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離婚貸款沒有還清房子如何分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的分配是: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取得房屋產權,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㈡ 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一、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1、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可以按照以下辦法進行分割:
(1)變價分割,將共有的房屋進行買賣,賣房所得的財產雙方可以均分;
(2)折價賠償,即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其要對另一方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金錢;
(3)可以約定幾層屬於男方所有,幾層屬於女方所有,如果是套房的話可以約定,男女共同使用。只要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均可以對共有財產進行實物分割則實物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該怎麼分配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一方個人購買的,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但是如果雙方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分割。婚前購買的房子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的,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分割。
㈢ 夫妻共同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完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㈣ 雙方共同公積金貸款買房子如果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雙方共同公積金貸款買房,假如離婚,具體處理方式有以下幾點: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3、如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
4、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