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青島市公積金貸款上限是什麼
法律分析:貸款額度:最高額度: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36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❷ 青島市公積金貸款上限
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60萬。 最高可貸額度為30萬元/人、60萬元/戶。 二、貸款額度及年限確定原則: 單筆公積金貸款以夫*為單位,貸款額度取以下三項額度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還貸能力系數×12(月)×實際可貸年限。共同借款的,貸款額度為借款人與配偶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之和。 (二)按照規定的貸款金額占房屋總價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三)規定的貸款最高限額。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借款人申請的貸款期限與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 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5年以上且具有穩定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貸款期限可以延長1至5年。 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貸款利率按中國*銀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