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婚前貸款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婚前一個人貸款買房房產證是否寫兩個人名字有雙方自行決定,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則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一方的名字,則房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❷ 沒領結婚證貸款的房子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么
法律分析:可以。
並且,如果是兩人共同辦理商業貸款的話,是必須兩個人都有名字的。此外,未領結婚證共同買房辦理的貸款只能是商業貸款,因為商貸共同貸款人沒有必須直系親屬的要求,而公積金貸款的共同還款人必須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戶直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條 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❸ 結婚前貸款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一、結婚前貸款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1、結婚前貸款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婚前一個人貸款買房房產證是否寫兩個人名字有雙方自行決定,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則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一方的名字,則房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前貸款買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前貸款買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需視情況而定: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