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1、如果被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則需要夫妻共同承擔,首先應當由共同財產清償;共同財虛巧產不足清償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如果被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的,就由債務人承擔;
3、夫妻離婚時,房屋貸款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具體皮賣如下:
(1)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想要房產,另一方不想要,那麼可以協商,得到房產的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即可;
(2)如果雙方都想要房產,那麼雙方就必須對房屋進行競價,誰的競價高,房屋產權就歸誰。獲得產權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競價款,並從競價款中扣燃譽逗除銀行欠款的一半,由得房者獨立還貸。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離婚時,房子需要分割的情況如下:
1、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婚後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候應予以分割;
2、婚後購房,共同還貸,該房是夫妻共同財產,應予以分割;
3、無貸款的房子分割比較簡單,直接進行過戶即可;
4、有貸款的房子,如果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會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約定貸款還款人,以及相應的金錢補償。因為有銀行這個抵押權人,如果房子是雙方名字的前提下,銀行大概率是不會同意變更還款人或者是減少還款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② 夫妻有銀行貸款離婚怎麼處理
夫妻有銀行貸款離婚怎麼處理:夫妻銀行貸款離婚了女方要承擔。 (一)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可基於合法依據向另一方追償。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③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借貸是現在很常見的一種借錢方式,不少人人為了買車買房都會跟銀行借貸,而夫妻共同欠下的貸款是要一起還的,下面分享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這種情況可以辦理離婚,和貸款沒有關系,共同債務的分割可以通過協商來達成一致。但是協商達成協議後,僅對夫妻雙方有效,不能對抗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夫妻離婚時有債務的,應先確定債務的性質,是夫妻的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個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清償,屬於個人由於造成的債務,債務人則要以自己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夫妻離婚時,如果負有債務,則首先需要認定該債務的性質,是夫妻間的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利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屬於個人債務的,由債務人用自己的個人財產清償。因此對於銀行的貸款,雙方協商也可根據債務性質明確償還方式。
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