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貸款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
夫妻貸飢氏啟款買房可爛如以只寫一個人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名字,因為婚後買房無論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寫幾個人的名字情況都是一樣的。根據規定,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兩個人名字的話,是對夫妻雙方權利的明確。涉及貸款,抵押與買賣需要兩人同時在場辦理。
夫妻貸款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1、帶齊所需證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比如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購買合同、結婚證以及首付款收據。這些資料缺一不可,在申請貸款前就要准備好,不要到了申請的時候才發現資料不全,影響貸款進度。
2、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會有很多簽約的流程,不管是簽訂買賣合同、銀行貸款合同、房屋過戶等手續,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核歷。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所佔份額提前定好
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所以,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要把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提前確定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如果是選擇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4、選擇合適的主貸人
如果想要以夫妻雙方的名義共同貸款買房,那就要選好合適的主貸人,因為貸款時銀行主要考核的是主貸人的貸款資質,確定一個合適的主貸人,能更容易申請到額度較高的貸款和較長的年限,選擇主貸人的時候,可以選擇收入比較高的一方和徵信好的一方,銀行會通過收入證明或銀行流水來評估申貸者的還款能力,而主貸人作為銀行審核的主要對象,收入和徵信都是銀行比較看重的,所以這樣更容易批貸放款。
Ⅱ 夫妻貸款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夫妻婚後貸款買房子是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無論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二個人名字,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歷凳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夫妻貸款買房的好處
1、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兩個人貸款,貸款額度會有所增加。還有很多銀行在進行購房貸款審批的時掘啟候,會要求每個月的月供還款額不超過貸款人員收入的一半。也就是說收入證明上的收入要至少是貸款月供的2倍,才能保證審批的順利進行,舉個例子,夫妻中的一方月收入8千,但是貸款要還5千,收入證明上起碼月收入要寫1萬,但是夫妻雙方加起來的月收入有1萬6,這就足夠了。兩個人貸款,還款也會比較輕松。
2、買房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肯定要先使用了,不過有時候房價太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足以支付房款。這時候夫妻一起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可以擴大貸款的額度。現在,5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是3.25%,而五年以上的商業貸款利率是4.9%,再加上公積金貸款還款是先還本金的,這樣算下判爛如來,自然是能貸到越多的公積金貸款越省錢。
Ⅲ 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可以的。婚後所購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這個與房產證上是否為兩個人的名字無關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夫妻共同貸款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
1.夫妻共同貸款,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會影響合貸,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則他或她的公積金你拿不出來,因為辦手續必須本人。
2,房產證要寫幾個人的名字完全由業主決定,也就是產權是你們夫妻的,你想怎麼寫都可以,寫一個二個,寫誰都可以。跟合貸無關。
3,如果你要寫共有,就以一個為主,另一個為輔,輔的一方拿共有證,主的一方拿產權證,從房產證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產權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參與,簽署辦理相關手續,費用也會多一些。共有產權要變更、分割等等變化必須雙方都共同參與、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Ⅳ 婚後還房貸,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姓名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夫同的財產就要結合實際來確定,一般是在婚後購買,而且也由雙方的財產支付的那麼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是屬於一方父母出資為自己的子女購買的房子就可以被認定為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