到二岩蠢十萬元不等的低息助學貸款,如果採用等額本息方式還款月息甚至低至0.7%,比銀行信用卡分期的利息都低。等用利融網提供的這筆過橋助學貸款入學以後,MBA同學就可以向學校申請利息更低粗掘陪的國家助學貸款,然後用國家的低息貸款一次性償還學費過橋資金。如此操作只要借款者在申請時註明先息後本服務,即在入學前到利融網申請先息後本形式的助學貸款。申請期限最好是6個月,9月份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散悶一般要在次年2月份才能審批到賬,如此的話MBA新生就無需為要一次性付清的高昂學費而苦惱了,通過助學貸款輕松完成學業。
四、貸款額度:借款人提供建設銀行認可的質押、抵押、第三方保證或具有一定信用資格後,銀行核定借款人相應的質押額度、抵押額度、保證額度或信用額度。質押額度不超過借款人提供的質押權利憑證票面價值的90%;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信用額度和保證額度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確定。
銀行信用貸款款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信用貸款款屬於個人貸款,該貸款只需要貸款人簽字即可,即使是婚後申請信用貸款款,也只需要本人簽字而不需要配偶簽字。除非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房貸或者車貸,那麼就需要夫妻雙方都簽字,一方不簽字是貸款合同就不生效。
婚後用戶也是可以申請個人貸款的,因此申請信用貸款款時,只需要本人簽字運行確認即可。
㈡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不簽字可以貸款嗎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貸款,這個當然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不要另一方貸款,那麼就可以不簽字,也不需要另一方簽字。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貸款,那麼是需要另一方的簽字的。
法律意見:
1、債務人的配偶沒有在借條上簽字,債權人也可以將債務人與其妻子一同起訴,要求夫妻共同償還債務。
2、 因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一般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除非債務人的配偶舉證證明屬於債務人的個人債務。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㈢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
辦理農村信用社貸款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
㈣ 個人信用貸款,配偶沒簽字,不知情,配偶會負連帶責任嗎
為了明確夫妻雙方當事人的債務,夫妻雙方當事人是可以訂立財產協議的。如果沒有財產協議,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當事人是需要承擔共同責任的。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1、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判斷標准:(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2)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事先或事後均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其為共同債務。2、參照上述判斷標准,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可以大致分為如下幾類:(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話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債務;(2)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投資經營,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並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