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嗎
部分城市(例如河北、四川、杭州等地)子女買房是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的,未婚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公積金還貸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本息。但是也存在不可以提取的地區,並且,能提取的地區所需的條件及流程也都各不相同。詳細情況還需詢問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購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1、一手房提取:(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法律依據】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服務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
❷ 子女購房父母的公積金能提取嗎
女買房父母的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
子女與父母共同選擇貸款買房的,父母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提取利息作為房貸的償還費用。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也要走簽訂合同和審批等一系列規定的手續和流程。
一、子女買房父母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可以。根據公積金使用規定,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未婚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公積金還貸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本息。
三、買房貸款手續流程是怎樣的?
1、開發商向貸款行提出按揭貸款合作意向;貸款行對開發商開發項目、建築資質、資信等級、負責人品行、企業社會商譽、技術力量、經營狀況、財務情況進行調查,並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2、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根據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內購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銀行要求的資料,直接向開發商合作銀行提出申請按揭貸款。具體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購房首付款收據、身份證、婚姻證明及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3、貸款行對購房人的各方面情況及手續進行調查、審查,與符合基本條件的購房人(包括購房人配偶)辦理初步手續,具體包括借款申請書、共同還款聲明、承諾、談話筆錄、借款合同、借據等;隨後購房人在貸款行開立存款賬戶或銀行卡,銀行報上級行進行審批。
4、申請審批期限一般為7日內。對超過該期限的,營銷部及時與銀行對接、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積極協助購房人辦妥貸款,及時與按揭銀行簽訂階段擔保手續。
公積金貸款是用於國家惠民的一項政策福利措施,為職工階層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和購房優惠,降低了職工群體的購房負擔和壓力。對於父母和子女共同居住的,子女買房是可以選擇用父母的公積金進行提取和還貸的,但是再購房時不得再用公積金貸款,因為公積金貸款買房限於保障性住房。
❸ 子女買房,父母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由各地政策來規定,目前大多數地區是支持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的。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當前,上海、天津、江西贛州、河北滄州、河北秦皇島、廣東潮州、廣東珠海、湖南邵陽、四川資陽、雲南楚雄、安徽池州、福建泉州、湖北咸寧、甘肅定西等地都發布了職工可以提取公積金幫助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購房的政策。
子女買房父母提取公積金手續如下:
1、簽訂《付款約定書》。買賣雙方簽訂蠢渣貸款資金劃付的《付款約定書》。
2、委託評估。借款申請人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對轉讓房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書。
3、房屋轉讓。房屋買賣雙方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讓手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向稅收征管中心辦妥契稅完稅手續,取得轉讓後的房屋契證。
4、貸款申請。借款申請人持前述公積金貸款須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做貸款面談記錄。
5、貸款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對借款申請人的貸款申請進行初審;審核;審批。
6、簽訂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保險;公證手續。
7、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借款申請人攜帶借款合同到受託銀行,經審批;蓋章後到相關的單位,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將受理通知書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8、發放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項權證》後,通知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9、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本付息。
10、合同終止。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借款合同終止,受託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貸款清搏人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合貸款向受託銀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項權證》,並向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注銷抵押登記。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需提取父母公積金的還應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3、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租房合同、租金支付憑證。這一項是針對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情形。
4、離退休證明。這一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相關低保證明。這一條是對於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職工來說的。
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答檔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