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房子拿去銀行抵押貸款
因繼承產生的物權變動,需要進行過戶登記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在抵押期間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相應的抵押權也發生了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等而取得物權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非依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Ⅱ 父親去世兒子是否能拿父親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貸款!
不可以。
因為父親去世後,存在遺產繼承分配或者繼承權不明確的情況,銀行在沒有確權的情況下,是不會辦理抵押貸款的。
父親去世後,兒子必須取得或者確定擁有父親遺產的明確繼承權,然後繼承後變更為兒子所擁有房產才可以辦理銀行抵押。
Ⅲ 我用父母的房產證(母親名字)抵押貸款買房,現在貸款還清,可母親去世了,父親在,怎樣撤消抵押
咨詢一下銀行 他們會提供相關資料以便撤銷抵押
Ⅳ 請問,父親欠銀行貸款,因病去世,貸款必須由兒子償還嗎
從理論上來講,你父親的信用記錄不影響你的信用記錄,但是這並不能說對你的貸款完全沒有影響,因為家庭成員
Ⅳ 房屋抵押貸款還款完時,戶主已經去世,如何拿回房產證
可以按照繼承關系,通過繼承公證拿回房產證。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等情形下,應當按照法定繼承對遺產進行分配。
法定繼承人以及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第一順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Ⅵ 父母房子抵押貸款中去世 房子遺囑是給子女的
可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首先房屋的所有權是去世的父母,銀行享有債權和抵押權。房屋作為遺產,如果子女主張繼承,則應該一並繼承債務。所以房屋可以過戶,但是未還貸款也一並繼承。
Ⅶ 房屋抵押貸款還款完時,戶主已經去世,如何拿回房產證
那要看你爸爸是不是獨子了,先要搞遺產分割(優先有繼承權的有你爺爺的兒女妻子,你都隔代了),然後是遺產繼承(遺產轉移),你是拿不到的(或只有部分)。除非你爺爺留下遺囑說房子給你。那也得先辦完遺產繼承才行。
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我先假定你有唯一繼承權,那麼遺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總之被繼承人(也就是你爺爺)死亡後,繼承人帶房產證和死亡證明以及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員的設法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帶公證書和上述證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後手續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帶房產證和死亡證明以及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員的設法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帶公證書和上述證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後手續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看在我這么熱心上,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