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表信息填錯了,可以修改嗎
可以修改。
1、你在網上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頁面上,有個編輯,可以改你添錯的信息;
2、你也可以自己在網上填寫一份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然後列印下來;再到自己數吵所在地的鄉政府等蓋章,然後到教育局即可辦理。
(1)助學貸款個人信息不好修改擴展閱讀:
1.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虛明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差畢告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⑵ 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錯誤需要怎麼改正
法律分析:是可以修改的。在沒簽合同的時候,如果學校填錯或者其他信息錯誤是可以進入助學貸款系統修改,之後在系統中重新申請貸款。如果是簽了合同的情況下,那就必須與生源地貸款辦理點的老師進行聯系溝通,再修改重新簽合同。
因為合同簽完之後的貸款回執單要交給學校,如果不在這之前將錯誤信息改正過來就無法進行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准,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⑶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填錯了怎麼辦可以再改嗎
是可以修改的。在沒簽合同的時候,如果學校填錯或者其他信息錯誤是可以進入助學貸款系統修改,之後在系統中重新申請貸款。如果是簽了合同的情況下,那就必須與生源地貸款辦理點的老師進行聯系溝通,再修改重新簽合同。
因為合同簽完之後的貸款回執單要交給學校,如果不在這之前將錯誤信息改正過來就無法進行貸款。生源地野絕助學貸款的服務熱線是:95593
(3)助學貸款個人信息不好修改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報及辦理程序
1.貸款申請,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2.合同簽訂,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3.合同回執,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4,貸款發放,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茄脊碧
5.合同變更,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顫舉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⑷ 助學貸款資料修改可以自己改嗎
法律分析:助學貸款資料信息不可自己修改。1.需要提供共同借款人信息,2.找親屬簽字。只需要提供共同借款人或者是擔保人的相關信息就可以,或者是可以讓自己的親屬來簽字就可以。
法律依據:《關於助學貸款管理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進一步開辦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
(一)各金融機構要在信貸原則的指導下,積極開辦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其中,包括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要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時總結經驗,完善管理制度;農村信用社也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學生家庭所在地對學生或家長發放擔保助學貸款和信用助學貸款。
(二)對年滿18周歲的在校大學生一般發放信用助學貸款,對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生的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一般發放擔保助學貸款。
(三)對在校大學生發放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所在學校必須提供貸款介紹人和見證人。
1.金融機構與學校要簽訂銀校協議,明確助學貸款申請受理、調查審批、收回監督、建立借款人信譽檔案等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學校應積極配合助學貸款的發放和管理,借款人轉校後,應將其助學貸款情況作為學生檔案的內容之一移交新就讀學校。借款人畢業後,應將其去向通知貸款金融機構。
2.介紹人指學校負責助學貸款的部門(如學生處等),其職責是:為借款人聯系、介紹貸款銀行;向貸款銀行集中推薦借款人的貸款申請;根據貸款銀行的要求,負責了解借款人的有關情況;負責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人的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有關信用檔案;銀校協議中約定的其他有關事宜。
3.見證人是指與借款人關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人的班主任、專職輔導員、系主任等,其中一人見證即可),其職責是:協助介紹人和貸款銀行全面了解借款人的有關情況;在借款人畢業後與其保持聯系,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人的最新有效通訊方式。
(四)在校大學生申請信用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證、所在學校及其院系的詳細地址。
3.具有所在學校發放的《學生證》、學籍證明等有關證件;學生學習期間所需學雜費、生活費等有關學習的費用證明;介紹人提供的貸款申請表或相關證明。
4.符合貸款人要求的學習、品德表現證明,無不良信用行為。
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