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父母貸款買還貸款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如果婚前父母在貸款購買房產時,明鄭宏確表明房產所有權屬於婚前子女所有,而且未經過夫妻雙方同意,那麼這套房子就如模不屬喊橡冊於共同財產。但如果在婚後,夫妻雙方都參與了房子的維護和還貸,那麼這套房子就可能被認為是共同財產之一,其中父母做出的貢獻可能被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的考慮因素之一。如果這個問題涉及到法律糾紛,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法律規定和具體法律條款來進行判斷和處理。
② 父母幫子女還房貸離婚時怎麼確認
婚後父母幫還房貸離婚的歸屬問題,主要看房產證的名字。婚後還貸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證據了。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一、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財產怎麼分割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的,則離婚時房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具體怎麼分割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也可以由法院判決。
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且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或者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婚後產權登記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則離婚時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
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則離婚時房產也按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二、父母離婚孩子已經成年房產如何分
父母離婚,孩子已經成年,房產的分割具體如下:
1、夫妻一方拿手婚前簽訂的慧啟購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對於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不參與夫妻共同。
3、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
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前敏如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
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房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4、婚後共同買房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父母出資房屋,離婚時該怎麼分割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離婚時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購房的,則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具體怎麼分割夫妻雙方可以自行協商,也可以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如果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離婚時該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的,則離婚時夫妻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分割房產。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則離婚時房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產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且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則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兒子婚後父母貸款買房給兒子,由父母還貸,房產證寫兒子名字,請問這套房子屬於兒子夫妻雙方嗎
由父母貸款購買和還貸,且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描述看,這套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父母房子兒女還貸款夫妻財產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④ 父母交首付,兒子還按揭,兒子離婚房子屬於誰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離婚時房子該如何分配⑤ 父母替子女還貸算共同財產嗎
父母替子女還貸的,是否算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1、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購買,房產證也登記在個人的名下,那麼父母幫子女還貸部分,視為父母對一方的贈與行為;
2、如果是父母借給子女個人的款項,那麼這部分應當為個人債權與個人債務;
3、如果是父母借給夫妻二人的款項,這部分應當為共同債權與共同債務。
4、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