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房貸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一、有房貸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1、離婚有房貸房子的分割如下:
(1)由雙方協商分割房屋,協商不成的,法院法院確定房屋使用人,等取得完整產權後,再起訴解決;
(2)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屬於夫妻一方財產,不參與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房貸逾期了怎麼處理
房貸逾期了的處理方式如下:
1、如果已經無法按時還貸,應該立即向銀行申請延長貸款期限,銀行會根據申貸者的貸款期限來決定延期時間;
2、實在要逾期的時候,可以尋求親友幫忙。
㈡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配
房子歸誰,誰還貸款,都不想要就賣掉。房子是婚後購買,兩人平均分,如果是婚前購買,先扣除首付給出資人,其餘部分平分。如果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有過錯,比如和他人保持不正當關系,可以少分或不分。
㈢ 貸款房子離婚怎麼分
由於房屋價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較高的國家或地區,購房者一次籌足購房的款項是有一定困難的。如果所有的購房者都要等到購房款齊備後再買房,少則要十多年,多則要數十年,所以很多新結婚的小夫妻就選擇了按揭貸款買房。那麼,如果要離婚了按揭貸款買房應該處理呢?
一、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呢?
(一)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㈣ 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不少人買房都是結婚之後才買的,但是最近有不少人問,房子是貸款買的,如果離婚了要怎麼分?那麼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下!
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1、婚前沒有特殊的約定銀卜,結婚之後購買的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做滾離婚,那房子就要平均分割。
2、如果在離婚的時候,房子的貸款全都還完了,房子就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平均分割,可以請專業的房地產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並將評估值作為依據。
3、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全部還清,雙方可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值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准,然後將房屋凈值作為房屋市場價,減去沒有還款的本金,但是不含利息。
具體的分割方法有
1、如果雙方有一方要房子,那要房那方就要給另一方一半的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房屋價格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評估的評估值為准。
2、如果雙方都要房子,就採用競價的方式來獲得該房子的產權,具體以出價高的那方獲得,不過採用競價的方式對較弱的那方是不太公平的,也比較容易造成新的社會問題,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建議採用競價的方式,如女方帶著還在哺乳的孩子,並且也沒有其他住房,生活存在困在等情況下,如果男方採用競價的方式獲得住房,那女方就會陷入困境並難以生存,這種情況,由法院判決確定住房歸屬,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計算依據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鋒胡穗依;如雙方競價不成,可由法院判決確定。
3、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那麼可將房子進行拍賣,拍賣所得的款項平均分割給雙方。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關於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的相關內容,大家可參考以上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分析:夫妻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的分配是: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取得房屋產權,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㈥ 按揭買房財產分配是怎麼規定的
一、按揭買房財產分配是怎麼規定的?
第一種情形:夫妻雙方婚後一同貸款買房,取得房屋產權的,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確定此房屋屬於雙方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一方得到房屋產權的,作價的一半支付給對方,房屋的作價可以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雙方都要房屋的,雙方可以競價,由出價高者得;也可以優先判給沒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第二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並登記在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仍歸一方個人所有;但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錢,不論實際是用一個人的收入,還是雙方共同的收入,都屬於自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所以這部分錢在雙方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房屋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所得。
第三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並且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屬於誰呢,還貸部分又該如何處理呢?
這個案例與前一個的區別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一個在婚前已經取得,這個是在婚後取得。依據《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當事人房屋物權公示的時間;但依據《物權法》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是不動產物權人取得物權的時間,在認定事實方面應該以婚前簽訂的購房合同為准。
二、離婚房產過戶的費用是多少?
(一)稅類:
1、契稅按照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照產價萬分之五。
(二)費類:
1、登記費80.00元;
2、交易手續費的百分之二(按產價);
3、工本費20.00元
在離婚房產過戶費用的問題上,很多離婚夫妻關注的還是離婚房產過戶是否會免收契稅。
依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房產過戶要不要收取契稅分情況處理:夫妻離婚,對共有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徵收契稅。原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為徵收契稅。但是離婚房產過戶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稅。
按揭房的分割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大家必須要引起注意的,就算是可以分割房產,但只要離婚的時候貸款還沒有結清,一般情況下處於抵押當中的房子無法完成房產證的更名。但是,按揭房的分配問題必須要根據房產證上的名字以及其他的因素才能得出准確的答案,而且,房子作為不動產,具體是怎麼樣的分配形式也有待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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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婚後按揭買房,有貸款的房屋離婚後該如何分割
婚後按揭買房,有貸款的房屋離婚後該如何分割?
案件中,有幾種情況,很容易根據取得產權證的時間來認定抵押房屋的權屬: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以一方或夫妻雙方名義購房,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取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的產權。2.婚前,雙方同意可以以結婚為目的。共同投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結婚時是否交了房款,只要婚後取得房屋產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3.婚後買房,無論婚後雙方對抵押房屋實際出資多少,只要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使以一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也可視為家庭代理,認定夫妻雙方共同購房, 且房屋產權是離婚前取得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
㈧ 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按揭房產 分為四種情形解決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情況如下
1、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 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這種情況下,房產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共同還貸並取得房產證的。
此時根據法律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 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共同還貸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 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