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有按揭的房子離婚怎麼辦
一、房子按揭時夫妻離婚怎麼辦?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塗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並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後,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並塗銷抵押登記後,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二、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辦
1、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於變更債務人,應徵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2、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1)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2)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3)第三,根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則,銀行可以向離婚當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責任。而根據規定,即使法院在離婚判決中或者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對於夫妻之間債權債務的分配,也只在離婚當事人之間產生內部效力。
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由哪一方承擔剩餘債務中的具體的比例,不能對抗債權人(銀行)。而離婚當事人一方因為連帶責任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比例承擔債務的,可以向對方追償。
現實生活中,由於房屋的價值較高,很多夫妻都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都會選擇按揭買房的方式。由於按揭房不同於一般的房屋,夫妻在離婚時對於按揭房的分割程序也是比較復雜的,且很容易引發糾紛,故此很多按揭房的分割方式會由法院來判決。
㈡ 房子有貸款離婚怎麼判
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貸款房屋怎麼分割時沒有什麼爭議的。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
婚前一方貸款購房,離婚時已領房產證,婚後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在分割時不對房產全值均分,需要用房價減去婚前一方已經支付的購房款(首付款和部分貸款),再減去在銀行的貸款,剩餘部分由夫妻雙方平均分割。如果房屋價值隨時間的流逝增值或貶值,應當按照一定的系數修正房產分割的數值。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婚後兩人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一、夫妻共同 貸款買房 離婚 了怎麼辦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 夫妻共同財產 出資 買房 ,取得 房產證 的。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 購房 ,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房產分割 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隱侍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 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二、夫妻 離婚房產 怎樣過戶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 房產過戶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 婚前房產 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於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 。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於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於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關申請,並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 身份證 件、婚姻關系證明。 (2)因解除婚姻關系而發生的房產過戶 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系的途陵輪徑有: 1、雙方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 離婚手續 ,就 子女撫養 、 財產分割 等問題達成協議後,領取 離婚證 書。 2、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因夫妻解除婚姻關系而引起房產過戶的,應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 3、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按揭房不同於一般的房屋,夫妻在離婚時對於按揭房的分割程序也是比較復雜的,且很容易引發糾紛。而對於雙方共同承擔首付,之後也共同償還貸款的房產,那必然屬於共同房產無疑了,於是在離婚的情況下肯定就需要作出分割,而一般情況下都是一方一半。
夫妻間有房貸怎麼離婚
夫妻灶汪吵間有房貸怎麼離婚,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離婚已經是非常普遍了,因為感情不和或欠債而離婚的有太多,那麼,下面我整理了一些夫妻間有房貸怎麼離婚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希望對你們有
夫妻間有房貸怎麼離婚1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有房貸的夫妻離婚,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解決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協議約定:離婚後房子歸夫妻其中一方所有,再讓該方在離婚後繼續償還房子貸款。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就離婚後房子的所有權問題一起向法院起訴,等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夫妻間有房貸怎麼離婚2
有房貸期間離婚房貸如何處理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按揭買房的人離婚時怎樣分割
1、婚前一方已交清全部房款,但是在婚後才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所有權的規定以及我國有關不動產房屋買賣的法律規定和所有權保留的原則,房屋買賣的所有權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並辦理完畢房屋權屬登記手續之後,才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此不動產登記理論,此房屋應該歸屬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比較清晰,只是尚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類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和分割、補償的問題予以處理。
2、婚前,夫妻一方個人出資購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在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
夫妻一方在婚前個人出資購房,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在婚前取得以個人名義登記的房屋產權證,離婚時該房屋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雙方在結婚前共同出資以一方名義購買房屋或者結婚後以一方名義購買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產權。
只要夫妻一方舉證證明結婚前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且與另一方共同出資,並且證明以結婚為目的,即使在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按揭房屋,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等手續,不管當事人是否同居生活,其後所得的財產一般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一方在婚前按揭購買房屋(支付首付款),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婚後雙方按揭支付了部分房款。
按揭房屋的所有權歸支付首付一方。婚後夫妻另一方參與共同還貸,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性質。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貸款總額應作為共同財產之一加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予以返還;離婚後未償還的貸款是個人債務,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來償還。
5、夫妻一方在婚前已支付部分款項(包括首付款),婚後雙方共同支付剩餘的貸款,房屋所有權在婚後取得。
婚前個人購置的房產,因沒有取得房產證而不具有所有權,依法只能佔有、使用、收益,但沒有處分的權利。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支付貸款,取得房產證,證明該房產是在婚後取得了所有權。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夫妻一方支付的部分款項(包括首付款),由夫妻另一方承擔一半款項。
6、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其個人名義購買的按揭房屋(支付首付款),婚後雙方共同支付按揭款,到離婚訴訟時尚未取得所有權證的。
㈣ 房產在雙方的名下,有房貸,怎麼離婚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有房貸的夫妻離婚,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解決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協議約定:離婚後房子歸夫妻其中一方所有,再讓該方在離婚後繼續償還房子貸款。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就離婚後房子的所有權問題一起向法院起訴,等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