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貸款買房,一方之前存在信用卡逾期,可以申請貸款嗎
要看逾期的嚴重性,偶爾的短時間逾期是沒有影響的。根據多數銀行的規定,若借款人近兩年內有連續逾期三次或累計六次的情況,都無法獲貸;若借款人逾期情況不是很嚴重,那麼銀行會酌情考慮為其放款。
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
(1)「睡眠信用卡」
不使用的「睡眠信用卡」,只要是已經成功開通的,還是會產生年費,若不繳納就會產生負面的信用記錄;
(2)未及時還款
信用卡透支消費、按揭貸款沒有及時按期還款;
(3)逾期費用
貸款利率上調,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或分期,產生欠息逾期;
(4)為別人擔保
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
(5)手機欠費
手機號停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因欠月租費而形成逾期,也會寫入不良記錄;
(6)冒用身份
被別人冒用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產生信用卡欠費記錄;
(7)經濟問題
個人信用報告還會記錄法院部分經濟類判決。因此,欠賬等經濟糾紛也會影響信用記錄。
不良信用記錄消除方法:
對於已經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的市民,消除不良信用記錄的方法並不是銷卡處理,而是要在及時還款後繼續保持按時還款,不再出現新的逾期等問題,這才能重新形成良好的信用記錄。信用記錄會被保留5年,而銀行一般參考的是最近2年的情況,新的良好信用記錄會覆蓋掉舊的不良記錄。
B. 夫妻雙方一方徵信不好,另一方能貸款嗎
會對另一方產生影響。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由於失信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一方申請貸款等行為產生影響:
1、以夫妻一方名義貸款,即使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還款,銀行也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
2、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C. 兩張信用卡共有5次逾期能貸款么
兩張信用卡共有5次逾期短期內不能貸款,銀行抵押貸款對於徵信有嚴格的要求,一般情況下銀行貸款對徵信的要求:當前不能有1次逾期,半年不能有2次逾期,一年不能有連續2次逾期,兩年不能有連續3次逾期累計6次逾期。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徵信;
(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D. 信用卡逾期次數超過幾次就不可以申請貸款
這個每個銀行規定基本都不同。一般來說一年之內連三累六就很嚴重了,可能就不能申請貸款了。有的銀行規定更嚴格。
E. 丈夫貸款逾期影響妻子貸款嗎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由於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一方申請貸款等行為產生影響:
1、以夫妻一方名義貸款,即使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還款,銀行也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
2、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信用卡逾期後果是:
一、銀行信用卡銀行中心就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
1、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計算,最低收取人民,10元或1美金元。
2、同時銀行還會收取整個賬單的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
二、影響信用:
1、逾期在一個月內,算逾期一次,只要逾期,哪怕一次,想提升額度就比較困難。
2、逾期連續3次或累計6次,會有不良徵信記錄,以後貸款、辦信用卡會很難。
3、逾期超過一定金額和時間,銀行會凍結信用卡。
(5)夫妻雙方信用卡五次逾期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