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倆可以一個人貸款嗎
法律分析: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但是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⑵ 夫妻能一人貸款買房嗎
買房需要夫妻雙方的徵信。如果雙方已經結婚了並且領取了結婚證,那麼在貸款買房的時候是需要夫妻雙方的徵信的,通常說婚後辦理房貸,銀行會對夫妻雙方的信用度都做於參考,所以已婚的人士購買房子的時候,雙方都要還貸的話,要求兩方的信譽都必須要良好,如果其中一方的信譽不良,那麼銀行也會以此為由拒絕放貸。
婚後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
1、雙方需要親自到場進行簽約
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子,那麼在房產交易中的買賣合同的簽訂、房貸的申請以及辦理過戶手續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現場進行辦理的,不能只來一人。因為,夫妻在共同購買房子時,會涉及到房產的共有如何分割,兩個人貸款的資質如何等問題,那麼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就必須要雙方共同來辦理。
2、主貸人、次貸人的選擇要合理
夫妻如果進行貸款購房的話,主貸人和次貸人一定要確定好。因為我國信貸政策會有變化,那麼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不是簡單的根據收入高低來制定。通常我們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3、提前定好房產份額
夫妻共同購買,那麼就會涉及到一個各自所佔份額多少的一個問題。為了避免日後的糾紛,夫妻在買房前應該提前確定好房產分配的份額,這樣能夠在日後婚姻出現問題時按照定好的房產份額進行分割。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優點是什麼
1、擴大貸款額度,減輕經濟壓力
銀行對於借款人的要求是很高的,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不滿足要求就不能貸款。但是如果兩人共同貸款就會輕松許多。
2、公積金貸款省利息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有限,很多借款人都不能全部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是夫妻一起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話,可以擴大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目前,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3.25%,而五年以上商業貸款基準利率是4.9%。所以相比商業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需要夫妻兩人的徵信。信貸徵信主要服務對象是金融機構,為信貸決策提供支持;商業徵信主要服務對象是批發商或零售商,為賒銷決策提供支持;僱用徵信主要服務對象是僱主,為僱主用人決策提供支持;
另外,還有其他一些徵信活動,諸如市場調查,債權處理,動產、不動產鑒定等。各類不同服務對象的徵信業務,有的是由一個機構來完成,有的是在圍繞具有資料庫徵信機構上下游的獨立企業內來完成。
(2)夫妻二人貸款以一方名義擴展閱讀
貸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變更重要信息時,需要及時的更新銀行信息。就拿信用卡來說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住址和手機號碼等發生變動,去銀行修改地址和手機號碼,才會可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而且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簡訊,確保賬戶安全。
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資金不足以歸還全部賬單金額,又不想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麼就可以及時聯系銀行選擇歸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辦理分期還款。
⑶ 夫妻貸款買房是否可以只寫一方名字
夫妻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方名字。通常婚後買早旁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後面有括弧註明「單獨所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產權分割的事項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陸禪橡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襲漏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⑷ 夫妻買房可以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嗎
夫妻買房可以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嗎
簡單來說,只要是夫妻之間的一方,無論是借貸還是買房,都是夫妻共同的,並且是共同負擔。這樣,夫婦倆就能一人貸款買房了。
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夫妻之間並沒有約定,那麼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套房產就會被認為是夫妻共啟橡有的,即便是一個人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也會成為夫妻共同的財產。
買房子必須夫妻一起嗎?
1、夫妻雙方在約定財產歸屬的時候,要簽訂一份協議,這樣雙方都要在場,這樣才能保證雙方的權益不會出派局現任何的問題。
2、結婚後,可以由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的房產,如果產權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則根據婚姻法,可以認定為僅向其子女一方提供贈與。並由其清楚地表明,該房產僅供一方使用,且必須以公證的形式明確贈與。
怎樣提高貸款的成功率?
1、選擇收入高的貸款對象。
在對借款者的信息進行審查時,通常會根據其個人的經濟狀況或者銀行流水來判斷其是否有償還能力,因此,選擇收入較高的一方為主要放款人,對其進行高額度的放款也比較有利。
2、選擇具有較高穩定性的借款人。
如果一對夫婦是公務員、國企、事業單位的員工,申請貸款的成功率會更高。畢竟,這類職業比較穩定,受到銀行的歡迎,也能得到更多的貸款!
3、選擇年紀較輕的貸款人。
貸款的時間和借款人的年齡有關,現在最多可以貸款30年,不過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規定是年齡和貸款的總和不能超過65歲,也就是說35歲之前辦理貸款才有可能申請到最長貸款期限。所以,悄羨旁越是年輕的借款人,得到的貸款期限就會越長。
⑸ 夫妻共同貸款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
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即使是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毀汪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夫妻二人貸款以一方名義擴展閱讀:
夫妻房產辦產權證都需在場,工作人員稱一人辦即可:
說好了婚後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是媳婦卻不巧出差了,要獨自去辦房產證的胡先生感到困擾,「我們買的是新房子,我之前聽別人說,如果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辦房產證的時候雙方就都要在場。如果有一方不在場,那另一方就要寫一禪余隱份放棄產權的聲明。現在我媳婦不在本地,我可怎麼去辦房產證啊?」
近日,胡先生撥打沈陽晚報、沈陽網新聞熱線96009向都歡瑩咨詢,「不知道我聽到的這個說法是否准確,沈陽真有這樣的規定嗎?」
胡先生的問題確實挺棘手,都歡瑩請教了沈陽市房地產交易登記權屬中心窗口服務人員王先生,他笑著說,胡先生可以一個人來辦理,不需要妻子到場。
如果房產證上要寫兩個人名字,那麼胡先生需要帶著夫妻雙方的身份、結婚證、維修基金收據、購房合同就行了。
「胡先生買的是新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還需要開發商到場,如果開發商不能親自到場,就需要開發商向代理人寫一份委託書。
從今年年初開始,購房人和開發商可以互相委託辦理房產證,只要一方拿著另一方的委託書到場就可以了,十分方便。」
另外,王先生還提醒說,平時辦事的「高峰時段」是上午,建議胡先生選擇工作日的下午或者周六去辦理房產證,「錯峰」辦理更快捷。
遼寧登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譚德明介紹,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後買房,如果雙方有約定,那麼房產歸屬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將作為夫妻共有財產。
參考資賀廳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