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有償還的義務嗎
法律分析:需要看貸款的目的。如果是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如果貸款僅是為了個人,則不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負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② 丈夫去世,他借款用於給他父親看病的,妻子有義務償還嗎
該債務妻子有義務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③ 夫妻一方的貸款需另一方承擔嗎
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外欠債,一般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另一方能證明所欠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