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否將父母買房商業貸款轉為子女公積金貸款
理論上說可以,但手續很煩,成本也高。父母要先把剩餘的貸款一次性還清(可以找那種過橋公司,要付一筆過橋費,此外提前還貸有臘洞沒有手續費要看合同),然後把房子過戶給子女(要付過戶費),再由子女申悄納請公積金貸款。整個流程很煩,不是說你簡單簽個字就可以的輪運枯。
2. 能否將父母買房商業貸款轉為子女公積金貸款
其實這么專業的問題,你應該去銀行咨詢,一般的非專業人員沒有業務知識的應該也不太明白吧。
3.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嗎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銀行貸款:如果房子還有貸款沒有還清,就需要向銀行申請過戶,銀行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如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等,同時需要申請人提供還款能力證明。
2、繳納稅費:房屋過戶需要繳納稅費,具體稅費根據房屋評估價值和當地政策而定。在過戶前,需要繳納相關稅費,並獲得稅務機關出具的繳納稅費證明。
3、遺產規劃:房屋過戶給孩子,可能會涉及到遺產規劃問題。因此,在過戶前應該考慮到自己的後事,合理規劃財產遺產,防止因遺產問題產生糾紛。
過戶房產需要的資料如下:
1、房屋產權證:應當提供房屋的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
2、身份證明:應當提供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
3、婚姻狀況證明:如果當事人已婚,應當提供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等相關婚姻狀況證明;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離婚當事人需要過戶房產,應當提供離婚協議書;
5、購房合同:如果房屋是在購房合同的約定下進行過戶,應當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6、房屋交易稅費證明:應當提供房屋交易稅費證明,如契稅收據、印花稅票據等;
7、不動產權證書查詢記錄:應當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查詢記錄,以證明該房屋權屬情況。
綜上所述,房屋過戶涉及到多個方面的問題,如銀行貸款、稅費、遺產規劃等,申請人需要全面考慮,選擇合適的方案,並確保手續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春世滾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返尺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扒余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父母按揭的房可以轉給子女來還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父母欠了房貸不僅沒有能力償還的轉到兒子的名下,還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5. 父母房貸轉移給子女
房貸若尚未還完,是無法過戶給兒子的,也無法過戶給其他任何人。因為房貸沒有還完,就無法去辦理解押,而房產還抵押在銀行,客戶就沒資格辦理過戶。
一:
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貸款方式貸款金額 X 首期還款額 = 月還款。
二、民法典中如何將按揭房過戶給子女
父母想將按揭中的房屋贈與子女的,可以提前償還完貸款,解除抵押登記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銀行協商一致後,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三、如何認定按揭房屋權屬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銀行貸款支付剩餘按揭款的行為都是購房方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購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時間是房屋登記即房屋產權證書上填發的時間。在離婚案件中,有幾種情形,根據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容易認定按揭房屋的權屬:
1、雙方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及結婚後以一方名義或夫妻雙方名義購買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產權。
2、結婚前雙方均認可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在結婚時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產權在結婚後取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3、結婚後購買房屋,無論雙方結婚後實際為按揭房屋出資多少,只要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也可視為家事代理,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購房,在離婚前取得了房屋產權,房屋即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兩種情形,即使沒有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一方名字,在離婚時都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按揭房屋過戶子女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按揭人提前償還完銀行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過戶登記。另一種是和銀行協商,辦理轉抵押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