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夫妻貸款買房合同名字

夫妻貸款買房合同名字

發布時間:2023-10-26 23:22:46

夫妻貸款買房是否可以只寫一方名字


夫妻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方名字。通常婚後買早旁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後面有括弧註明「單獨所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產權分割的事項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陸禪橡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襲漏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閱讀全文

與夫妻貸款買房合同名字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貸款30萬10年提前還款 瀏覽:286
買房貸款是哪一年開始的 瀏覽:692
長沙我想個人小額貸款 瀏覽:547
貸款銀行流水近幾天刷還有用嗎 瀏覽:824
郵儲銀行小微貸款利率 瀏覽:708
貸款年利率128算高嗎 瀏覽:516
農行有利息的貸款 瀏覽:242
小額貸款公司日常會計分錄 瀏覽:705
貸款每月等額還款利率怎麼算 瀏覽:222
銀行卡貸款買房流水不夠怎麼辦呢 瀏覽:551
我國節能環保貸款余額 瀏覽:319
二手房過戶完要到銀行填貸款合同 瀏覽:843
貸款已批擔保退出 瀏覽:286
4s店貸款未通過要流水 瀏覽:480
貸款買房被公司裁員 瀏覽:296
農行26萬貸款20年月供公式 瀏覽:464
哪個銀行的消費貸款好貸嗎 瀏覽:431
長治小額貸款不收費 瀏覽:526
助學貸款網上信息登記表 瀏覽:534
農行貸款利率再次上調 瀏覽: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