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公積金扣款順序
夫妻共同辦理公積金 貸款 的相關規定為:
1、夫妻一方貸款購房可以通過增加配偶登記來共同辦理還貸提取。
2、一般來說,公積金(組合)貸款自動還款的順序為: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職工補充公積金、配偶按月住房補貼、配偶補充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配偶住房公積金。
3、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能沖抵貸款 首付 。
4、公積金(組合)貸款不能辦理一次性提取,只能辦理住房還貸提取。
5、如未辦理委託提取,可以每月還款後提取相應的公積金余額。
6、公積金(組合)貸款可以提取至貸款結清當月前(含當月)的余額。
7、 按揭 貸款可以申請提取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
2. 夫妻雙方共同公積金貸款買房,怎麼扣除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都辦理公積金代扣業務,以一方公積金賬戶為主扣款帳戶,當主扣款帳戶扣款後還不足以償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時,就再扣另一方公積金賬戶余額;
如果夫妻倆公積金賬戶余額累計不足以償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時,就不再「代扣」,委託人應在每月還款日前向還款儲蓄帳戶(申請貸款時提供的)存入能夠按月足額劃轉的資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3.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還款怎麼扣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怎麼算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2、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a.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且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2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80%購住房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3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70%。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50%。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和評估價格不一致時,取二者低值核定額度。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b.購買公有現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建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4. 公積金貸款買房如何扣款
現在很多人買房會選擇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在申請下來之後,次月就要還款了,那麼公積金貸款買房如何扣款?5. 公積金貸款怎麼扣款
公積金貸款 的扣款流程:1、在還款卡里存入一個月的還款,作為啟動資金。2、到還款日,銀行把這部分還款劃走,然後受委託從 公積金 帳戶中提取出一個月的月還款,轉入還款卡中。3、下個月再扣就扣這部分從公積金帳戶中轉出來的錢,如此往復辯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 退休 的;3、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並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自住 住房貸款 本攜罩旦息的;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進城務工人員悶汪,與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的;10、在職期間判處 死刑 、判處無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 退休年齡 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