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調整九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九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了各駐縣(市)辦事處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即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在各辦事處(潯陽辦除外)所在地的縣(市)購房,其申請九江市住房公積
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由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他職工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變。
近年來,由於各縣(市)城鎮化進城加快,住房價格不斷攀升,職工購房的資金壓力越來越大,特別是那些等著購房結婚的單身職工,置辦一套新房一般在30萬元左右,如按七成貸款則
可九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21萬元,原有15萬元的標准顯然已不能滿足他們的貸款需求,有的職工不得不因此去申請組合貸款。為減緩職工購房的資金壓力,減少他們的利息開支,市公積金中
心經過調查研究力推這一舉措。
② 九江暫時取消購房行政性限制措施
6月4日,澎湃新聞獲悉,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支持人民群眾合理購房需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支持人民群眾對住房改善性需求,暫時取消購房的行政性限制措施。執行期限暫定1年。
同時,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購買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九江市還提高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新政顯示,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中心城區購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由30萬元/戶提高至40萬元/戶;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九江市縣(市)購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35萬元/戶提高至50萬元/戶;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由25萬元/戶提高至30萬元/戶。
《通知》還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以及給予交易契稅財政補貼。
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方面,對購買(以合同網簽時間為准)中心城區范圍內(包括潯陽區、濂溪區、經開區、八里湖新區)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九江市戶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截至2022年5月31日),購房後憑戶口本和出生證明,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只可按最高標准享受一次,補貼資金由受益財政全額保障。
給予交易契稅財政補貼方面,在中心城區購買(以合同網簽時間為准)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的,對購買業主給予50%的財政補貼。
此外,鼓勵商業銀行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融資需求。在滿足國家金融政策要求的情況下,鼓勵商業銀行依法依規積極支持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一是對首套住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是鼓勵商業銀行結合市場情況,及時調整商品住房按揭貸款利率,支持群眾購房。
按照2022年5月20日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年期以上LPR為4.45%,不低於相應期限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來計劃的話,九江市首套房的最低貸款利率可達到4.25%。
對房企而言,《通知》也明確提及減輕企業開發成本,包括適當降低競買保證金比例,競買保證金比例調整為起始總價的20%。優化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土地出讓價款自成交之日起1個月內繳至不低於50%,最長可在12個月內全額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比例不低於50%時,各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土地《不動產權證》,辦理不高於已審定規劃總平面方案中計容總面積50%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須繳清土地出讓價款並辦理不動產權證。
同時,提高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效率。一是在項目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商品房後,對預售監管資金賬戶余額未達到起付點部分,在按規定將全部應入賬的商品房預售款打入監管賬戶的情況下,開發企業可對每次新進入賬監管賬戶資金按50%的標准提取用於項目建設,直至累計達到監管資金起付點,再按正常標准提取使用預售監管資金。二是對於取得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但未完成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項目,監管賬戶內監管資金余額只保留35元/平方米的物業質量保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